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扫一扫
分享到朋友圈

野象踩踏身亡事故现场|离路边约20米处,发现男子扑倒在林地中,下午两点多人才被拖出

作者:YNTV2-都市条形码 来源:YNTV2-都市条形码 公众号
分享到:

04-27



点击箭头处“蓝色字”,关注我们哦!!



4月25日上午7点左右,

景洪市大渡岗乡大荒坝村委会

东风村民小组(大青树路)

发生一起野象伤人致死事件,

造成1人死亡。

条码君也第一时间发布了消息!

(详细内容点击下方图片↓)

现场的具体情况是什么?

事故发生后,

记者采访到了死者家属。


死者家属 代先生:“死者是我亲舅舅,人是下午两点多才拖出来的,从早上到中午一两点这个阶段,野象一直在旁边,没有人敢去,等到安全以后才把人拿出来。

据调查了解,死者名某某,是云南巧家县人,37岁,为大渡岗乡地质队职工。4月25日6点40分左右,死者名某某和名某平与暂住在大渡岗乡的毛某军、陈某方四人,骑着三辆摩托车(其中,毛某军和陈某方同骑一辆在最前面,名某某骑在第二个,名某平骑在最后)自大渡岗乡集镇前往大荒坝村委会勐满村搅拌厂卸水泥。


途经东风村民小组(大青树路)时,骑在最前面的毛某军和陈某方发现,路的右方有一头野象,转头看见名某某的摩托倒在地上,人不见了踪影,骑在最后的名某平已调转摩托反向驶离。

毛某军和陈某方两人随即将摩托车停在路边,从路的左侧进入树林寻找名某某。在离路边约20米处,发现名某某扑倒在林地中。

景洪市森林公安局 刑事侦查中队副中队长王庆红:“当时是他们在旁边站着叫名某某的名字,但是名某某不答应,当时就刚好野象也叫起来,三个人害怕,就边跑出来边打电话报这个指挥中心。”

接到报案后,景洪市森林公安局的民警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封锁了道路,安抚家属后,将家属和围观群众撤离至安全地带。


王庆红:“通过无人机监测,大象已经不在现场,森林公安同医务人员进入现场,医务人员检查确定已经死亡。”

东风寨是不是大象

经常出没的场所?

以前有没有发生过大象踩踏事件?


死者家属  代先生:“可以说,东风寨这边是野象经常活动的区域,今天这个应该是碰巧的,以前大象来,但是没有听到说伤人,都是吃吃庄稼就走了。”

家属告诉记者,名某某父母去世较早,他是家中唯一的劳动力,家里负担也比较重,现在遭遇意外,家中更是雪上加霜。


代先生:“他的家庭属于相当贫困那种,工作主要是做搬运,一天几十元钱,多的时候一两百元。妻子务农,在我们这边采采茶,有两个小孩,大的的七八岁,读一年级,小的才两岁多一点。他是家里唯一的顶梁柱,现在顶梁柱一倒,可以说家里面的一片天倒了。”

野生亚洲象,

具有非常高的攻击性和危险性。

近年来,

野象伤人事件层出不穷。

那么我们在野外与野象相遇时,

应该怎么办呢?

西双版纳州自然资源公安局新闻办主任  常宗波:“我们在行走过程中,特别是在野象活动比较频繁的地区,要多听、多闻、多看。如果发现有倒伏的树木,野象的粪便、尿液或者野象的呼叫声,那么要及时离开这个区域,避免和野象相遇。如果驾驶摩托车和野象突然相遇,最好第一时间跳车,弃车逃跑。如果发现野象一般不要去围观,不要去近距离的拍照,发现野象及时避让,并向林业和这个公安机关110报警求助。


西双版纳台

记者:石泽彬  李柏霖   刘洁

编辑:梅岭


推荐阅读

点击图片跳转链↓


给条码君一个看再走好吗?



阅读40166
人才 
举报0
关注YNTV2-都市条形码微信号:gh_0c53e6c9762e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即可关注
声明

1、头条易读遵循行业规范,任何转载的稿件都会明确标注作者和来源;
2、本文内容来自“YNTV2-都市条形码”微信公众号,文章版权归YNTV2-都市条形码公众号所有。

评论
更多

文章来自于公众号:

邮箱qunxueyuan#163.com(将#换成@)
微信编辑器
免责声明
www.weixinyidu.com   免责声明
版权声明:本站收录微信公众号和微信文章内容全部来自于网络,仅供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使用。版权归原作者所有。禁止一切商业用途。其中内容并不代表本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也不构成任何其他建议。如果您发现头条易读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内容,请与我们联系,我们会及时修改或删除。
本站声明:本站与腾讯微信、微信公众平台无任何关联,非腾讯微信官方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