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的学位申请
对家长来说就像一场比赛
要操心的事情实在太多了!
今年招生基本上是延续了往年的政策?
NO!NO!NO!
近日
盐田、南山、龙岗、坪山、龙华
五区先后发布各区义务教育
“小一、初一学位申请指南”
今年的招生工作将更严格
这些变化
请各位家长一定看清楚了!
↓↓↓
南山区
今秋义务教育招生24日启动
时 间
小一
网上申请时间:4月24日9时-5月4日14时
验核材料:5月11日至12日
录取名单公布:6月27日15时后
初一
网上申请时间:5月6日9时至16日14时
到学校验核材料:5月25日至26日
录取名单公布:7月4日15时后
此外,从2015年起,南山区开始实施学区房锁定政策,目前已扩展至全区中小学全面锁定。
● 今年非深户籍学生以租房申请入学的,家庭必须在2018年4月30日前办理租赁凭证或租赁信息;
● 租赁有效期限至少延续至今年12月31日之后。以此类推,2020年申请小一或者初一学位的,须在2019年4月30日之前办理租赁凭证或租赁信息。
● 深户儿童租房居住时间在1年以下不积分,但在深圳无房的将给予加分。
另外,根据住房证明资料要求,持有《购房合同》但要2019年9月1日后才入伙入住的,不接受申请,且不接受写字楼或商铺申请学位。凡祖父母购房,儿童及其父母的户籍与购房者在同一个户口本上时,可按“购房”申请;不在同一户口上,需提供本市公证处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按“租房”申请,以上两种情况均需居委会开具的居住证明。
图片来源:南山教育
根据《通知》要求,非深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申请我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要求以居住证作为主要入学依据,需符合“两个满1年”条件:即,在深连续居住满1年、连续参加社会保险满1年,参加险种必须包括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
另外,且自2020年起,非深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申请我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必须提供适龄儿童、少年的身份证。
龙岗区
小一新生入学推出“优享学区”
时 间
小一
网报时间:4月26日至5月5日
到第一志愿学校申请学位:5月7日至10日
录取结果查询:7月5日
初一
网上预报名:4月29日至5月10日
到第一志愿学校申请学位:5月13日至16日
录取名单公布:7月8日
民办学校统一注册时间:
小一为7月6日至8日
初一为7月9日至11日
同步招生地段为龙岗区行政区域内。
在今年的招生工作中,该区新生申请学位可填报四个志愿,非深户籍申请人中,小一学位申请者必须填报两所及以上民办学校,初一学位申请者必须填报一所及以上民办学校,所有生源均按平行志愿录取。
值得一提的是,今年龙岗区推出“优享学区”——
● 在“麓城外国语小学—怡翠实验学校—南京师范大学附属龙岗学校(暂定名)”、“贤义外国语学校—信义实验小学”两个共享学区试行“优享学区”,即,在共享学区内为每所学校再划定一个“优享学区”。
● 小一新生家长可选择所属共享学区内任意一所学校作为第一志愿学校,若第一志愿选择对应优享学校,可获得2.5分“优享加分”。
● 此外,根据相关政策,在学区优化中,保利上城、东都花园初中学位从“龙岗区外国语学校—新亚洲学校”共享学区,调整为“龙城初级中学—新亚洲学校”共享学区。
图片来源:龙岗发布
龙岗从2019年起,全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全部实行学位申请房锁定制度。
● 以房屋租赁凭证或租赁信息申请学位的,深户申请人需租期一年以上并包含2019年的4月1日至9月30日;
● 非深户籍申请人租期须包含2018年4月1日至2019年9月30日,且备案时间须在2018年4月1日及以前。
● 在住房资料上,如果房产权利人是祖父母,申请学生须与祖父母在同一户口本上,并按“特殊住房”积分。且祖屋、军产房、集资房、自建房、集体宿舍等“特殊住房”均需由辖区居委会开具相应证明材料。其中,自建房要出具不属于“查违拆违”对象的证明材料。
盐田区
三所学校试行学位锁定政策
盐田区今秋预计可提供小一学位2196个,初一学位1905个。
时 间
小一初一新生学位
网上申请时间:4月23日9时-30日17时
学校进行初审申请资料:5月7日至10日、5月13日
录取名单公布:7月2日
需要提醒的是,今秋起,盐田区外国语学校、盐田区外国语小学和盐田区外国语小学东和分校三所学校试行学位锁定政策。其中,小一以学区生源身份、初一以梅沙片区生源身份申请上述三所学校的租房户,须满足2019年2月28日前学区租房满3年的要求,且不认可合租房。
盐田区学位申请人所得积分为“类别分+累加分”,按积分从高到低录满为止。
● 盐田区外国语小学(含东和分校,以下统称为“外小”)学区生源占招生计划的60%,学区生源积分不够可第一志愿申报海涛小学。
● 另外,初一学位申请盐田区外国语学校,若梅沙片区购房户申请人超过剩余学位30%的名额,招生人数按实际需求提高;
● 梅沙片区生源积分不够的可申请盐田实验学校学位。
盐田区非外小学区生源或非盐外学校梅沙片区生源可在4月23日9时至25日17时进行网报外小、盐外学校的小一、初一学位;4月26日12时前,报名系统将公布积分情况,积分不足的申请者,可在4月30日17时前调整第一志愿为学区内学校。
位于盐田区梅沙街道闲云路的海希未来学校(暂定名)于2019年9月建成开学,届时梅沙小学将整体搬迁到该校办学。2019年秋季招生入学申请资料交验在梅沙小学办理。
坪山区
公、民办学校统一招生
2019年秋季坪山区小一、初一公民办学位供给总体充足,但部分学区公办学位仍然比较紧张,将有部分学生无法被公办学校录取。
时 间
2019年坪山区实行公民办学校统一平台招生。
小一
网上预报名时间:4月18日8:30-4月24日18:00
材料审核时间: 4月25日-6月25日
录取名单公布:7月2日
初一
网上预报名时间:4月20日8:30-4月30日18:00
材料审核时间:5月5日-6月25日
录取名单公布:7月2日
今年坪山区小一、初一在公民办学校统一招生平台,申请学位时单享学区和共享学区可填报学区范围内一个公办学校志愿,全区范围内两个民办学校志愿;大学区可填报本学区范围内全部公办学校及全区范围内两个民办学校。如未被公办学校录取,将根据填报民办志愿顺序进行录取,被民办志愿学校录取后不得再申请其他民办学校。
根据《深圳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9年民办学校义务教育招生工作的通知》(深教〔2019〕52号),民办学校录取非深户籍人员子女,要求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双方至少一方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且在深圳居住满1年,连续参加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满1年。
坪山区小一学位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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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一学位申请条件
在坪山区居住,符合教育法律规定“年满六周岁”(2019年申请小学一年级学位的适龄儿童为2013年8月31日及此日前出生),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
1.深圳市户籍儿童;
2.享受市政府相关优惠政策人员子女;
3.父母双方或一方具有深圳户籍的非深户籍适龄儿童;
