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 辑:鲁一
来 源:正和岛(ID:zhenghedao)
两项罪名予以撤销 挪用资金罪改判
2019年4月10日上午,最高人民法院公开宣判顾雏军等再审案,顾雏军戴孝出庭。
终审判决撤销了2008年对于顾雏军注册资本罪,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的定罪量刑部分和犯挪用资金罪的量刑部分;维持2006年审判中对顾雏军犯挪用资金罪的定罪部分;最终判决顾雏军犯挪用资金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已执行完毕);可向原作出生效裁判的人民法院申请国家赔偿。
顾雏军于2005年被捕,他入狱后不久便开始喊冤。入狱7年、喊冤14年,顾雏军没能等来自己想要的结果,他要的是绝对清白,“我始终认为我是无罪的。”
“重审本身比顾雏军冤不冤更重要”
顾雏军等再审一案改判,被视为中国维护企业家权益的一个节点性事件,引起社会广泛关注,尤其在企业家群体产生很大的震动。让更多的人反思企业家生存困境和经营风险的深层次原因,或许比关注案件平反本身更具深远的意义。
央视财经评论员刘戈这样评价此事件:
重审本身比顾雏军冤不冤更重要。对于这样一个陈年老案,最高法能够重审,不管结果如何,都是中国法制的一个重大进步。
这样的重审,有利于警醒领导、法官他们各自的行为边界和依据在哪里,有力于让民营企业家对自己行为的法律风险能够清晰评估,有利于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有利于中国经济的持续增长和社会稳定。
产权制度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石,对企业家精神保护的一个核心是对私有产权的保护。在今年“两高报告”中出现了一个相同的关键词:保护企业家产权。详见《“两高报告”重磅出炉,这2个字出现8次,信息量很大》。
2017年12月28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消息:人民法院将依法再审三起重大涉产权案件。张文中一案将由最高人民法院直接提审,顾雏军一案将由最高人民法院第一巡回法庭提审,李美兰一案则由最高人民法院指定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重审。这三个案子都涉及到产权问题,在当年引起过企业界震动。
实际上,中国案件重审的几率非常低,再审程序长期启动很难。2013年以来,全国所有的法院刑事再审案件的总数只有2785件,再审率只有0.29%。而2018年之始就启动了一批,足见其信号意义。
虽然重审未必等同于翻案,但这共同昭示出中央高层以此保护民营经济和企业家的强烈信号,给民营企业家吃了定心丸。这亦是保护民营经济、企业家和财产的试金石。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
顾雏军案和张文中案一次次彰显国家依法保护民营企业家合法权益的决心,案件鼓舞人心,但我们依然看到民营企业家还有一些冤案没有得到彻底解决。比较具有代表性的是左安一案。
左安一冤上加冤的遭遇被媒体称为“当代窦娥”。他经历了一段“曼德拉式”的人生:
在一场找不到原告,也没有受害人的“诈骗案”中,被判无期徒刑、在监狱里待了1803天,40亿元财富在冤假错案中浩劫一空,几乎家破人亡;冤案昭雪并获得国家赔偿,他于2007年被无罪释放。
然而,10年后,几近大功告成之际,完全合法复权而来的天圆祥泰大厦却因为北京国土部门拒绝办理产权证,濒临破产边缘。
在经营环境日益复杂、法制建设越来越受到重视的当下,企业家洁身自好、企业外部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显得格外重要。
1.企业家自身应时刻保持法律红线意识
纵观中国当代民营企业家的发展史,涉案入刑入狱者并不是少数:吴胜明、褚时健、牟其中、兰世立、戴国芳、顾雏军、黄光裕、李途纯、张海、黄宏生、孙大午、赵新先……
时过多年,再重看这些闪亮的名字,让人唏嘘不已。这些人因各种原因折戟沉沙,不能忽视的是其中的罪名不乏贪污、挪用公款、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等等。
