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季的《歌手》突围赛,逃跑计划在舞台上说,青岛有很多儿时就常去的老店,几十年过去,现在还在那里,也并没有扩充过门面,“我们很想做这样一支乐队。”
不必大红大紫,但一定要唱下去,唱到渐渐沉默,唱到余音泛泛,唱到老。
这一幕,着实令人感动——如今常常听到人们谈论成功,却很少有人谈论热爱,而且还是那种长久地、执着地、身体力行地热爱。
越是热爱,越是谦逊。因为对于热爱,必须带着敬畏。
所以,我没有因为逃跑计划未能突围成功而难过——那只是一时的输赢,这一生该做的事,还是会细水长流地做下去。
和他们一样,在整个赛季里,几乎没有什么话题度的歌手,还有齐豫。
这一季的《歌手》开赛前,名单放出来,我一看有她,便期待不已。我期待她的《橄榄树》《欢颜》《飞鸟与鱼》《你是我所有的回忆》,期待李泰祥的曲、三毛的词,在她空旷悠远的吟唱里复活。
媒体很喜欢用“歌仙”来形容齐豫,大概一半缘于她的声线,一半缘于她的低调。然而,等到节目播出,看到第一期纪实采访里,那个在菜市场被路人亲切打招呼、回家煮饭炒菜、自己做演出服的齐豫,大概把所有人对她的预设与好奇,都从云端拉回了田野。
一个歌手,拎得清台上与台下,这其实没有什么特别值得褒奖的。真正令人钦羡的,是她在一档真人秀比赛中,始终自然流露出的平和恬淡——稳稳地唱歌,淡然地接受。
若认真论资历,齐豫有天籁般的声音、有顶尖的制作、更有始终超越时代的审美(这一点是成就所有巨星的必要条件,想一想王菲在90年代中期出的那些专辑,你就明白是什么意思了)。一切因缘际会造就了一张不可被超越的成绩单。
可你在齐豫身上看不到这些过往闪光的加持。她没有人设、没有架势,在候场室里,从不轻易评价,常常真心赞美;节目安排的那些故意吊人胃口的环节,她尽力配合,但“演技”确实不好;表情里读不出对成绩的满意或失望,也抓拍不到咬牙努力或灰心反思的时刻——仿佛,她对这场竞赛,从不曾用力。
但是,只要一开口,你又立刻会听到她的用心——从选歌到演绎。
她说,自己并不是经常创作的歌手,但对所演绎作品的挑选,却是自身对一种艺术形态的坚持。
哪怕,这种坚持,并不会为她赢下大众审美。
因为歉疚于当年一心想要做好音乐,而鲁莽地强迫三毛一遍遍回忆与荷西的死别,让她写下那些泣血的歌词,齐豫选择在第四期比赛时唱了《今世》,向三毛致歉。
可惜,那一场深情的、惊艳的演唱,换来的却是几乎垫底的票数。有人替她抱屈,她依旧无波无澜——反正,她要的也不是一个满堂彩,而是一次用心的高水准演唱,来解开一个多年的心结。
我其实最初是因为三毛,才喜欢上了齐豫。
11、2岁时,家里人不准读闲书,我硬是从每天的餐费里一点一点地抠出了整套三毛全集。她的每一本书,我都读过许多遍。我会反复想象三毛在沙漠里安的家,轮胎做的沙发、大束的野荆棘、奇形怪状的风化石;想象她与荷西穿越沙漠到达海边猎起一条条大鱼,当场烧烤,喝冰桶里冰镇着的啤酒;想象她从绝壁悄悄攀岩而下,偷看土著女人用海水灌肠;想象她于清晨时分,背着大布袋去垃圾场拾荒然后如获至宝……想象,成全了年少时的自由。
我爱三毛笔下的浪漫,更爱她精神上的纯粹。因为存粹,才能顶着铁皮桶在沙漠中步行几公里去挑水、才能开开心心地用棺材木头做家具、才能在爱人身亡后写出字字泣血的文章。