4.父母双方或一方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在深圳居住满1年、连续参加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满1年的非深户籍适龄儿童。
已在各类学校就读小学的,谢绝重复申请小一学位。
学位申请需提供的材料
深圳户籍儿童
1.户籍材料:适龄儿童及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户口本。
2.住房材料:适龄儿童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学校招生地段内的合法有效(用途为住宅或商住两用)住房材料(自有房的房产份额须>50%,租房发证日期必须在2018年9月30日前)。
3.计生材料:适龄儿童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学位申请前到居住地所在社区工作站登记家庭计生信息。由于家庭计生情况影响到最终学位积分,请家长务必于学位申请前到居住地社区工作站登记、核对计生信息。
非深户籍儿童
1.户籍材料:适龄儿童及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户口本。
2.住房材料:适龄儿童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学校招生地段内的合法有效(用途为住宅或商住两用)住房材料(自有房的房产份额须>50%,租房发证日期必须在2018年9月30日前)。
3.社保材料:适龄儿童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持有本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连续满1年有效参保证明(可自行在网上打印),即在2018年3月31日前需有社保缴交记录,具体险种为养老+医疗(必须两者均参保满1年)。
4.计生材料:适龄儿童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学位申请前到居住地所在社区工作站登记家庭计生信息。由于家庭计生情况影响到最终学位积分,请家长务必于学位申请前到居住地社区工作站登记、核对计生信息。
5.居住证材料:适龄儿童父母(或法定监护人)至少一方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
台湾籍儿童
1.适龄儿童及其父母《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居民居住证》或五年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2.适龄儿童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学校招生地段内的合法有效(用途为住宅或商住两用)住房材料(自有房的房产份额须>50%,租房发证日期必须在2018年9月30日前)。
港澳籍儿童
申请在我市义务教育学校就读的港澳籍学生,参照我市暂住人员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相关规定,须提交以下材料:
1.儿童出生证明、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香港(澳门)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回乡证)。
2.父母双方或者一方为深圳户籍:父母户口本、身份证(或其他身份证明材料);父母双方均为非深户籍: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父母身份证(或其他身份证明材料)。
3.住房材料:适龄儿童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学校招生地段内的合法有效(用途为住宅或商住两用)住房材料(自有房的房产份额须>50%,租房发证日期必须在2018年9月30日前)。
4.社保材料:适龄儿童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持有本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连续满1年有效参保证明(可自行在网上打印),即在2018年3月31日前需有社保缴交记录,具体险种为养老+医疗(必须两者均参保满1年)。
5.计生材料:适龄儿童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学位申请前到居住地所在社区工作站登记家庭计生信息。由于家庭计生情况影响到最终学位积分,请家长务必于学位申请前到居住地社区工作站登记、核对计生信息。
6.公证材料:由深圳公证部门出具的父母与子女间的亲属关系公证书。
享受政府优惠政策人员子女
属于享受政府优惠政策人员的适龄子女不列入积分对象,除按上述要求提供相应资料外,还应出具优惠政策规定的相关材料。
军人子女
1.军人子女在我区接受义务教育,与深圳户籍学生一样,在规定时间内按照相关要求,统一在网上申请,按时到申请第一志愿公办学校递交资料。
2.申请在我区接受义务教育,需在2019年4月30日前到坪山区人武部政治工作科(地址:坪山区金牛路12号行政服务大厅三楼,联系电话:0755-89322257)登记备案,备案材料包括:
◆《深圳市军人子女教育登记表》;
◆《军人子女申请就读深圳市义务教育学校备案表》;
◆ 相关证明材料:
①军人身份证明:军人身份证、军官或士官证;
②户籍证明:户口本(首页、家属页、子女页)、子女出生证、子女身份证;
③居住证明:房产证、租赁凭证或单位宿舍证明;
④单位证明:军人现役情况、子女关系、享受特殊待遇情况说明等。
学位申请材料具体要求
一户籍材料
1.深圳户籍适龄儿童提供由公安部门出具的户口本。
2.非深户籍适龄儿童提供由公安部门出具的适龄儿童父母双方或其中一方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与三方的原籍户口本。
二住房资料
提供以下资料中的任一种:
▶ 属于自购房产类别
1.房屋用途必须是住宅或商住两用,不能是公寓、商铺、厂房、仓库、办公等。
2.提供我市国土部门出具的真实有效房产证(不动产登记证),产权人须是父亲或母亲或父母共有;如果房屋产权登记人是爷爷、奶奶或外公、外婆,适龄儿童(或其父母)须与爷爷、奶奶或外公、外婆在同一户口本上。若不在同一个户口本,需提供村委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和适龄儿童出生证明原件。
3.已购房但房产证(不动产登记证)原件在银行抵押的,提供加盖银行公章的房产证复印件。
4.已购房但房产证(不动产登记证)尚未办理的,提供国土部门统一样本的购房合同原件(须有国土部门的备案号)、缴款发票原件。2019年暂不需提交入伙通知书,2020年起需提交。
▶ 属于租房类别
1.坪山区房屋租赁部门出具的真实有效的第一志愿公办学校招生地段内的房屋租赁凭证(红本)、租赁信息(蓝本),房屋用途必须是住宅或商住两用,不能是公寓、商铺、厂房、仓库、办公等。
2.如果住宅承租人不是父母,而是爷爷、奶奶或外公、外婆,适龄儿童(或其父母)须与爷爷、奶奶或外公、外婆在同一户口本上。若不在同一个户口本,需提供村委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和适龄儿童出生证明原件。
3.公租房需提供与住建部门或受住建部门委托对公租房进行管理的单位签订的租赁合同。
▶ 属于原住居民祖屋类别
属于原住居民祖屋类别的,如果没有合法产权证明,应提供以下材料:
(1)股份公司股份证;
(2)由股份公司开具的祖屋证明;
(3)至少提供该房屋2019年1、2、3月份的水费或电费缴费单据。
▶ 属于特殊房产类别
包括军产房、集资房、自建房、集体宿舍、回迁房、统建楼及其他无合法产权的房屋
1.属于军产房类别的,提供住房军产证或军产房所属部门开具的证明,以及社区工作站出具的居住证明。
2.属于集体宿舍类别的,适龄儿童父母(或法定监护人)须与该宿舍权利人或承租人(以下简称雇主)具有雇佣关系并提供以下材料(提交材料时请按照下面顺序排列)。
