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内蒙古自治区纪委监委指定,卓资县纪委监委目前正在对霍林郭勒市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景志宏涉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个人简历:
景志宏,男,汉族,1964年11月7日出生,河北省邢台市人,本科学历,1995年3月加入中共党员,1985年2月参加工作。
1985年2月至1991年8月,哲里木盟中级人民法院书记员;
1991年8月至1998年7月,哲里木盟中级人民法院助理审判员、审判员、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1998年7月至2013年10月,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第二庭庭长、第一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2013年10月至2017年10月,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机关党委书记、审判委员会委员;
2017年10月至今,霍林郭勒市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来源:案件监督管理室
|本期责编:宋彦慧
|本期审读:董 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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