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天就是清明小长假,
有出行计划的朋友要注意啦,
下面这些信息很重要,
一定要看哦~
清明假期高速免费政策
2019 年清明放假安排:4月5日(星期五)0时-4月7日(星期日)24时,共放假 3 天。期间,7 座以下(含 7 座)载客车辆,包括允许在普通收费公路行驶的摩托车可免费通行高速及其他收费公路。
免费通行的计费时间段,普通公路以车辆通过收费站收费车道的时间为准,高速公路以车辆驶离出口收费车道的时间为准
也就是说,在非免费时段进入高速公路,但出高速的时候是免费时段,则属于免费通行;在免费时段进入高速公路,但出高速公路时是非免费时段,则不属于免费通行的范围。
因此,在免费时段即将结束前仍在高速公路行驶的车辆,建议车主根据实际位置和时间,选择就近收费站驶离高速公路。这样可以享受免费政策。
另外,免费期间,所有免费高速公路都实行不发卡抬杆放行。因此,如果从 ETC 进站,出站可选择走 ETC 车道或者人工车道,不影响 ETC 使用。但如果从人工车道进站,出站也必须走人工车道,走 ETC 车道可能无法通行。
另外,要提示大家,高速免费期间,高速车流量会非常大,有条件的话尽量错峰出行。
今天下午,
992无人机航拍石家庄裕华高速口,
车流已明显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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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2无人机飞手路冲 摄
京津冀区域均不限号
清明小长假期间,我省各地以及北京、天津均不限号。
省会石家庄早晚高峰外地车不限行,国一国二机动车也可以正常驶入石家庄市区。
今年清明假期
比限号和高速免费更重要的是下面这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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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多地面临极高火险
河北省气象台
清明节森林草原火险等级预报
清明节期间(4月5日-7日),我省无降雨,风力较大,天气干燥,各森林、草原火险气象等级高,为5级,极高火险。可燃物极易燃烧,极易蔓延扩散,严禁一切林内用火,预防火灾发生。
石家庄市林业局、石家庄市气象局4月4日11时联合发布森林火险红色预警:
预计4月4-8日,我市天气以晴为主,没有明显降水过程,气温较高,干燥多风,全市森林火险气象等级为5级,属于极高火险。由于清明节上坟祭祀、野外踏青、农事活动增多,火源点多面广,管控难度大,森林火灾隐患风险非常高。建议相关部门要加强森林防火管控力度,严禁火种进山;加强对上坟祭祀、野外踏青、农事活动监管,严禁野外用火;积极广泛宣传防火安全知识,形成群防群控的社会氛围。
省内多地封山防火通告汇总
进入春季以来,我省干燥少雨,随着气温逐步升高,防火形势极为严峻,多地火险等级升至最高。为此,多地发布封山防火通告,992现汇总如下:
石家庄鹿泉区
为有效防止发生森林火灾,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森林资源安全,即日起至5月31日全区森林高火险期,石家庄市鹿泉区全区行政区域内所有山场,包含封龙山景区、上寨乡南寨森林公园、常馨谷、龙泉寺、西山森林公园、西部长青柳仙谷景区、双龙山森林公园、莲花山、抱犊寨景区、石井乡玉皇顶、龙山景区,全面实施封山管理。
在山场及山场周围100米范围内严禁下列行为:
(一)携带火种、火源进山入林。
(二)燃放烟花爆竹、祭祀用火、点放孔明灯。
(三)烤火、野炊、野外吸烟、乱丢火种。
(四)燎地边、烧秸秆、烧荒、焚烧垃圾、电气焊接。
(五)其他未经批准的用火。
违反上述规定的,依法依规从重处罚。
石家庄赞皇县
按照赞皇县防火办关于森林防火通知的有关精神,为确保嶂石岩、棋盘山景区森林防火期内安全,保障国家财产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景区决定自4月3日起实行封山防火,解除时间另行通知。
石家庄平山县
平山县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
景区森林防火封山公告
根据2019年3月20日《平山县人民政府关于2019年春季森林封山防火的公告》精神提示公众,我县以下景区:驼梁景区、天桂山景区、沕沕水景区、佛光山景区、紫云山景区、黑山大峡谷景区、藤龙山景区、王母山景区、苍鹭峰景区、拦道石景区、红崖谷景区、黄金寨景区、红色胜典景区自即日起至5月31日全面实施封山防火管理,提醒广大游客合理安排出游路线。
平山县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
2019年4月4日
石家庄井陉矿区
随着春风乍起,天气转暖,为有效遏制森林火灾的发生。近日,井陉矿区人民政府发布了《关于做好2019年森林防火工作的公告》。公告称,该区行政区域内的所有山场、林区、森林景区,为封山防火范围。其中,该区的清凉山风景区包含在内。
据了解,该区封山防火时间是从2月28日至5月31日。封山防火期间严禁下列行为:
(一)携带火种、火源进山入林;
(二)烧火、野外吸烟、乱丢火种;
(三)烧荒、烧秸秆、燎地边、沤粪、焚烧垃圾;
(四)野炊、生火烘烤食物;
(五)上坟烧纸祭祀、燃放烟花爆竹、点放孔明灯、爆破作业。