A.集体宿舍的产权证明,即该宿舍属于雇主所有的房产证,或不动产登记证,或经相关部门备案过的租赁凭证,或租赁信息等证明材料。
B.适龄儿童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与雇主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
C.雇主为适龄儿童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购买社保的相关证明,即社保卡和社保清单。
D.雇主和居委会出具的适龄儿童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居住在该宿舍的住房证明。
备注:适龄儿童父母(或法定监护人)需在该单位集体宿舍实际居住满1年(2018年9月30日前入住),需进行社保缴纳证明与集体宿舍证明相互印证。
以集体宿舍类住房材料申请学位的,要求集体宿舍证明、集体宿舍产权证明、劳动合同以及社保证明,这四种证明材料所体现的工作单位及其公章必须一致。集体宿舍提供租赁信息(蓝本)资料,不计算积分。
3.属于集资房、统建楼类别的,应出具购房收据或合同,并提供社区工作站开具的住房证明材料。
4.属于自建房类别的,应提供居委会开具的住房证明并到土地监察部门开具不属于“查违拆违”对象的证明材料,并且至少提供该房屋2019年1、2、3月份的水费或电费缴费单据。
5.属于回迁房类别的,需提供原回迁房户主与房地产开发商签订的相关合同或凭据。
注意:上述居住证明材料原件由第一志愿公办学校收验并留存备查,相关证件由学校高拍仪扫描。
6.适龄儿童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租住无任何房产信息的房屋,且无法提供房屋租赁部门出具的租赁凭证、租赁信息或相关有效住房证明材料的,其子女不能参加公办学校的积分排位。
▶适龄儿童申请学位,若涉及提供无房证明或坪山区无申请学位资格房产证明,须在深圳市内任一不动产登记中心网点打印的家庭成员(含适龄儿童及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个人房屋信息记录(打印时间在2019年4月1日后)。其中,坪山区无申请学位资格房产证明指的是打印的家庭成员(含适龄儿童及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个人房屋信息记录,显示有房产,但这类房产用途是公寓、商铺、厂房等无法用于申请学位的房产。(家长也可自行在网上打印。)
三社保材料
1. 适龄儿童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持有本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连续满一年有效参保证明(可自行在网上打印),即在2018年3月31日前需有社保缴交记录,具体险种为养老+医疗(必须两者均参保满1年)。
2.社保材料的提供方法
(1)非深户籍适龄儿童至少提供父母双方其中一方的深圳市社保卡。
(2)适龄儿童随法定监护人在深圳生活,提供法定监护人的社保卡以及法院出具的法定监护人的法律文书。属于法定收养关系的,需提供民政部门出具的收养关系证明。
(3)适龄儿童父母(法定监护人)双方或一方在深圳参加社会保险,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而终止社保的,需提供适龄儿童父 母或法定监护人参保单位开具的相关证明。
四计划生育登记相关要求
深户、非深户籍适龄儿童均须凭借户口本、小孩出生医学证明、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持有此证者)到现居住地社区工作站计生窗口申请登记或核对计划生育信息(具体办理流程,以计生部门要求为准)。
五补充说明
以上(一)至(三)项要求提交资料中,家长必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所有证件由第一志愿公办学校查验原件,并用高拍仪拍照存档。特殊住房类等特殊材料的收复印件,所有证明材料收原件。
●学位类型划分●
学位类型1:坪山区户籍,学区合法产权房、原住居民祖屋。
学位类型2:本市其他区户籍,学区合法产权房。
学位类型3:坪山区户籍,学区租房、学区内特殊房产,且父母双方或法定监护人和申请学位的适龄儿童在坪山无合法产权房(提交坪山区无房证明或坪山区无申请学位资格房产证明)。
学位类型4:非深户籍,学区合法产权房。
学位类型5:坪山区户籍,学区租房、学区内特殊房产(不提交坪山无房证明或坪山无申请学位资格房产证明);本市其他区户籍,学区租房、学区内特殊房产。
学位类型6:非深户籍,学区租房、学区内特殊房产。
备注:特殊房产包括军产房、集资房、自建房、集体宿舍、回迁房、统建楼及其他无合法产权的房屋。
●志愿填报及录取办法●
1、志愿填报
>公办学校填报要求
报名时,按照提供的住房地址选择所属片区内学校,依据个人意愿选择志愿,不能跨片区选择公办学校(实行共享学区和大学区的学校除外)。
>志愿类型及填报范例
大学区:2019年小一实行大学区招生学校
①坪山中心小学、均田学校(规划名)组成大学区;
②中山小学、马峦小学、锦龙小学(规划名)组成大学区;
③坪山同心外国语学校、竹坑学校(规划名)组成大学区。
在志愿填报上,如果A、B两所学校组成大学区,那么这两所学校招生范围内的学生,可以选择2个公办志愿,志愿顺序由家长选择;如果A、B、C三所学校组成大学区,那么这三所学校招生范围内的学生,可以选择3个公办志愿,志愿顺序由家长选择。
共享学区:如果一个区域范围被划定为A、B两所学校共享,居住在该区域招生范围内的学生可以选择填报A学校,也可选择填报B学校,但是仅能选择一所公办学校。
2019年小一实行共享学区区域
①南布社区和大工业区为坪山实验学校(小学部)和坪山同心外国语学校(小学部)共享学区;
②老坑社区厦深铁路以北片区为坪山同心外国语学校(小学部)和坑梓中心小学共享学区。
以上共享学区填报公办志愿时,只能选择该共享学区内其中一所公办学校,多选或错选公办学校无效。
单享学区:只能选择提供住房材料所在学区范围的一所公办学校。
>民办学校志愿填报要求
在填报公办志愿的同时可在全区范围内选择二所民办学校。
(学生家长一定要提前仔细了解网上申请、学校初核、部门审核、录取办法等相关规定,根据学生的积分情况合理填报志愿,以免因志愿填报不合理造成未被理想学校录取。如因家长选择志愿不当造成未被理想学校录取,责任由家长承担。)
2、录取办法
就读资质审核合格的适龄儿童才能参与积分排位。录取按照“先学位类型、后积分,不同学位类型之间不比较积分”的原则进行。
>实行大学区招生的学校,按照“平行志愿”的规则录取。大学区录取方式按照“先学位类型积分、后志愿”,如大学区范围内有A、B、C三所公办学校,则大学区范围内符合申请公办学位条件的学生可填报A、B、C三个公办志愿,计算机系统将大学区范围内所有审核合格的学生按照一类至六类的类别及积分进行总排序。在总排序基础上按类别积分从高到低顺序对每个学生所填报的A、B、C三个平行志愿依次检索。根据学生所填报A、B、C三个平行志愿顺序,首先将学生投给志愿A学校,如A学校没有录满,则被A学校录取;如果A学校已经录满,则投给B学校,B学校未录满则被B学校录取;如B学校已录满,则继续投给C学校。如此类推,直至各学校录满为止。
>实行共享学区和单享学区的学校,按照先志愿,后学位类型、积分的原则,从高到低顺序进行录取。
●民办学校招生纳入统一管理●
根据《深圳市非深户籍人员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管理办法》(深府规〔2018〕3号)、《深圳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9年民办学校义务教育招生工作的通知》(深教〔2019〕52号)等政策和通知要求,民办学校招生纳入统一管理。
(一)严格控制招生计划
严格控制存在大班额、大校额民办学校招生计划。民办学校要严格按照区教育局综合核定规模等因素明确的招生计划进行招生。
(二)公民办统一平台招生
