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升金融消费者风险责任意识、权利意识和风险管理能力,进一步降低金融风险,构建和谐的金融消费环境,中国人民银行泸州市中心支行全面启动以“权利、责任、风险”为主题的3·15“金融消费者权益日”活动,组织辖内机构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活动。
中国人民银行泸州市中心支行副行长陈薪宇(左一)
以个人金融信息保护为底线,这就要求各单位要守好关口,学习好《中国人民银行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实施办法》,尤其是在信息披露、营销禁止、格式条款和个人金融信息保护等与金融消费者利益密切相关的条款。中国人民银行泸州市中心支行副行长陈薪宇向记者介绍,防止信息泄露是他们的底线,检查信息是否安全是平日工作的重点,这不仅要求在制度上有相应的条款进行保障、约束,更需要在技术上加强对金融消费者的信息保护。
以风险责任意识教育为基础,提升金融消费者的风险管理能力和责任承担意识,加强金融消费者对个人及家庭的负债、储蓄、投资等方面的整体规划意识和管理能力。对此,陈薪宇告诉记者,重点是加强对弱势金融消费者的知识宣传,分点分阵地、一人一校一对、贫困帮扶村、金融知识进校园、进社区等给社会公众开展金融知识教育,提升金融消费者的风险意识。
以宣传金融消费者八项法定权利为重点,充分尊重并自觉保障金融消费者的各项权利,依法、合规开展经营活动。对此,陈薪宇说,很多市民在进入银行时,不清楚自身的权利究竟有哪些。2015年11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指导意见》出台,明确了金融消费者依法享有财产安全权、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公平交易权等八项权利。
从2018年底,人行成都分行的维权热线开始实行一点接入,很大程度上是为了给消费者权益提供保驾护航。据了解,2018年中国人民银行泸州市中心支行共收到62件投诉案,其中办结率、消费者满意率均为100%。
泸州新闻网记者 张正 实习生何雪绮
责编 王利权 编辑 罗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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