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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女子捡到别人的手机,不但没有归还失主,反而利用手机上的微信,盗窃手机绑定的银行卡2000元,被刑事拘留后,女子仍然还认为自己没有触犯法律。
5月30日中午3点左右,罗平县公安局九龙派出所接到报案,29日晚上7点左右,家住罗平县九龙街道召舍村委会木衣村的村民刘某在阿鲁至黄泥路段丢失一部手机,今天在补办手机卡后发现,微信账户上被人转走了2000元。接到报案,九龙派出所立即组织民警进行缜密侦查。很快,民警便锁定犯罪嫌疑人曹某,并于6月5日将曹某抓获。经审讯,曹某,女,现年34岁,家住罗平县九龙街道阿者村委会新寨村,曹某如实供述了自己在黄泥路段捡到一部手机,不但没有未归还失主,反而利用手机中储存的机主身份信息,申请了密码修改,后用手机中的微信登录,分三次转走手机绑定的银行卡上的2000元到自己的微信账户,然后提现至自己的银行卡里。然而,曹某法律意识淡薄,直到被抓获,仍不觉得自己的行为触犯了法律。直到民警耐心地讲解法律、法规,她才知道自己所做的事情是违法犯罪行为。
目前,犯罪嫌疑人曹某因涉嫌盗窃,已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来源:罗平警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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