2019年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统一平台招生,严禁民办学校擅自招生。民办学校必须优先接收由区教育局统筹派位的学生。在招生计划有学位空余的情况下招收学生,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至少一方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且在深圳居住满1年,连续参加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满1年。
(三)民办学校招生办法
在7月12日公民办学校统一平台招生录取的学生报到注册完成后,区教育局统筹下达各民办学校第二批招生计划。民办学校按区教育局下达的招生计划,规范有序地实施招生入学工作。
●重要提示●
家长在网上填报的信息直接影响最终验核结果和学位安排,请家长务必确保录入信息准确无误,如果由于填写错误导致审核不合格,责任由家长自行承担。
(一)时间提示
申请义务教育公办学校学位的学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预报名、填写志愿、到第一志愿公办学校递交材料,否则将无法参加公办学校积分排位。
(二)申请材料提示
1.申请材料交到第一志愿公办学校。
2.申请材料不齐的,学校不予受理;申请材料虚假的,取消学位申请资格。
3.在提交材料前,请家长们认真核实材料是否过期或停交(如:居住证、租赁凭证、租赁信息、社保等),如果材料由于家长个人原因造成资料审核不合格,将无法参加积分排位。
4. 申请材料初审通过,意味着具备了参加公办学校积分排位资格条件,并不代表最终能够被公办学校录取。是否最终被公办学校录取,需综合公办学校提供学位数、学位类型及积分等因素决定。
5. 家长报名申请材料提交后,初审结果公示期间如对结果有异议,可在复核期间内提交复核材料。复核期内,除户籍材料能替换更改类别信息外,其他材料均不得替换,只能在原材料基础上修改信息有误部分。错过复核时间,将不受理任何信息修改申请。
6.对使用租赁材料申请学位的家庭,将核查租赁材料的真实性及是否真实居住。使用虚假材料或非真实居住造成无法被公办学校录取,后果由家长自行承担。
(三)民办学校学费补助提示
符合市政府《深圳市非深户籍人员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入学管理办法》规定的,在我区民办学校就读的适龄儿童,可享受相关文件规定的学费补助;就读学校学费高于补贴标准的,由家长补齐差额。
(四)残疾适龄儿童报名提示
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儿童应以普通学校随班就读为主。不能适应普通学校学习生活但能适应特殊教育学校学习生活的坪山区户籍儿童,凭户口本、出生证、医院证明、《残疾人证》和《接种免疫证》到深圳市元平特殊学校(深圳市布吉街道西环路138号,电话:89468816)报名。深圳市适龄残疾儿童义务教育能力评估咨询相关要求详见市元平特殊教育学校网址http://www.szyptx.net/,咨询电话:89468820。坪山区特殊教育学校计划于今年9月投入使用,该校招生工作由我区教育部门另行公布,届时以公告为准。
(五)收取儿童预防接种证提示
按《转发省教育厅卫生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儿童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的通知》(深教〔2007〕117号)要求,新生报到注册时,学校需收取《深圳市儿童入学入园预防接种证查验证明》,请家长自带儿童《预防接种证》到居住地就近社康中心接种点查验并开具查验证明;在深圳本地接种的儿童也可登录深圳市儿童接种信息查验证系统网(http://www.szepi.net/chaxun/)直接打印。
坪山区初一学位申请
向上滑动阅览
学位申请条件
在坪山居住,符合如下条件之一的适龄儿童、少年:
1.目前就读小学六年级,具有深圳户籍的儿童、少年或享受深圳市政府相关优惠政策人员子女。
2.在深圳就读小学六年级,父母双方或一方具有深圳户籍或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且在深圳居住满1年、连续参加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满1年的非深户籍儿童、少年。
已在各类学校就读中学的,谢绝重复申请初一学位。
学位申请需提供的材料
>>>>深圳户籍儿童、少年
1.户籍材料:适龄儿童、少年及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户口本。
2.住房材料: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学校招生地段内的合法有效(用途为住宅或商住两用)住房材料(自有房的房产份额须>50%,租房发证日期必须在2018年9月30日前)。
3.计生材料: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学位申请前到居住地所在社区工作站登记家庭计生信息。由于家庭计生情况影响到最终学位积分,请家长务必于学位申请前到居住地社区工作站登记、核对计生信息。
4.其他材料:深圳户籍在市外的小学毕业生申请回深就读初一年级的,除需提供以上材料外还需提供原就读学校的《小学毕业生登记表》或《学生手册》或“在读证明”。
>>>>非深户籍儿童、少年
1.户籍材料:适龄儿童、少年及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户口本。
2.住房材料: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学校招生地段内的合法有效(用途为住宅或商住两用)住房材料(自有房的房产份额须>50%,租房发证日期必须在2018年9月30日前)。
3.社保材料: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持有本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连续满1年有效参保证明(可自行在网上打印),即在2018年3月31日前需有社保缴交记录,具体险种为养老+医疗(必须两者均参保满1年)。
4.计生材料: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学位申请前到居住地所在社区工作站登记家庭计生信息。由于家庭计生情况影响到最终学位积分,请家长务必于学位申请前到居住地社区工作站登记、核对计生信息。
5.居住证材料: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法定监护人)至少一方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
>>>>台湾籍适龄儿童、少年
1.适龄儿童、少年及其父母《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居民居住证》或五年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2.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学校招生地段内的合法有效(用途为住宅或商住两用)住房材料(自有房的房产份额须>50%,租房发证日期必须在2018年9月30日前)。
>>>>港澳籍适龄儿童、少年
申请在我市义务教育学校就读的港澳籍学生,参照我市暂住人员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相关规定,须提交以下材料:
1.儿童出生证明、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香港(澳门)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回乡证)。