后来,很自然的,我在齐豫的歌声里,找到了和三毛一样的纯粹。中学时代,因为一首《哭泣的骆驼》,我买了《骆驼·飞鸟·鱼》这张专辑。什么都不懂的年纪,却一下被《觉》击中,一个人在房间里听得流泪满面。我并不知道林觉民是谁,只是齐豫每一次唱出“刹那即永恒”这五个字,我心就会莫名跟着抽痛一下。
再回来,我倒回头去听了齐豫的所有专辑,尤其《回声》那一张,跟着我出走、跟着我成长,在我每一个心绪如潮的时刻,我都会再听一遍,找回一直支撑我进步、努力去追寻的,那种纯粹。
歌手那一场比赛,如果你闭眼听《今世》,听齐豫唱到那个程度,即使再有千千结,也都开了吧?——这便是隔着生死、隔着时光,最温柔的一声“抱歉”。
三毛曾说,全台湾只有三个女人最适合穿波西米亚长裙:齐豫、潘越云,我。
说这话的时候,大概她们正在合作专辑《回声》,几年后,三毛离世,《回声》成了绝响。三十几年过去了,三毛和荷西永远在撒哈拉幸福地生活着,齐豫却老了——依然是波西米亚的服装造型,当年引领着风潮,如今却被年轻的网友吐槽为“过时”。
真的过时了吗?当然不。
她唱着“如梦如幻如真”的时候,她唱着“我的眼里,有两个你、三个你、十个你、万个你”的时候,属于她的一个时代就苏醒了,所有一切都不多不少,不陈不旧,恰当正好。
那个时代里,有自由浪漫的三毛,有一身诗意的李泰祥,有哀伤清澈的郑愁予,有意象绝美的李格弟……诗与歌,流行与古典,交融并蓄,相得益彰。
人最迷人的地方,就是在变化中保持不变。
齐豫的魅力,正在于她老去的容颜下,那不变的态度和气质。
外貌会老,态度不会老,气质也只会更趋圆润醇熟。百变当然是一种魅力,但不变才是更具人生智慧的表现——那是因为你相信自己坚持的一切。比起声嘶力竭的表态,坚持才是真正热血的无声呐喊。
活了三十多年,我时常感慨身边有一些像齐豫一样可望不可及的神仙人物,活得“不像这个世界的人”。不是说她们真的高高在上、避世远走,而是因为她们在尘世中活出了纤尘不染的模样。
低调、得体,进退有度;敢于接受也懂得拒绝;不焦虑不逢迎、不大悲不狂喜;从不炫耀什么,但你看着她或他,就觉得很是羡慕。
从前觉得这是被老天眷顾的人群,后来深交后也看到了那些光明背后的阴影。还是那句话,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兵荒马乱。那些好像并没有被生活欺负的人,只是更懂得如何妥善地处理伤口,接受不能改变的,保护好自己所坚持的,而已。
所以,渐渐地,我再也不觉得“变老”有多可怕。如果可以,最好就让我像齐豫这样老去——
像她这般,以出世的淡然,过入世的生活。
后记
上周末,看中村好文的《住宅读本》,看到很欣赏的一处:
“丹波先生的屋里永远那么整洁,看不到多余的东西。他从不招待客人,没人知道他吃什么,只知道他一天只吃早晚两餐。他的衣服是棉质的,带着细碎纹样,虽然缝线有些歪斜,但他周身上下总是那么干净利落。”
极简源于淡泊,更源于从岁月中修炼出的底气——“我这样就很好”,是一种少有人能拥有的自信。毕竟,这世界诱惑太多,多到我们常常在不自知的时候就悄悄改变了初衷、甚至变了我们最唾弃的模样。
“我这样就很好”,愿我们都可以从心底说出这句话。
“此曲天上有,不是人间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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