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4月16日上午,天骄花园“12.17”杀人案一审宣判,李鹏飞犯故意杀人、抢劫、盗窃罪,一审被判死刑。李鹏飞当庭表示不上诉。
案件回顾
4月9日庭审现场图 首席记者 赵新宇 通讯员 乐炎摄影
4月9日
呼和浩特“12.17”5人遇害案庭审直击——李鹏飞:“杀人偿命,尽快执行吧”↑↑(点击可查看详细文章)
12月17日
呼和浩特市玉泉区天骄花园一居民楼内发生一起凶杀案件,一对母女被害于电梯内,一男子被害于家中。记者赶到现场了解得知,受害者为一家三口,警方已对现场进行封锁并展开调查。↑↑(点击可查看详细文章)
12月17日晚间
嫌疑人被抓获,警方已经带其指认现场。嫌疑人供述自己杀死了5人。
12月18日
记者从呼市新城区公安分局刑警五中队了解到,17日一早,呼铁佳园C区28号楼有一名六旬女子被发现死于家中,其丈夫在金川开发区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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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1日
呼市检方提前介入“12•17”杀人案件,并披露嫌疑人在天骄花园、呼铁佳园、金川一水厂内的作案细节。↑↑(点击可查看详细文章)
12月23日
呼和浩特市玉泉区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故意杀人罪对犯罪嫌疑人李鹏飞批准逮捕。↑↑(点击可查看详细文章)
2月26日
由呼和浩特市公安局玉泉分局侦查终结的“12.17”特大故意杀人案,经呼和浩特市玉泉区人民检察院向呼和浩特市人民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点击可查看详细文章)
|来源:内蒙古晨报(首席记者 赵新宇)
|本期责编:江金艳
|本期审读:董 强
|本期审核:张 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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