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春暖花开,又有一批新规将正式实施,今天就和小易一起来了解下吧!
为优化营商环境,税务总局决定自3月1日起,进一步扩大小规模纳税人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试点范围,将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纳入试点范围。同时,将取消增值税发票认证的纳税人范围扩大至全部一般纳税人。
新修改的《专利代理条例》将于3月1日实施。本次修改取消了两项行政审批,优化了两项行政审批,同时还放宽了专利代理师、代理机构的准入条件。
市场监管总局发布通知,自3月1日起,将颁发新版营业执照。今后,经登记机关准予设立、变更登记以及补发营业执照的各类市场主体,颁发新版营业执照。之前存续的各类市场主体,可以继续使用原版营业执照,也可以申请换发新版营业执照。
交通运输部发布的行业标准《城市公共汽电车车辆专用安全设施技术要求》3月1日起施行。《标准》对公共汽电车(公交车)多种专用安全设施提出了具体要求,其中首次明确,驾驶区应设置防护隔离设施。
文旅部出台《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管理办法》,于3月1日起正式施行。办法明确了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申报设立的条件和程序,明确了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的责任主体、主要任务和措施,要求成立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管理机构,要对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总体规划实施和建设情况进行检查评估。
教育部计划3月起在职业院校、应用型本科高校启动“学历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制度试点,鼓励学生在获得学历证书的同时,积极取得多类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学生自主选择参加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培训与考核,不作为毕业的限制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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