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锡林郭勒盟西乌珠穆沁旗人民检察院以涉嫌非法买卖枪支罪依法对犯罪嫌疑人呼某批准逮捕。
犯罪嫌疑人呼某,是西乌珠穆沁旗某单位工作人员。经审查发现,2016年7月至9月期间,犯罪嫌疑人呼某使用QQ号注册微信后,从微信好友推荐的商家购买了型号为M1911、M9、M92、长龙等六支仿真手枪。通过司法鉴定中心鉴定,呼某所购买的六支仿真枪中五支仿真枪疑似充气式气手枪并认定为枪支,具有社会危险性。其行为已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二十五条之规定,涉嫌非法买卖枪支罪。
|来源:西乌珠穆沁旗人民检察院
|本期责编:宋彦慧
|本期审读:董 强
|本期审核:何海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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