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本应是神圣的,岂能成儿戏!近日,包头市昆都仑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假离婚购房纠纷案件。
原、被告原来是夫妻关系,2016年,为购买房屋,原告欺骗被告,称离婚后购房可以避税,所以双方办理了假离婚,对财产并没有进行明确分割。
离婚后第十五天,原告购买了一套房屋并办理了不动产权证,双方共同生活至2018年。
其间,被告一直催促原告复婚,但原告多次推脱,直至最后明确拒绝被告复婚。分手时,原告给被告出具了承诺书,承诺2020年4月之前支付被告离婚补偿款70万元,同时其离婚后购买的房屋由被告无限期、无偿居住。
后来,原告反悔,将对方告上法庭,要求腾出房屋。
最终,法院认为原告作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其应当能够预见和知悉对于自己书写并签订“承诺书”后会产生的法律后果及效力。
原告在已作出相关承诺后,却又主张要求被告腾出房屋的诉讼请求,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
对于其诉讼请求,不予支持。
|来源:包头新闻网
|本期责编:杨净毓
|本期审读:董 强
|本期审核:何海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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