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牛油果自由,没有外卖自由,现在连辞职自由也没有吗?/ 全景
“我们做企业的,辞个员工费劲巴拉还要给钱。员工辞职呢,说走就走,我投入的培养成本打水漂了,给出去的福利也收不回来了,还要再招新人,新来的也不知道是什么水准,这谁顶得住啊?我们还怎么创收发展啊?”
这就是“恶意跳槽”背后的心声吗?
讲个笑话,你可别哭。
近日,浙江人社厅副厅长表示,频繁跳槽=个人信用有问题。
这番表态,给会议上在线诉苦的企业家们伸张了一波正义。
对赔偿有意见,跟劳动法说去。
翻译一下,大概是说:“凭什么我辞退你要付赔偿金,你辞职就不用赔我们?”一件被劳动法肯定的、理所应当的事,在这位发言人眼中,是对雇主不公平的。
社畜们听完,当场瑟瑟发抖。但具有战略眼光的企业家,岂会仅仅着眼于浙江这一片地方呢?
副厅长表态之后,另一位与会人士进一步建议,这个信用机制,仅仅在浙江设立还不够,因为他们是从全国引进人才的,最好还要跟一切社会信用挂钩起来。
会有“跳槽3次以上,不许贷款买房”的那天吗?
网友气哭了。
由于群众反应太大,浙江人社厅很快回应道:大家误会了,我们的原意不是说跳槽就影响信用,针对的只是“恶意频繁跳槽行为”。
哦哟,加上“恶意”两个字,限制跳槽这事就“善意”了吗?
谁来定义“恶意”?
什么叫“恶意”?谁来定义“恶意”?
如果伤害了某一方就算“恶意”的话,那么对企业而言,员工的流失必然会带来利益受损,也就是说,只要跳槽,就全都是“恶意”。
用“恶意”来评价跳槽,已经超出对等的合约关系,是单方面对他人的行为作出了道德上的审判。
评论员表示,此举伤害个人名誉权。
有劳动法约束、有市场竞争推动的个人跳槽行为,凭什么要被企业以“恶意”进行道德审判?
按照会议上企业人士的理论,既然企业辞退员工要赔偿,员工辞职就应该被企业限制。好,那么我们来捋一捋,企业制度有没有要求员工辞职要提前书面通知?
如果没有,那你应该改善的问题是制度不完善,而不是抱怨自己没办法;如果有,员工违规离职,最后的薪水也掌握在企业手里。
某洗脑求职平台广告宣称求职与老板谈,可辞职的时候,也能和老板谈得这么痛快吗?
作为雇主,如果对员工的业务能力不满意,辞退赔偿是正规流程;如果该员工的确造成了企业的损失,你还可以直接去告他,索要应有的赔偿。
在劳动合同变更这件事上,法律约束的明明是企业和职工双方,付出就有收益,违规就有惩罚。怎么在这位发言人眼中,企业方就如此弱小委屈又无助了呢?
拜托,大家都是成年人,合同上白纸黑字写好的雇佣关系,就别玩什么职场白莲花的COSPLAY游戏了。
职场的水一定要这么深吗?/ upsplash
再者,跳槽是市场选择的结果。
从员工个人方面来看,职业规划的变更、能力发展的瓶颈,甚至因为异地恋或是单纯想要换个环境、度个假期,都可以成为跳槽的原因。如果是被其他企业以高薪挖走,那就更没什么可抱怨的,只能说明这个员工的市场价值,高于前雇主支付的酬劳。
从企业角度来看,要是钱给够了、前景也给了,员工干得好好的为什么要跳槽?自己心里没点数吗?如果遇到任务重、薪酬少,侵占生活还不见前路的坑,员工不主动跳槽,难道还等着老板自己良心发现?
跳槽,从来都不只是白领的事。/ 全景
无论从哪个角度来看,跳槽这事儿都没办法被评定是否“恶意”。
甚至,这对双方都是及时止损的选项。就跟谈恋爱一个道理,不一定有谁对谁错,当个人与公司不再匹配,分手就是必然,强留不如放手,海阔天空,各自安好。
可是跳槽一旦与信用捆绑,跳槽的话语权将被雇主掌握,员工就丧失了自主选择的权利。只能在一个单位混到老,还要小心不能被辞退,否则,谁知道公司会不会说你是行为不端被辞退,判定属于恶意离职?
劳动者更换工作,天经地义。/ 《杜拉拉升职记》
难道企业方掌握的资源还不够多吗?难道资本带来的话语权还不够强吗?竟然还需要拥有审判员工跳槽的权利?
这个体系,别说实施,光是提出来就够令人失望了。企业没有站在道德高地审判跳槽的权利,相关部门更没道理提出这种政策来。
要有多心虚,才需要征信庇护?
诚然,企业方的合法权益也需要被保护。为了抚慰广大网友,并给“恶意跳槽挂钩征信”找到合理的解释,也有人拿“职场碰瓷”来为企业方站台。
媒体曾有过相关报道,有人利用劳动纠纷牟利,中小企业则是最大的受害群体。比如有人2年换20个工作,先后状告15家公司违反劳动法用工规定。
托普法教育的福,网友们很快就精准地抓住了重点——“原来这15家公司都违反了劳动法!”
人民相信法律。如果确有违法行为,公司活该被告、被惩罚。如果没有,那被碰瓷有什么好怕的,法律自有决断,至于上升到寻求征信庇护的地步?
