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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府刚刚发文!事关你孩子的学习!6月就开始实施!

作者:小马网 来源:小马网 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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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0


现在的孩子学习压力都老大了

不少家长都会给孩子报校外培训班

但是宝妈们你们知道吗?

近日,省政府发布了

《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实施意见》

对我省校外培训机构划定众多“禁区”



政府终于发声啦!

新规对于学生补课这块有了新规



培训时间收费方式培训内容等方面

作出了详细规定并将在今年6月底

全面完成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



培训时间不得晚于20:30


方案明确:

校外培训机构培训时间不得和当地中小学校教学时间相冲突,培训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0∶30,不得留作业。

严禁组织举办中小学生学科类等级考试、竞赛及进行排名。

实事求是制订招生简章、制作招生广告,向审批机关备案并向社会公示,自觉接受监督。认真履行服务承诺,杜绝培训内容名不符实。




不得一次性收取三个月以上费用


根据意见,校外培训机构收费时段与教学安排应协调一致,不得一次性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的费用。各地教育部门要加强与金融部门的合作,探索通过建立学杂费专用账户、严控账户最低余额和大额资金流动等措施加强对培训机构资金的监管。



另外,按照要求,今后校外培训机构收费项目及标准应当向社会公示,并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不得在公示的项目及标准外收取其他费用,不得以任何名义向培训对象摊派费用或者强行集资。



培训机构“超标教学”一律限期整改


由教育部门牵头会同有关部门依法依规处理。对“超标教学”“提前教学”“强化应试”的校外培训机构,一律限期整改。



校外培训机构在学科知识培训中聘用不具备相应教师资格的人员或聘用在职中小学教师从事培训活动的,由教育部门责令校外培训机构停止其承担的学科知识培训教学任务。



中小学可为个别学习困难生免费辅导


根据意见,在职中小学教师不得在校外培训机构兼课或从事有偿家教。对有“课上不讲课后到校外培训机构讲”、诱导或逼迫学生参加校外培训机构培训等行为的在职中小学教师,要严肃处理,直至取消教师资格。



同时对于个别学习有困难的学生提供免费辅导,努力开辟多种适宜的途径,帮助学生培养兴趣、发展特长、开拓视野、增强实践。

 写在最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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