2.父母双方或者一方为深圳户籍:父母户口本、身份证(或其他身份证明材料);父母双方均为非深户籍: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父母身份证(或其他身份证明材料)。
3.住房材料: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学校招生地段内的合法有效(用途为住宅或商住两用)住房材料(自有房的房产份额须>50%,租房发证日期必须在2018年9月30日前)。
4.社保材料: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持有本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连续满1年有效参保证明(可自行在网上打印),即在2018年3月31日前需有社保缴交记录,具体险种为养老+医疗(必须两者均参保满1年))。
5.计生材料: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学位申请前到居住地所在社区工作站登记家庭计生信息。由于家庭计生情况影响到最终学位积分,请家长务必于学位申请前到居住地社区工作站登记、核对计生信息。
6.公证材料:由深圳公证部门出具的父母与子女间的亲属关系公证书。
>>>>享受政府优惠政策人员子女
属于享受政府优惠政策人员的适龄子女不列入积分对象,除按上述要求提供相应资料外,还应出具优惠政策规定的相关材料。
>>>>军人子女
1.军人子女在我区接受义务教育,与深圳户籍学生一样,在规定时间内按照相关要求,统一在网上申请,按时到申请第一志愿公办学校递交资料。
2.申请在我区接受义务教育,需在2019年4月30日前到坪山区人武部政治工作科(地址:坪山区金牛路12号行政服务大厅三楼,联系电话:0755-89322257)登记备案。备案材料包括:
✦《深圳市军人子女教育登记表》;
✦《军人子女申请就读深圳市义务教育学校备案表》;
✦ 相关证明材料:
①军人身份证明:军人身份证、军官或士官证;
②户籍证明:户口本(首页、家属页、子女页)、子女出生证、子女身份证;
③居住证明:房产证、租赁凭证或单位宿舍证明;
④单位证明:军人现役情况、子女关系、享受特殊待遇情况说明等。
学位申请材料的具体要求
>>>>户籍资料
深圳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提供由公安部门出具的户口本。
非深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提供由公安部门出具的适龄儿童、少年父母双方或其中一方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与三方的原籍户口本。
>>>>住房资料(提供以下资料中的任一种)
属于自购房产类别
1.房屋用途必须是住宅或商住两用,不能是公寓、商铺、厂房、仓库、办公等。
2.提供我市国土部门出具的真实有效房产证(不动产登记证),产权人须是父亲或母亲或父母共有;如果房屋产权登记人是爷爷、奶奶或外公、外婆,适龄儿童、少年(或其父母)须与爷爷、奶奶或外公、外婆在同一户口本上。若不在同一个户口本,需提供村委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和适龄儿童、少年出生证明原件。
3.已购房但房产证(不动产登记证)原件在银行抵押的,提供加盖银行公章的房产证复印件。
4.已购房但房产证(不动产登记证)尚未办理的,提供国土部门统一样本的购房合同原件(须有国土部门的备案号)、缴款发票原件。2019年暂不需提交入伙通知书,2020年起须提交。
属于租房类别
1.坪山区房屋租赁部门出具的真实有效的第一志愿公办学校招生地段内的房屋租赁凭证(红本)、租赁信息(蓝本),房屋用途必须是住宅或商住两用,不能是公寓、商铺、厂房、仓库、办公等。
2.如果住宅承租人不是父母,而是爷爷、奶奶或外公、外婆,适龄儿童、少年(或其父母)须与爷爷、奶奶或外公、外婆在同一户口本上。若不在同一个户口本,需提供村委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和适龄儿童、少年出生证明原件。
3.公租房需提供与住建部门或受住建部门委托对公租房进行管理的单位签订的租赁合同。
属于原住居民祖屋类别
属于原住居民祖屋类别的,如果没有合法产权证明,应提供以下材料:
1.股份公司股份证。
2.由股份公司开具的祖屋证明。
3.至少提供该房屋2019年1、2、3月份的水费或电费缴费单据。
属于特殊房产类别,包括军产房、集资房、自建房、集体宿舍、回迁房、统建楼及其他无合法产权的房屋
1.属于军产房类别的,提供住房军产证或军产房所属部门开具的证明,以及社区工作站出具的居住证明。
2.属于集体宿舍类别的,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法定监护人)须与该宿舍权利人或承租人(以下简称雇主)具有雇佣关系并提供以下材料(提交材料时请按照下面顺序排列):
A.集体宿舍的产权证明,即该宿舍属于雇主所有的房产证,或不动产登记证,或经相关部门备案过的租赁凭证,或租赁信息等证明材料。
B.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与雇主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
C.雇主为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购买社保的相关证明,即社保卡和社保清单。
D.雇主和居委会出具的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居住在该宿舍的住房证明。
备注: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法定监护人)需在该单位集体宿舍实际居住满1年(2018年9月30日前入住),需进行社保缴纳证明与集体宿舍证明相互印证。
以集体宿舍类住房材料申请学位的,要求集体宿舍证明、集体宿舍产权证明、劳动合同以及社保证明,这四种证明材料所体现的工作单位及其公章必须一致。集体宿舍提供租赁信息(蓝本)资料,不计算积分。
3.属于集资房、统建楼类别的,应出具购房收据或合同,并提供社区工作站开具的住房证明材料。
4.属于自建房类别的,应提供居委会开具的住房证明并到土地监察部门开具不属于“查违拆违”对象的证明材料,并且至少提供该房屋2019年1、2、3月份的水费或电费缴费单据。
5.属于回迁房类别的,需提供原回迁房户主与房地产开发商签订的相关合同或凭据。
上述居住证明材料原件由第一志愿公办学校收验并留存备查,相关证件由学校高拍仪扫描。
6.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租住无任何房产信息的房屋,且无法提供房屋租赁部门出具的租赁凭证、租赁信息或相关有效住房证明材料的,其子女不能参加公办学校的积分排位。
适龄儿童、少年申请学位,若涉及提供无房证明或坪山区无申请学位资格房产证明,须在深圳市内任一不动产登记中心网点打印的家庭成员(含适龄儿童、少年及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个人房屋信息记录(打印时间在2019年4月1日后)。其中,坪山区无申请学位资格房产证明指的是打印的家庭成员(含适龄儿童及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个人房屋信息记录,显示有房产,但这类房产用途是公寓、商铺、厂房等无法用于申请学位的房产。(家长也可自行在网上打印。)
>>>>社保资料
✦ 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持有本市社 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连续满一年有效参保证明(可自行在网上打印),即在2018年3月31日前需有社保缴交记录,具体险种为养老+医疗(必须两者均参保满1年)。
✦ 社保材料的提供方法
(1)非深户籍适龄儿童、少年至少提供父母双方其中一方的深圳市社保卡。
(2)适龄儿童、少年随法定监护人在深圳生活,提供法定监护人的社保卡以及法院出具的法定监护人的法律文书。属于法定收养关系的,需提供民政部门出具的收养关系证明。
