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奔驰女车主哭诉维权和解后,有网友爆料,车主W女士“牵涉一起数额巨大的债务纠纷案件”。
报道回顾戳↓↓
W女士维权。
南都记者此前报道,有上海商户向南都记者表示,他与W女士签约并交29.5万开店,开业两个月后遭其“卷款跑路”,另有供应商称,与W女士的“男友”徐某签订两笔广告工程合同,至今仍被拖欠19.3万。其称,目前已统计20位商户供应商信息,债务金额超575万。“她维权合理,我们的权益同样也需要保障。”
针对这起债务纠纷,W女士4月19日曾向南都记者表示,不想就此事再做回复,已委托律师处理。
W女士的代理律师周兆成则告诉南都记者,已于4月20日正式接受委托,成为其“个人隐私泄露”和“名誉权纠纷”的代理律师。周兆成表示,网络上的“涉嫌诈骗及700多万元卷款逃逸”,系W女士所在公司由于经营不善拖欠款项,属于民事纠纷,并非刑事犯罪。
律师:系民事纠纷
“诈骗犯”等言论侵犯名誉权
周兆成告诉南都记者,目前在网上,其西安奔驰维权车主的个人身份信息被肆意泄露,作为代理律师,下一步将组织律师团队对网上相关侵权证据进行保全,同时将代表委托人督促其所在公司,尽快与“民事纠纷一方”进行平等对话与沟通,希望依法解决双方的分歧与纠纷。对于个别恶意“爆料者”、“揭底者”,不排除代表委托人向公安机关报案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侵权诉讼。
对于网上流传的车主“涉嫌诈骗及700多万卷款逃逸”等消息,周兆成表示,经与当事人薛女士核实,实际为薛女士所在公司与一些商户、供应商之间的民事纠纷。“这属于薛女士所在公司由于经营不善拖欠款项,属于民事纠纷,并非刑事犯罪。”周兆成表示,“诈骗犯”“卷款逃逸”等言论与事实不符,已对当事人的身心造成极大伤害,侵犯了其名誉权。
周兆成表示,“爆料者”应依法维权,切莫利用“西安奔驰女车主维权”的热度恶意炒作,在网上诋毁泄露其个人隐私等。“这样不仅侵犯了当事人的名誉权和隐私权,也严重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情节严重的可能构成了犯罪。”
供应商:债务金额超575万
为何能买奔驰无钱还债
南都记者此前报道,继奔驰哭诉维权之后,西安女车主再度卷入舆论漩涡。微博用户“@向奔驰女车主讨债的人”最早于4月15日转发W女士维权视频,称其“欠我们供应商的钱几百万”,此后连续多日发微博报料,称W女士名叫“薛某某”。“与徐某开了一家竞集文化公司,在上海闵行区爱琴海购物公园开了一家美食广场,十几家商户几百万,供应商280万欠款,全被他们坑光。”
商户T先生展示的项目现状。
多名美食广场商户、供应商向南都记者证实被欠款。供应商P先生向南都记者出具的统计数据显示,截至4月19日,共统计20家商户及供应商的债务情况,债务金额为6800元到90万元不等,共计575万余元。
P先生告诉南都记者,2018年5月15日、23日,他所在的广告公司与上海竞集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分别签署两份广告施工合同,共计金额22.3万。2018年8月,徐某代表上海竞集文化公司与P先生签署了一份《还款协议书》,约定拖欠的19.3万元以分期支付的方式偿还。不过,P先生告诉南都记者,在协议签署后不久,“他们就跑了,一期款都没还给我。”
商户T先生向南都记者表示,他和W女士于2018年1月签订了为期3年的《联销经营合同》并支付各类款项共计29.5万元。但经营两个月后,T先生突然发现,W女士和徐某带着办公室的财物资料,收拾行李消失了。南都记者在企查查查询发现,上海竞集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为黄某某,薛某某为监事,徐某持股74.25%,为最终受益人。T先生告诉南都记者,黄、薛二人为母女,徐、薛二人为男女朋友。
上海竞集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持股情况。
T先生说,此时商户及供应商站出向W女士维权,并非是想蹭奔驰维权事件的热度。“她向奔驰维权这件事是合理的,但我们的钱也是血汗钱,我们也需要维护自己的权益。”
T先生向南都记者表示,目前商户及供应商的诉求很简单,就是希望W女士及徐某站出来回应此事,给一个说法。一方面,向供应商支付拖欠的款项,“既然你有钱买奔驰,为什么不能把欠款还了呢?”另一方面,对商户来说,“我们跟你签了2到3年的合约,租了你的场地经营,我们的经营权就要得到保障,如果不能保障,应该向我们退还我们为了获取经营权而付出的成本。即使你说你破产付不出,我们缴纳的押金是你不该动用的费用,应该退还,包括我们商户最后一个月的营业款,也应结算给我们。”
南方都市报(nddaily)原创报道
南都记者 詹晨枫
* 南方都市报(nddaily)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标星+置顶南方都市报
一秒找到南都君
▼
点个“在看” ↓↓
1、头条易读遵循行业规范,任何转载的稿件都会明确标注作者和来源;
2、本文内容来自“南方都市报”微信公众号,文章版权归南方都市报公众号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