(六)其他未经批准的用火行为。
此外,该县从去年10月1日至今年的5月31日为全县森林高火险期,仙台山景区也已暂时关闭,将在5月31日后对外开放。
承德市
为确保全市森林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草原防火条例》和《河北省森林防火规定》等有关法规,现就实施森林草原封山防火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5月31日,为全市封山防火期。
二、全市行政区域内的所有林区、以森林为背景的旅游景区、自然保护区和草原,为封山防火范围。
三、在森林草原封山防火范围内,严禁下列行为:
(一)进入林区内郊游、踏青等活动;
(二)携带火种、火源进山入林;
(三)烧火取暖、野外吸烟、乱丢火种、烧纸祭祀;
(四)烧荒、烧秸秆、燎地边、焚烧垃圾;
(五)野炊、生火烘烤食物;
(六)燃放烟花爆竹、孔明灯、爆破作业;
(七)其它野外用火行为。违反上述规定的,依据相关法律从重处罚。
四、森林草原防火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各级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森林草原防火工作全面负责,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为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同志为主要责任人。
五、县(市、区)政府要在进入森林草原区路口、通道设立防火临时检查站,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封山防火区。
六、在封山防火区内违规用火的,无论损失大小,凡公职人员一律开除公职,非公职人员一律处以经济重罚或依法行政拘留。
七、所有护林员、巡逻队员、检查站和瞭望哨工作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履行职责。对玩忽职守、擅离岗位人员,依法追究主管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八、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火情,应当立即向当地政府或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报告,当地政府或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应立即向上级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报告,对知情不报或迟报者,要追究责任。当地政府接到火情报告后,在立即按规定报告的同时,要迅速采取措施组织扑救,对上报不及时、行动迟缓,组织扑救不力,造成较大影响及重大经济损失或人员伤亡的,严肃追究当地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九、各级公安、林草等部门要严格执法,依法从严查处森林草原火灾案件,严厉打击故意纵火、野外违法用火和破坏防火设施设备等违法犯罪行为,并予以曝光。
十、广播、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及中小学校和森林草原经营单位,要加强对森林草原防火法律法规和防火知识的宣传,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森林火警报警电话:12119。
特此公告
承德市人民政府
2019年3月25日
保定满城区
目前,已进入森林高火险期,为严防森林火灾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河北省森林防火规定》等法律法规,现就我区森林封山防火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封山日期: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至5月31日。
二、封山区域:刘家台乡、坨南乡、石井乡、神星镇、白龙乡、大册营镇和满城镇区域内所有山场为封山防火范围,国有六盘山林场,重点林区、旅游景区、京昆高速、荣乌高速两侧等部位为重点防火区域。
三、封山防火期内,封山区域严禁下列行为:携带火种、火源进山入林;烧火取暖;野外吸烟、乱丢烟头火种;烧纸祭祀;烧荒、烧秸秆、燎地边、焚烧垃圾;严禁野炊、生火烧烤食物;燃放烟花爆竹;爆破、焊接、切割、热处理、烘烤等野外明火作业行为。
四、封山防火期内以森林资源为主的景区原则上实行全面封山防火管理,在确保森林资源安全前提下,由经营管理者报保定市满城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备案后,可适时开发营业。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火情,要立即向当地乡(镇)政府或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报告。
