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严肃工作纪律,杜绝违规办证现象的发生,经区残联党组研究决定,对我单位违规办理残疾人证的王某等12名在职干部给予通报批评,请大家引以为戒,严守规矩。”这是日前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某区残联全体干部大会上的部分通报内容,也是呼和浩特市残联系统开展残疾人证办理领域专项治理工作的一个缩影。
4月7日,呼和浩特市纪委监委发布消息称, 截至目前,呼市残疾人证办理领域专项治理工作中,已累计清理并注销违规办理的残疾人证248本,清理包括财政供养人员、社会人员以及市残联系统工作人员在内的违规持证人员248人,其中市残联系统的95名工作人员受到公开通报批评。
据悉,自2018年5月呼市启动残疾人证办理领域专项治理工作以来,呼和浩特市各级残联和本级纪检监察机关联合行动,按照突出重点、稳步推进、全面核查清理的原则,通过面对面核实、入户访查、组织街道干部和群众代表座谈等形式,对需换证的持证人员逐一核查和甄别,深入查找残疾人办证领域存在的非残持证、高定级别、档案资料不全及残疾人证办理中存在以权谋私、优亲厚友等问题。
据介绍,就在不久前,针对某区残联移送该区纪委监委的一条区残联理事长李某违规为请托人办理残疾人证的问题线索,该区纪委监委当即派出核查组展开深入调查。
为了避免去找李某了解时可能会出现有所提防、不承认的情况发生,核查组直接将目标锁定已办理残疾人证的李某的请托人。果不其然,在对几位难以直接认定残疾类别、等级的请托人留存在残联的档案进行抽查时发现了端倪,档案中几乎没有残联指定的县级(含县级)以上医院或专门医疗机构作出的残疾评定证明,不符合办理残疾人证的相关条件和要求。
某区残联理事长李某违规为身体正常的请托人办理残疾人证的问题很快被查实。
同时被查出的还有某区残联副理事长肖某和残疾人证经办人于某,在其履职期间,明知道办证人员所提供材料不符合办证条件,还多次违规为相关请托人办理残疾人证,工作严重失职失责,造成不良影响。
2018年12月13日,经某区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对某区残联理事长李某、副理事长肖某、经办人于某3人进行立案审查。
“开展残疾人证办理领域专项治理作为我市整治民生领域突出问题的重头戏,目前已取得初步成效。”呼和浩特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呼和浩特市纪委监委还要加大对全市各级残联部门的监督执纪力度,深入分析问题根源,进一步完善残疾人证办理和核发管理制度,严格残疾人证办理标准和残疾鉴定,加强对办证工作的监管,从源头上预防和遏制违规办证现象的发生,确保呼市残疾人证办理领域风清气正。”
|来源:内蒙古晨报 首席记者张昊文 通讯员杨鹏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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