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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4月4日,青岛银保监局公告,对中国民生银行青岛分行违法违规发放贷款,没收违法所得356.30万元,并处违法所得1倍罚款356.30万元,罚没合计712.60万元。
来源丨21世纪经济报道(ID:jjbd21)
记者丨辛继召
监管对信贷业务的处置力度仍在加大。
4月4日,青岛银保监局公告,对中国民生银行青岛分行违法违规发放贷款,没收违法所得356.30万元,并处违法所得1倍罚款356.30万元,罚没合计712.60万元。
另外,锦州银行大连分行总计被罚款200万元,均为信贷和票据方面的原因被处罚。
处罚原因包括:
(1)放松对企业贸易背景真实性的尽职审核,对贸易背景真实性的调查审核形式化,导致签发贸易背景虚假或不清的银行承兑汇票;
(2)向“四证”不全的商业性房地产开发项目提供融资;
(3)信贷管理不到位,贷款资金被挪用于偿还贷款本息,掩盖风险暴露;
(4)在存单质押贷款业务办理过程中,通过反复以贷转存虚增存款。
今年以来,银保监系统监管的重点之一,是信贷业务,主要集中在违规挪用信贷资金、改变信贷资金用途等领域。理财及同业投资等领域的监管,较以往明显减少。
除上市百万罚单,青岛银保监局公告:
对平安银行青岛分行信贷资金违规流入资本市场和房地产市场、信贷资金被挪用、贷前调查不尽职,罚款90万元。
对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青岛分行信贷资金违规流入资本市场和房地产市场,罚款30万元。
对青岛农村商业银行并购贷款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罚款30万元。
观察其他地方,信贷业务仍是监管重点。
4月4日,内蒙古银保监局对中国银行内蒙古自治区分行违反程序进行授信,罚款50万元。
同日,大连银保监局公告:
大连银行第一中心支行信贷管理不严格,未严格审核票据业务贸易背景真实性,对其罚款50万元;
渤海银行大连分行超过借款人的实际需求核定授信额度,致使超过新增流动资金需求量测算额度对借款企业过度授信且最终产生信用风险,对其罚款50万元;
阜新银行大连分行发放贷款用于收回借款企业逾期银行承兑汇票垫款本息,对其罚款50万元;
平安银行大连分行集团客户授信统一管理不到位,形成实质性信用风险,对其罚款50万元。
兰州银行白银分行违法违规向地方政府提供融资、并违规接受地方政府变相担保承诺,被罚款20万元。兴和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单一客户贷款集中度超比例,被罚款35万元。江苏银行连云港分行贷款业务内部控制执行严重不力造成重大损失,被罚款50万元。江苏丹阳保得村镇银行未有效检查监督流动资金贷款使用情况、贷款资金被挪用归还贷款,被罚款25万元。
此外,百瑞信托因违规接受第三方金融机构信用担保,管理信托财产不审慎,被河南银保监局罚款9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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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编辑 刘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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