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整理:赛柏蓝-遥望
517个药品被撤销挂网。
昨日(4月4日),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关于山东省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部分未中标原挂网产品公示撤网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未中标药品被撤网
据通知,根据《山东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执行新一轮药品集中采购结果的通知》(鲁卫药政发〔2016〕2号)相关规定,现将部分未中标原挂网产品公示撤网。
公示期:2019年4月8日-4月10日17:00。
据2016年11月8日发布的《山东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执行新一轮药品集中采购结果的通知》:
优先采购新一轮药品集中采购中标产品,逐步消化库存,保证新一轮药品集中采购中标结果交接期的平稳过渡。
过渡期满后,原中标(挂网)结果停止执行,也就是对于新一轮未中标的原挂网药品进行撤网。
▍限制使用药品,用量不超5%
此外,通知规定,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是全省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开展网上药品集中采购的唯一平台,不允许各地再另开炉灶搭建采购平台。
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国有企业(含国有控股企业)等举办的非营利性医疗卫生机构以及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配备使用的所有药品(中药饮片除外),必须通过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进行网上采购。
坚持基本药物优先配备使用政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包括国家基本药物和省增补基本药物)采购金额占全部药品采购总金额的比例不低于80%。县级及以上医疗卫生机构要进一步提高基本药物临床使用比例,强化基本药物临床用药主体地位。
要加强限制使用目录内产品等非基本药物的采购使用管理,限制使用产品采购总金额不得超过医疗卫生机构药品采购总金额的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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