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扫一扫
分享到朋友圈

“二师兄”不能吃?猪肉会涨价? 农业农村部和公安部这样说...

作者:陕西交通FM916 来源:陕西交通FM916 公众号
分享到:

03-02


近一段时间以来,多家企业从加工食品中检出非洲猪瘟核酸阳性,引发社会高度关注。很多人担心,非洲猪瘟是否会给食品安全带来风险?非洲猪瘟发生以来,我国采取了严格的防控措施,为什么还有病猪流传到市场上?与此同时,公安部通报了公安机关严厉打击涉非洲猪瘟相关犯罪工作情况。这些病毒是怎么进入食品中的?哪些人在铤而走险?如何进一步防范?


农业农村部通报,目前100起疫情已按规定解除封锁,18个省份的疫区也全部解除封锁,防控工作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效。不过,近期多家企业从加工食品中检出非洲猪瘟核酸阳性引发普遍担忧。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实验室主任李凤琴强调,世界大量研究表明,非洲猪瘟病毒在自然界当中的唯一宿主就是猪,不感染人和其他动物。然而,在国家采取严格防控措施之下,非洲猪瘟病毒为什么会进入食品中?


中国工程院院士陈焕春从科学的角度解释说:“因为非洲猪瘟病毒最大的特点就是潜伏期非常长,可以达到21天甚至23天。有时候猪没有发生临床症状或者表现的时候,尤其是我们养猪又这么大的市场,很多农村养殖猪大了就可以卖了,所以有时候处于感染潜伏期,是这种猪到了屠宰场引起的情况。”



实践中,还是有一些不法分子铤而走险。公安部通报,截止3月1号,各地破获涉非洲猪瘟刑事案件32起,抓获犯罪嫌疑人90名;同时,破获各类制售病死猪等病死畜禽犯罪案件500余起,抓获犯罪嫌疑人960余名。公安部治安管理局副局长张佐良表示,在办案中发现,养殖环节制售病死猪、屠宰环节私屠滥宰都有发生。


张佐良说:“在养殖生猪过程中,一些不法人员发现疫情不及时上报并按照规定无害化处理,私自对外出售,甚至有的企业、个人为牟取非法利益,形成“产供销”一条龙的制售病死猪犯罪网络。不法分子未经有关监管部门许可,私设屠宰厂,非法从事生猪屠宰、销售等活动。”



各地公安机关成功侦办了内蒙古邱某等妨害动植物防疫检疫系列案、湖南常德刘某某等妨害动植物防疫检疫案等一批典型案件。张佐良表示,还有的企业、个人为减少损失,顶风作案,跨疫区贩运生猪。公安机关提示,根据刑法相关规定,在生猪养殖、屠宰、运输、加工过程中制售病死猪、私屠滥宰、跨疫区非法贩运等违法犯罪行为,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最高可以判处无期徒刑。公安部治安管理局局长李京生表态,公安机关将始终保持依法严厉打击涉非洲猪瘟犯罪活动的高压态势。

 

在加大打击力度的同时,加强源头治理同样重要。中国工程院院士陈焕春建议,从养殖场、屠宰场到加工销售等环节全链条进一步加强监测。对消费者来说,陈焕春提醒,购买肉蛋奶最好去大中型的超市或者市场。另外,注意商标、日期,选择新鲜猪。



去年8月份以来,我国有28个省份先后发生了111起非洲猪瘟疫情。农业农村部全面部署防控工作,果断处置突发疫情,优化防控处置措施,抓好市场供应和产业发展。公安部组织各地公安机关集中警力、重拳出击、快侦快破,切实加大相关犯罪打击力度,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和单位做好防控处置工作。目前我国非洲猪瘟疫情总体可控,防控态势逐步向好。

 

为了防控疫情,我国对疫情进行了排查和监测,避免造成更大的经济损失;对疫情进行及时有效处置,目前已经有九成的疫情按照规定解除了疫区封锁;禁止使用餐厨剩余物喂猪等。不仅如此,还采取了生猪运输车辆备案、运输环节检查以及屠宰环节的检测措施,出重拳打击违法违规行为。



受非洲猪瘟疫情的影响,2018年尤其是下半年以来,我国生猪产能出现下滑。生猪产能的下降,必然影响今年,也可能到下半年生猪出栏减少,导致猪肉市场供给出现偏紧的现象。在发生疫情的省份和地区,养殖户、养殖场、养殖企业对疫情的不确定性还有很大的担忧,害怕疫情反复发生,不敢增加养猪数量。


建议广大生猪养殖企业和中小型的养殖户,要根据当地的情况,改善防疫条件和养殖环境,尤其是规模化养殖企业要提高生物安全水平,把非洲猪瘟疫情发生的危险降到最低。养殖户要根据时机去适当补栏,争取获得较好的经济效益。


来源:新闻纵横




要闻回顾:


▲ 

▲ 


社会、民生类稿件征稿

一经采用,稿费1000元起

 征稿邮箱:newmedia@radio916.com

请点好看

↓↓↓

阅读39282
猪肉 农业 公安部 
举报0
关注陕西交通FM916微信号:jiaotongfm916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即可关注
声明

1、头条易读遵循行业规范,任何转载的稿件都会明确标注作者和来源;
2、本文内容来自“陕西交通FM916”微信公众号,文章版权归陕西交通FM916公众号所有。

评论
更多

文章来自于公众号:

陕西交通FM916

微信号:jiaotongfm916

邮箱qunxueyuan#163.com(将#换成@)
微信编辑器
免责声明
www.weixinyidu.com   免责声明
版权声明:本站收录微信公众号和微信文章内容全部来自于网络,仅供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使用。版权归原作者所有。禁止一切商业用途。其中内容并不代表本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也不构成任何其他建议。如果您发现头条易读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内容,请与我们联系,我们会及时修改或删除。
本站声明:本站与腾讯微信、微信公众平台无任何关联,非腾讯微信官方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