(3)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法定监护人)双方或一方在深圳参加社会保险,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而终止社保的,需提供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参保单位开具的相关证明。
>>>>计划生育登记相关要求
深户、非深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均须凭借户口本、小孩出生医学证明、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持有此证者)到现居住地社区工作站计生窗口申请登记或核对计划生育信息(具体办理流程,以计生部门要求为准)。
>>>>补充说明
以上(一)至(三)项要求提交资料中,家长必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所有证件由第一志愿公办学校查验原件,并用高拍仪拍照存档。特殊住房类等特殊材料的收复印件,所有证明材料收原件。
学位类型划分
学位类型1:坪山区户籍,学区合法产权房、原住居民祖屋。
学位类型2:本市其他区户籍,学区合法产权房。
学位类型3:坪山区户籍,学区租房、学区内特殊房产,且父母双方或法定监护人和申请学位的适龄儿童、少年在坪山无合法产权房(提交坪山区无房证明或坪山区无申请学位资格房产证明)。
学位类型4:非深户籍,学区合法产权房。
学位类型5:坪山区户籍,学区租房、学区内特殊房产(不提交坪山无房证明或坪山无申请学位资格房产证明);本市其他区户籍,学区租房、学区内特殊房产。
学位类型6:非深户籍,学区租房、学区内特殊房产。
备注:特殊房产包括军产房、集资房、自建房、集体宿舍、回迁房、统建楼及其他无合法产权的房屋。
志愿填报及录取办法
>>>>志愿填报
1.公办学校填报要求
报名时,按照提供的住房地址选择所属片区内公办学校,依据个人意愿选择志愿,不能跨片区选择公办学校(实行共享学区和大学区的学校除外)。
2.志愿类型及填报范例
(1)大学区:2019年初一实行大学区招生学校
①坪山中学、均田学校(规划名)组成大学区;
②坪山同心外国语学校、竹坑学校(规划名)组成大学区。
在志愿填报上,如果A、B两所学校组成大学区,那么这两所学校招生范围内的学生,一共可以选择2个公办志愿,志愿顺序由家长选择;如果A、B、C三所学校组成大学区,那么这三所学校招生范围内的学生,一共可以选择3个公办志愿,志愿顺序由家长选择。
(2)共享学区:如果一个区域范围被划定为A、B两所学校共享,居住在该区域招生范围内的学生可以选择填报A学校,也可选择填报B学校,但是仅能选择一所公办学校。
2019年初一实行共享学区区域:
①洋母帐片区为中山中学和坪山中学共享学区;
②老坑社区厦深铁路以北片区为坪山同心外国语学校(初中部)和光祖中学共享学区;
③南布社区和大工业区为坪山实验学校(初中部)和坪山同心外国语学校(初中部)共享学区。
以上共享学区填报公办志愿时,只能选择共享学区内其中一所公办学校,多选或错选公办学校无效。
(3)单享学区:只能选择提供住房材料所在学区范围的一所公办学校。
3.民办学校填报要求
在填报公办志愿的同时可在全区范围内选择二所民办学校。
(学生家长一定要提前仔细了解网上申请、学校初核、部门审核、录取办法等相关规定,根据学生的积分情况合理填报志愿,以免因志愿填报不合理造成没有被理想的学校录取。如因家长选择志愿不当造成未被理想的学校录取,责任由家长承担。)
>>>>录取办法
就读资质审核合格的适龄儿童、少年才能参与积分排位。录取按照“先学位类型、后积分,不同学位类型之间不比较积分”的原则进行。
1.实行大学区招生的学校,按照“平行志愿”的规则录取。大学区录取方式按照“先学位类型积分、后志愿”,如大学区范围内有A、B、C三所公办学校,则大学区范围内符合申请公办学位条件的学生可填报A、B、C三个公办志愿,计算机系统将大学区范围内所有审核合格的学生按照一类至六类的类别及积分进行总排序。在总排序基础上按类别积分从高到低顺序对每个学生所填报的A、B、C三个平行志愿依次检索。根据学生所填报A、B、C三个平行志愿顺序,首先将学生投给志愿A学校,如A学校没有录满,则被A学校录取;如果A学校已经录满,则投给B学校,B学校未录满则被B学校录取;如B学校已录满,则继续投给C学校。如此类推,直至各学校录满为止。
2.实行共享学区和单享学区的学校,按照先志愿,后学位类型、积分的原则,从高到低顺序进行录取。
民办学校招生纳入统一管理
根据《深圳市非深户籍人员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管理办法》(深府规〔2018〕3号)、《深圳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9年民办学校义务教育招生工作的通知》(深教〔2019〕52号)等政策和通知要求,民办学校招生纳入统一管理。
(一)严格控制招生计划
严格控制存在大班额、大校额民办学校的招生计划。民办学校要严格按照区教育局综合核定规模等因素明确的招生计划进行招生。
(二)公民办统一平台招生
2019年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统一平台招生,严禁民办学校擅自招生。民办学校必须优先接收由区教育局统筹派位的学生。在招生计划有学位空余的情况下招收学生,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至少一方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且在深圳居住满1年,连续参加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满1年。
(三)民办学校招生办法
在7月12日公民办学校统一平台招生录取的学生报到注册完成后,区教育局统筹下达各民办学校第二批招生计划。民办学校按区教育局下达的招生计划,规范有序地实施招生入学工作。
重要提示
家长在网上填报的信息直接影响最终验核结果和学位安排,请家长务必确保录入信息准确无误,如果由于填写错误导致审核不合格,责任由家长自行承担。
时间提示
申请义务教育公办学校学位的学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预报名、填写志愿、到第一志愿公办学校递交材料,否则将无法参加公办学校积分排位。
申请材料提示
1.申请材料交到第一志愿公办学校。
2.申请材料不齐的,学校不予受理;申请材料虚假的,取消学位申请资格。
3.在提交材料前,请家长们认真核实材料是否过期或停交(如:居住证、租赁凭证、租赁信息、社保等),如果材料由于家长个人原因造成资料审核不合格,将无法参加积分排位。
4.申请材料初审通过,意味着具备了参加公办学校积分排位资格条件,并不代表最终能够被公办学校录取。是否最终被公办学校录取,需综合公办学校提供学位数、学位类型及积分等因素决定。
5.家长报名申请材料提交后,初审结果公示期间如对结果有异议,可在复核期间内提交复核材料。复核期内,除户籍材料能替换更改类别信息外,其他材料均不得替换,只能在原材料基础上修改信息有误部分。错过复核时间,将不受理任何信息修改申请。
6.对使用租赁材料申请学位的家庭,将核查租赁材料的真实性及是否真实居住。使用虚假材料或非真实居住造成无法被公办学校录取,后果由家长自行承担。
民办学校学位补助提示
符合市政府《深圳市非深户籍人员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入学管理办法》规定的,在我区民办学校就读的适龄儿童、少年,可享受相关文件规定的学费补助;就读学校学费高于补贴标准的,由家长补齐差额。
残疾适龄儿童、少年报名提示
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儿童、少年应以普通学校随班就读为主。不能适应普通学校学习生活但能适应特殊教育学校学习生活的坪山区户籍儿童、少年,凭户口本、出生证、医院证明、《残疾人证》和《接种免疫证》到深圳市元平特殊学校(深圳市布吉街道西环路138号,电话:89468816)报名。深圳市适龄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能力评估咨询相关要求详见市元平特殊教育学校网址http://www.szyptx.net/,咨询电话:89468820。坪山区特殊教育学校计划于今年9月投入使用,该校招生工作由我区教育部门另行公布,届时以公告为准。
