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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警官,我把钱给你送来了,你在单位吗?”
“什么钱啊?”
3月1日中午,台州三门县公安局刑侦大队民警林龙接到一个陌生电话。
经过一番交谈,林龙弄清了对方是来还110元出租车费。
还钱的人冯女士,宁海县人。
事情得从2月14日说起,当天上午,110指挥中心接到89岁的费大爷电话,称自己放在家里的一小块金块和200元现金被盗。
值班民警林龙和同事出警到费大爷家进行勘查,初步排除了入室盗窃嫌疑人。
然而,费大爷一口咬定东西被偷了。
林龙和同事反复勘查,还是排除了入室盗窃嫌疑。
后来,费大爷向民警提供线索,在他家当过保姆的冯女士昨晚借住在他家,今天一早就离开,东西可能是她偷走了。
由于冯女士离开,费大爷家不知去向,民警林龙经过大量工作找到了她。
冯女士很快就承认费大爷的小金块和200元在自己身上,但不是偷,是费大爷自己主动给的。
原来,冯女士此前在费大爷家当过4年保姆。
此次她从宁海来三门一直没找到工作,身上也没有钱,就寄宿在老房东费大爷家。
费大爷见冯某可怜,就把金块和钱给送了她。
面对失而复得的小金块和200元现金,费大爷承认东西是自己送给她的。后来又后悔了,不好意思要回来,就报了假警。
民警哭笑不得,对费大爷做的糊涂事进行了批评教育。
而冯女士觉得心里憋屈,情绪特别激动。
林龙对冯女士进行安慰,平稳其情绪后,又到街上找来辆出租车。
他叮嘱司机一定要送冯女士回宁海老家,同时帮她付了110元车费,才出现开头对话一幕。
保姆还专程回来还车费
就足以证明她并不是贪图他人钱财的人
同时给贴心的民警点个小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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