五、区森林公安局、乡(镇)公安派出所要严格执法,严厉打击野外违法用火、故意纵火和破坏防火设施设备等违法犯罪行为,依法从严查处森林火灾案件。对违反本通告规定,在封山区域内违规用火的,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行政拘留或经济处罚;对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于国家公职人员,给予纪律处分;对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法追究监护人的责任。
六、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森林火警报警电话:12119。
保定市满城区人民政府
2019年3月10日
张家口
张家口市人民政府
关于2019年冬春季森林草原封山防火管制的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草原防火条例》、《国家森林火灾应急预案》、《河北省森林防火规定》、《河北省森林防火重点管理县(市、区)实施办法》、《张家口市森林防火实施细则》、《张家口市森林防火工作责任追究办法》等有关规定,为全面完成“三大历史任务”,交出“两份优异答卷”,市政府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发布2019年冬春季森林草原封山防火管制规定:
一、森林草原封山防火管制期:1月1日至5月31日。
二、管制区域:冬奥赛事核心区、重点廊道、国有和乡村林场、集中连片工程区、重点林区、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市县林区内所有公墓(散坟)、一级防火县区荒山荒坡。
三、管制期内在管制区域严禁以下野外用火行为,违者从严查处:
(一)烧荒烧茬、烧灰积肥、焚烧秸秆、焚烧垃圾、烧地埂、烘烤加工、爆破作业等野外用火;
(二)坟头烧纸、烧香点烛、燃放鞭炮及烟花、吸烟、烤火、打火把、放孔明灯、玩火自娱、野炊和举办篝火活动等野外用火;
(三)携带火种和易燃易爆品进入林区;
(四)其他易引发森林草原火灾的行为。
四、在管制期内,确需在林区从事生产、生活用火的单位或者居民,必须持有当地林业主管部门发放的《生产用火许可证》,用火单位和个人必须在划定的区域内从事生产生活活动;需要进入森林草原防火区进行实弹演习、爆破等活动的,应当经省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批准,并采取必要的防火措施;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因处置突发事件和执行其他紧急任务需要进入森林草原防火区的,应当经其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并采取必要的防火措施。
五、在重点林区路口、景区入口、墓区通道等主要地段设立固定或临时检查站,对进入林区人员和车辆严格例行检查,严禁携带火种进入林区。准许入山的车辆必须安装防火装置。
六、各县区、乡镇人民政府必须对辖区内未成年人和痴、苶、呆、傻等特殊人群加强监管,落实责任制。对特殊人群所引起的森林草原火灾,要追究监护人及相关监管人员的责任。
七、发生森林草原火灾后,所在地政府和森林草原防火机构必须及时逐级上报上一级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并坚持以人为本、科学扑救的原则,立即启动森林草原防火工作应急处置预案,就地就近组织力量进行扑救,实现“打早、打小、打了”。扑救过程中,要做好火灾扑救人员的安全防护工作,禁止动员残疾人、孕妇、未成年人和年老体弱人员参加扑火,尽最大可能避免人员伤亡。
八、在管制期内,各级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林业部门、自然保护区管理单位、旅游景区经营管理单位和林草资源经营单位必须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备勤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同时,市防火办要利用无人机巡航技术开展森林草原防火预警监测及宣传教育工作。
九、凡违反本规定,造成森林草原火灾的,由公安机关等职能机关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从严从重从快查处,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发生森林草原火灾后,市、县监察部门要根据《张家口市森林防火工作责任追究办法》及有关行政问责的规定,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追究。
张家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2月26日
清明假期,
正是祭扫踏青等野外出行高峰期,
希望大家自觉遵守相关规定,
关注消防安全,人人有责!
河北交通广播综合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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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 | 晓 欢
编审 | 李建春
监制 | 江 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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