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清忠被依法提起公诉
郑清忠被依法提起公诉
近日,察哈尔右翼中旗人民检察院依法以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对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克什克腾旗原种羊场场长、财政局局长郑清忠(副处级)提起公诉。本案由察哈尔右翼中旗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于2019年1月17日移送察哈尔右翼中旗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郑清忠,男,1965年1月5日出生,汉族,曾任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克什克腾旗种羊场场长、财政局局长。
经依法查明,2009年至2016年被告人郑清忠在担任克什克腾旗好鲁库种羊场场长、财政局局长期间,利用其单位日常经费拨付、工程项目款拨付等职务便利,多次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多人财物。
被告人郑清忠家庭总资产,除去能够说明来源的家庭合法收入和家庭总支出及收受他人钱财,作为国家工作人员,有部分财产不能说明其来源,数额明显超过其家庭合法收入,且差额巨大。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来源:察哈尔右翼中旗人民检察院
|本期责编:宋彦慧
|本期审读:董 强
|本期审核:张 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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