首先,主动辞职的员工,如何索取补偿金?索取欠发的报销款项、加班补贴还差不多。
其次,对于不工作专门找茬的碰瓷员工,公司可以有千千万万种处理方法,身正不怕影子歪嘛。但以此为由,斩断所有员工自由选择工作的后路,未免太坏了。
能不能对社畜多一点善意。/ upsplash
更何况,座谈会上的企业方,说的并不是被碰瓷,而是单纯对员工拥有辞职权感到不满。
说来也挺想不通的,与会人士并非全是老板,他们也是员工群体,为什么就这么急着要剥夺自己的权利呢?
四十多年来,劳动力的自由流动,带来了城市的发展、财富的积累、社会的进步,也切切实实改变了无数中国家庭的生活。
人才流动伴随着资源流动、财富流动,促进了社会的繁荣。/ 全景
跟上一辈人比,现在的职工幸运很多:更好的工作环境、更合理的薪酬待遇、更多元的选择空间。
自由选择、自由流动,这是劳动人民享有的合法权益,也创造了良好的市场竞争关系。多能者多得,不光是对打工仔说的,也是对用人方的要求。你能给出更好的平台、更好的待遇,自然就能吸引更优秀的人才。
北京地铁10号线列车经停国贸站时,车厢里挤满了人。图/新华网
员工流动大,不反思自己机制不完善,倒琢磨起违背市场规则,打起定义员工跳槽性质的馊主意,这跟周扒皮有什么区别?
既然如此,员工是不是也可以建议设立“企业征信机制”,如果某企业频繁招聘,那就是信用有问题,大家都不要去应聘好了?
没有企业能够接受这种机制,也没有员工应该承受“恶意跳槽”的惩罚。
要有多瞎,才能对劳动现状视而不见?
闹出如此匪夷所思的新闻,容易给人一种错觉:当下员工已经拥有了与企业抗衡的话语权。
然而,不妨多看看现实吧,环卫工人还在戴定位手环呢。
买手表的经费,都够发环卫工人工资了吧。
我们从小被教育,劳动光荣,尊重劳动人民,尤其是环卫工人、农民伯伯这样相对弱势的群体。但这些年来,类似环卫工被欠薪、被压榨的各种新闻,还少吗?
究其原因,由于自身技能较少,而丧失自由流动和选择工作的权利,恐怕是主因。
这个群体普遍受教育程度不高,没有其他谋生技能,这就让用人方完全掌握了他们的经济命脉——不管我怎么过分,你都不能跳槽,因为一跳你就没有收入了。
环卫工无疑是社会中最弱势的群体之一。/ 全景
也因此,他们往往更渴望下一代能拥有议价能力,即使又累又没钱,还是会竭力供孩子读书,因为他们很明白不能跳槽的痛苦。
可现在,有人正在试图将这种痛苦,散播到更多的工种、更大的人群中去。
前几日媒体曾报道,湖南一女子仅仅因为没有听从老板吩咐,去参加同事婚礼,就被随意辞退,连个正式的通知都没有。
该公司的说法是:“到一个地方要讲一个地方的规矩。”不好意思,您可能不大懂,规矩不重要,法律最重要。
更可悲的是,你不知道还有多少个阳阳这样的姑娘,也不知道她最终是否能在仲裁中得到赔偿。
身为员工,我们生存的状况已经够艰难了。
996.ICU现在已经遭到多个浏览器的屏蔽。
说好的每周工作40小时,可996都变成行业潜规则了,媒体曝光无数次也没有改变;加班费和奖金常常是纸上谈兵,总有人跟你谈情怀谈理想谈公司有多么不容易,永远也等不到落实的那天;站队讨好的办公室权谋大战,再如何抗拒,也会被卷入浪潮中去。
这世上还有很多人,连“劳有所得”都没办法做到。企业方想要更多的权利,不妨先把该落实的工作时长、薪金制度全都按照法律法规安排上。
跳槽,也许并不能彻底改变生活,但起码,这是员工掌握在自己手里的、为数不多的权益之一。
去年,疑似检查人员故意扔烟头诬陷环卫工的新闻登上热搜。尽管当地有关部门进行辟谣,但是这种检查制度还是遭到了公众质疑。如果一份工作让你感到憋屈,是辞职更恶意还是工作本身更恶意?
此外,保洁员称8月14日早上接到领导通知,说要进行卫生检查,并称(有人故意扔烟头)这事不是第一次出现。
对了,还有一点,与会人士可能是忘了,他们人事招聘的时候,几乎都要求了解应聘人的跳槽频率,无论是因为什么原因。跳槽次数多的人应聘困难,本来是心照不宣的潜规则,现在竟也堂而皇之登上座谈会了。
电视剧《都挺好》里有这么一段,苏明成因为与上司的矛盾被穿小鞋、最后被辞退,再去找新工作,却老是碰壁,因为被他得罪的领导放话,要让他永远失业。
再跋扈的人受到制度性的束缚,也无能为力。/ 电视剧《都挺好》
一个主管的掌控能力都足以影响他人的人生了,更不用说,“恶意跳槽影响征信”的制度被承认后,这个世界将有多魔幻。
身在职场,这才是现实。
周姐镇楼,苏明成也要抖三抖。
✎作者 | 易米三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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