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各生产经营单位相继复工复产,生产各环节安全风险普遍增加,各类生产安全事故易发多发,为确保全省安全生产形势稳定,省应急管理厅发布复工复产安全提示,请严格遵守以下规定。
一、生产经营单位
1、要组织召开一次全员安全生产专题会议,进行安全责任承诺和安全警示教育,提高安全意识,将员工的精神面貌由假日心态调整至工作状态。
2、在班组层面,组织所有岗位操作人员学习岗位责任制和岗位操作规程,熟悉掌握岗位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技能。
3、对新进员工和调换新岗位的员工开展“三级”安全教育培训,严格培训考核,做到“不培训不上岗,培训不合格不上岗”。
4、严格审核特种作业人员资格,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岗前再培训、再教育。
5、开展一次全员、全方位、全过程的风险辨识评估,实行分级管控。
6、对各类设备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检修、检测,确保正常、安全运行。
7、加强对报警设施、安全防护设施、应急救援设施、劳动防护用品和装备等安全设施的检查监控,确保完好、可靠。
8、落实隐患整治措施,认真抓好整改,做到措施不落实不生产、隐患不排除不生产。
9、严格落实有限空间、动火等特种作业审批制度,加强对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质作业场所的防控,特别要强化冶金企业煤气系统、高温液态金属等危险性较大作业的安全监控。
10、制定装置开车应急处置预案,建立完善重点危险作业岗位和关键装置的应急处置措施。
二、行业领域安全监管部门
11、煤矿、非煤矿山监管部门要按照《河北省煤矿复工复产验收实施细则》(冀安委办〔2019〕18号)和《河北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加强非煤矿山企业复工复产验收工作的通知》(冀应急非煤〔2019〕38号)要求,严格执行验收标准,认真履行验收程序,压实验收责任,切实做到合格一个、复工复产一个。
12、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停产企业在恢复生产前,要向当地应急管理部门提出复产申请,市属以上生产企业要向设区市应急管理局提出复产申请,市属以下企业要向当地县应急管理局提出复产申请。应急管理部门收到复产申请后,要聘请专家对企业提交的开车方案进行审查、核查,确认具备开车条件的,经县(市、区)长签字后方可复产,不具备条件一律不准开车复产。
13、各级金属冶炼、交通运输、建筑施工、特种设备、民爆物品等行业(领域)监管部门,要按照监管职责,摸清停产停工生产经营单位的数量和复工复产时间,科学制定验收计划,明确验收标准,规范验收程序,按照“谁验收、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将验收责任落实到人。
14、对未通过验收擅自复产复工的生产经营单位,要加大执法力度,依法进行严厉处罚,情节严重的纳入安全生产“黑名单”。
15、凡在验收工作中违反程序、降低标准、把关不严、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要严肃查处问责。引发事故的,要追究相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
来源:河北省应急管理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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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审 | 李建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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