不得不承认这些企业家们的雄心、前瞻、创新等企业家精神让普通人赞叹,难以企及,但因满足一己私欲而铤而走险,心怀侥幸行走在法律与犯罪的边缘,终成人生污点。
敬畏法律,不踩红线,遵纪守法搞经营,合法合规谋发展,应该成为企业家约束自身的基本底线。
2.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
中央高层曾深刻阐明法治和营商环境的关系,用法治打造良好营商环境。
民营企业的发展离不开包容创新、法治等综合营商环境。法治可以保障市场主体敢于创业、放心投资、踏实经营。企业的发展壮大必须有法治的保障,保障其财产权、知识产权不受侵犯。
支持民营经济发展,建立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的法治环境,建构避免冤错案件的长效机制,全方位、立体式地构筑平等保护产权和企业家合法权益的制度体系,才能真正做到“有恒产者有恒心”。
3.走好执行的最后一公里
执行与平反同样重要。“执行难”某种程度上是中国司法的一大新课题。真正考验“张文中和顾雏军们”平反效果的,其实还在后面。
他们在未来冤案权益的恢复过程中,也有可能面对“最后一公里障碍”的考验。这牵扯到各方利益,如果处置不当,此前所有努力和司法成果都有可能功亏一篑。
顾雏军案不是也不会是中央纠正涉产权冤假错案的孤案。让更多的“张文中、顾雏军们”重见阳光,也让更多的“左安一们”笑到最后,真正做到让法律成为民营企业家、民营企业的护身符,这成为若干民营企业家的心声。
顾雏军案件回顾
顾雏军是“格林柯尔系”创始人,他曾无限风光过,风头最盛时控制了5家上市公司。
曾梦想成为“第三代企业家领袖”,顾雏军在2001年至2003年间,通过其控制的格林柯尔系公司资本运作接连收购科龙和美菱,占据了当时中国冰箱市场的半壁江山。顾本人成为家电行业风光无二的人物,“资本狂人”的称号也由此而来。
2003年,顾雏军获得中国经济年度人物奖。2004年初,他入选“胡润资本控制50强”,同登榜单的还有柳传志、丁磊、张瑞敏等人。
2004年8月,“郎顾之争”爆发。学者郎咸平对顾雏军的并购行为提出质疑,称顾雏军大量挪用科龙电器的现金流完成各项收购,涉嫌违规。此外,“朗顾之争”引爆了一场“国进民退”和“国退民进”的全国大辩论。
2005年5月,顾雏军被立案侦查。
2008年1月,顾雏军案一审作为判决,因虚报注册资本罪、违规披露和不披露重要信息罪、挪用资金罪被判12年有期徒刑,并处罚款680万元。
2012年9月6日,提前刑满释放的顾雏军开始向最高法提出申诉。
2017年12月28日,最高法宣布直接提审两起重大涉产权案件,分别为张文中案和顾雏军案。
2018年6月13、14日连续两天,累计近30小时的审理后,最高法第一巡回法庭在深圳公开开庭审理顾雏军等虚报注册资本,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挪用资金再审一案。
身陷囹圄给顾雏军和他的企业带来的影响可谓深远。收购而来的四家A股公司脱离了“格林柯尔”的体系;格林柯尔于2007年5月18日正式在香港退市。鼎盛一时的“格林柯尔系”就此完全瓦解。
多年来,顾雏军自始至终都认为自己无罪,甚至希望拿回科龙。他的内心充满愤怒,声称“资产被抢”,股权被拿走,多处厂房、土地和设备等资产的去向从官方也无从求证、甚至被“贱卖”。
2012年出狱后,顾雏军第一件事就是要给自己平反,要把真相告诉所有人。他极其高调地在北京召开了以举报和喊冤为主题的新闻发布会。顾雏军头戴纸糊的“草民完全无罪”的高帽,向上百家媒体慷慨激昂地否认了让他获罪的所有罪名,引起极大关注。
自此,顾雏军走上漫长的申冤路。他时常自嘲生活拮据,所做的企业培训工作只是在”找口饭吃“,但对于翻案、平反近乎偏执的坚持未有改变,他始终希望能“讨到说法”。
直到11年后的今天,再审案终于尘埃落定。
参考资料:
1. 顾雏军抵深等待宣判:资本狂人伸冤十年将有定论(新浪法问)
2. 左安一:呼唤新时代的公平正义(瞭望中国)
3. 柳传志:营商环境中企业家最最在意的就是法治的公平(中国企业家)
4.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河南日报)
排版 | 吴恙
审校 | 潘姍姍 主编 | 叶正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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