收取儿童预防接种提示
按《转发省教育厅卫生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儿童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的通知》(深教〔2007〕117号)要求,新生报到注册时,学校需收取《深圳市儿童入学入园预防接种证查验证明》,请家长自带儿童《预防接种证》到居住地就近社康中心接种点查验并开具查验证明;在深圳本地接种的儿童也可登录深圳市儿童接种信息查验证系统网(http://www.szepi.net/chaxun/)直接打印。
龙华区
民治片区试行大学区招生
时 间
网上预报名时间
小一:4月24日10:00-5月7日18:00
初一:4月26日10:00-5月7日18:00
审核时间:5月7日-6月12日
小一、初一新生名单公布:7月9日
图片来源:龙华教育
申请学位须具备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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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小学一年级招生对象
龙华区小学一年级的招生对象为符合教育法律规定“年满六周岁”(2013年8月31日及此日前出生),有学习能力,并在龙华区居住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
1.深圳市户籍儿童。
2.享受市、区政府相关优惠政策人员子女。
3.父母双方或一方具有深圳户籍的非深户籍适龄儿童;
4.父母双方或一方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在深圳居住满1年、连续参加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满1年的非深户籍适龄儿童。
(二)初中一年级招生对象
龙华区初中一年级的招生对象为在龙华区居住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目前就读小学六年级,具有深圳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或享受市、区政府相关优惠政策人员子女;
2.在深圳就读小学六年级,父母双方或一方具有深圳户籍或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在深圳居住满1年、连续参加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满1年的非深户籍适龄儿童少年。
(三)已取得义务教育阶段学籍的学生,不得重复申请学位
已取得小学一年级及以上学籍的学生不得重复申请小一学位;已取得初中一年级及以上学籍的学生不得重复申请初中一年级学位。
(四)深圳户籍儿童、少年报名材料准备
1.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三方户口本。
2.儿童出生证。
3.住房材料: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法定监护人)一方的学区内商品房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产权份额≥51%)、祖屋、安居型住房、房屋租赁凭证(信息)、其他类住房(军产房、集资房、自建房、集体宿舍等)证明材料之一。(以上住房房屋用途必须是住宅)
4.持相关资料到社区工作站登记计划生育信息(登记截止日期小一/初一:5月7日)。
5.非深圳六年级毕业生,需提供原外地就读学校加盖公章的《学生学籍信息卡》或《小学毕业生登记表》或《学生手册》。
(五)台湾籍的适龄儿童、少年
1.适龄儿童、少年及其父母一方提供由深圳公安部门签发的具有使用功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居民居住证》或五年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2.住房材料: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法定监护人)一方的学区内商品房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产权份额≥51%)、祖屋、安居型住房、房屋租赁凭证(信息)、其他类住房(军产房、集资房、自建房、集体宿舍等)证明材料之一。(以上住房房屋用途必须是住宅)。
(六)非深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
1.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三方户口本及父母至少一方持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
2.儿童出生证。
3.住房材料: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法定监护人)一方的学区内商品房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产权份额≥51%)、祖屋、安居型住房、房屋租赁凭证(信息)、其他类住房(军产房、集资房、自建房、集体宿舍等)证明材料之一。(以上住房房屋用途必须是住宅)
4.社保证明: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法定监护人)一方持有本市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障卡和深圳市社会保险参保证明。
5.持相关资料到社区工作站登记计划生育信息(登记截止日期小一/初一:5月7日)。
(七)港澳籍儿童、少年
申请在我市义务教育学校就读的港澳籍学生,参照我市非深户籍人员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相关规定,须提交以下材料:
1.儿童出生证明、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回乡证);
2.父母双方或者一方为深圳户籍:父母户口本、身份证(或其他身份证明材料);父母双方均为非深户籍:则需提供父母一方由深圳公安部门签发的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港澳居民居住证》、父母身份证(或其他身份证明材料);
3.住房材料: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法定监护人)一方的学区内商品房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产权份额≥51%)、祖屋、安居型住房、房屋租赁凭证(信息)、其他类住房(军产房、集资房、自建房、集体宿舍等)证明材料之一。(以上住房房屋用途必须是住宅)。
4.社保证明: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法定监护人)一方持有本市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障卡和深圳市社会保险参保证明。
5.由深圳市公证部门出具的父母与子女间的亲属关系公证书;
6.持相关资料到社区工作站登记计划生育信息(登记截止日期小一/初一:5月7日)。
(八)外籍适龄儿童、少年
有意愿到我区就读的外籍适龄儿童、少年,可到我区外籍人员子女学校申请学位。
新生学位类型和积分办法如何规定?
