▍来源:赛柏蓝
▍整理:小婉
执业药师又一重要文件公布:执业药师可多点执业,鼓励远程审方,乡镇药师可承担执业药师职责……
▍执业药师,可以多点执业了
近日(5月24日),陕西省药监局发布《关于加强药品零售企业执业药师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明确,鼓励执业药师、药师利用节假日和业余时间在药品零售企业多点执业,作为驻店执业药师不在岗的补充。药品零售门店要建立多点执业人员档案和管理制度,并在当地市场局备案,其继续教育由当地市场监管局组织实施。
一直以来,执业药师是否能多点执业,就是业界一直关注的热点问题,此前,也早有广东、成都等地区进一步先行探索。
2015年,广东就宣布,将试行执业药师多点执业一年,在珠三角的部分执业药师可申请在两个执业点进行执业,试点期为一年,多点执业范围为:珠三角地区,包括广州、深圳 、佛山、东莞、中山、珠海、惠州、江门、肇庆。
但据了解,实际注册为多点执业的药师并不多。业界曾有观点分析:最根本的原因在于雇佣机构的约束——很多执业药师在应聘与雇佣机构签订劳动合同时,就会将不能兼职写入条款,这无形中约束了他们多点执业。
此外,多点执业的范围,如何明确多点执业的地域,执业药师是否能跨地域多点执业这些问题都还未解决——我们需要更完善细致的解决方案。
如今需要注意的是,执业药师和零售药店的缺口仍然存在,将存在挂证现象的药店都撤销GSP证书也不太现实。此时,多点执业和远程审方等尝试将成为一种过渡政策。
至少,比起只需将证书给药店的挂证行为,多点执业要求人在岗上,执业药师会拿到更好的待遇,因为执业药师确实发挥了作用,同时也对药师的专业水平有更高的要求。
▍多种方式,解决执业药师短缺问题
为进一步解决药店执业药师短缺问题,《通知》中也明确了多种方式。
首先是鼓励远程审方。在执业药师非工作时间,药品零售门店可采用执业药师远程服务中心远程审方方式,作为补充开展处方审核和合理用药服务工作。
其次是从业药师资格可延长到2020年底。对持有原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统一印制的《从业药师资格证书》,近三年一直在药品经营企业药学服务岗位工作的从业药师,其从业药师资格可延长至2020年12月底。
最后是乡镇药师可承担执业药师职责。
通知显示,为解决乡、村零售药店执业药师短缺问题,根据《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十五条经营处方药、甲类非处方药的药品零售企业,应当配备执业药师或者其他依法经资格认定的药学技术人员的精神,县级(不含城区)所属乡镇、村开办的药品零售门店可聘用药师以上职称人员承担执业药师职责。
承担执业药师职责的药师管理参照执业药师管理办法执行。
▍过渡措施,仍有争议
5月上旬,国家药监局发布了《2018年度药品监管统计年报》,截至2018年11月底,全国药店总数共48.9万家,同比去年新增3.5万家。与之完全不匹配的是执业药师的相关数据。根据国家药监局执业药师认证中心发布的数据,截至2019年3月,在药品零售企业注册的执业药师才接近43万人。
就目前而言,远程审方、多点执业等方式似乎是解决这个问题的通用办法,但其无疑也面临着很多争议。
一方面,执业药师无方可审的问题并没有解决;另一方面,远程审方的成本问题也不容小觑。目前,大参林广州远程审方中心共接入试点门店78家,远程审方平台系统开发的单次投入约200万,对许多中小药店来说,远程审方的成本太大。
此外,目前并未有远程设防的国家标准和行业规则,各种形式质量参差不齐,可能会对患者的用药安全有威胁。
比如浙江温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邀请14家本地核心药品零售企业有关负责人,经过讨论后叫停远程审方。已获“远程审方”试点资格的“老门店”只能继续使用到2020年,新开门店不再获批“远程审方”,必须严格按要求配备执业药师。当然,会给企业留下到2020年这段时间的过渡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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