按照什么原则和顺序录取?
1、根据学生在学区的户籍和住房情况,共划分为6个学位类型
第一类:龙华区户籍,学区内商品房(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有学区内商品房,且产权份额≥51%,提供商品房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或购房合同,下同)、祖屋(提供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的《股权证》、所在股份合作公司及社区居委会证明,下同)、安居型商品房(提供安居型住房合同或房产证,下同)。
第二类:深圳其他区户籍,学区内商品房、祖屋或保障性商品房。
第三类:龙华区户籍,学区内租房(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学区内租房且经过房屋租赁管理部门备案,下同)、公共租赁房、其他类住房(含自建房、军产房、集资房、集体宿舍等,下同)。
第四类:深圳其他区户籍,学区内租房、公共租赁房、有其他类住房。
第五类:非深圳户籍,学区内商品房或安居型商品房。
第六类:非深圳户籍,学区内租房、公共租赁房、其他类住房。
2、积分办法按深圳户籍学生和非深圳户籍学生分别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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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深圳户籍学生积分办法:按照在学区内居住情况和加分项目积分。
计算积分办法:(1)购商品房: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申请学校学区内购商品房或安居型商品房,按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发证日期每满1个月积1分,商品房或安居型商品房购房合同不积分;租房: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申请学校学区内租房且能提供房屋租赁部门发放的《房屋租赁凭证》(或公共租赁房合同),按房屋租赁凭证登记备案(或公共租赁房合同)日期每满1个月积1分;《房屋租赁信息》或其它特殊类房产不积分。(2)积分不封顶。
计算起始日期办法:提交商品房(安居型商品房)房产证申请材料的,按房产证(不动产权证)签发日期计算;提交房屋租赁凭证(或公共租赁房合同)申请材料的,按照办理房屋租赁凭证(或公共租赁房合同)登记备案的签发日期计算。计算截止日期为2019年3月31日止。
加分项目:独生子女加60分、政策内或全面二孩加30分、政策外但已接受处理加10分、政策外未接受处理或信息有误不加分。计生审核以家庭为单位,如家庭子女有政策外生育未接受处理的,该家庭中所有子女包括政策内子女申请入学时计生不加分。
✲2.非深圳户籍学生积分办法:按照社保情况和加分项目积分。
计算积分办法:(1)按照申请学生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深圳市缴纳社会保险(所购买险种必须包括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其中时间长的一方的缴纳时间计算积分,选择养老或医疗保险时间长的险种为积分,每满1个月积1分。(2)积分不封顶。
计算起始日期办法:按照在深圳市缴纳社会保险中购买养老保险累计缴费年限或医疗保险连续不中断缴费年限计算积分。计算时间截止日期为2019年3月31日止。
加分项目:独生子女加60分、政策内或全面二孩加30分、政策外但已接受处理加10分、政策外未接受处理或信息有误不加分。计生审核以家庭为单位,如家庭子女有政策外生育未接受处理的,该家庭中所有子女包括政策内子女申请入学时计生不加分。
3、录取顺序和原则是什么?
按照划片招生,免试就近入学和“先类别后积分”的原则,按照学位类型1至6类依次录取,同一学位类型学生则按照积分从高到低录取,至学校招生计划录满为止。未被学校录取由教育主管部门统筹分流,原学位类型不变。
共享学区范围学校学位由教育主管部门统筹安排,原学位类型不变。
要注意到是
龙华区在民治片区小一、初一
各选取了3所学校试行大学区招生试点
大学区试点学校及范围
2016年秋季起,在民治片区小一选取民顺小学、龙华区实验学校、深圳市高级中学(集团)北校区3所学校,初一选取民治中学、龙华区实验学校、深圳市高级中学(集团)北校区3所学校试行大学区招生试点。
大学区试点积分办法
积分办法采用“基础分+加分”的方式进行。
网上申请及资格审核办法
1.网上申请。大学区范围内的学生,由家长自愿填写2所公办学校作为申报学校,选择1所民办学校作为分流学校。
2.学校初审。网上预报名后,申请学位提供其他类住房(祖屋、军产房、集资房、自建房、集体宿舍等)的家长,按规定时间携带报名所需证件(原件及复印件、网上报名申请表)到所填报2所公办学校中的第一志愿学校进行现场材料初审,具体安排详见《龙华区 2019 年秋季学校初审地点及时间安排表》 (附件3)。未按规定时间向申请学校提交或上传初审材料的学生,视为自动放弃学位申请。
3.资格审核。申请就读与两免资格的材料由各职能部门进行电子信息比对审核。
录取原则及分流办法
教育主管部门根据就读资质合格的适龄儿童、少年按照所填报志愿,积分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网上录取。如申请学校符合就读条件学生人数超过该校招生计划数,且录至招生计划数时,出现多人积分相同的情况,该部分积分相同的学生采用现场抽签方式实行差额录取,录满为止。
录取学校顺序根据大学区内各学校学位申请情况确定,学校录取顺序及现场抽签方式、时间另行通知。
入学材料审核合格未被大学区内各学校录取的学生,由教育主管部门按学位类型统筹分流。
学区房锁定
从本方案正式生效之日起,学区内同一套住房(含集体宿舍、公共租赁房)用于申请学位时,在学制期间,小学6年只允许一户住户的孩子申请学位,初中3年只允许一户住户的孩子申请学位,如同一套住房有多个孩子申请学位,必须是同一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招生报名系统不接受同一套住房重复申请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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