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5月,史淑敏在亲属去世时,违规收受本单位40名教职员工礼金,合计9,600.00元。2017年11月,史淑敏到广西桂林参加学术研讨会,会议结束后,史淑敏前往武汉市旅游,后乘飞机经停呼和浩特市返回。2017年12月,史淑敏将前往武汉市旅游期间交通费、伙食补助2,150.50元用公款予以报销。2018年11月,鄂温克旗监察委员会给予史淑敏政务记过处分,并追缴其违规所得。
满洲里市防火联络站书记、站长王胜林,满洲里市森林公安局局长翟建莉,满洲里市林业工作站站长赵建平三人办公用房面积均为47.4平方米,超出标准29.4平方米。2018年10月,满洲里市纪委给予王胜林、翟建莉党内警告处分;满洲里市监察委员会给予赵建平政务警告处分。
2016年5月至2016年12月,李晓明在担任乌奴耳镇党委书记期间,镇政府公务用车管理混乱,存在领导干部私驾公务用车、公务用车不实行统一登记调度、公车不办理牌照等问题。李晓明作为镇党委书记,未及时要求整改且本人乘坐违规驾驶的公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此外,李晓明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8年10月,牙克石市纪委给予李晓明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015年,辛亚军在担任牙克石市农技中心主任期间,未经主管领导和上级主管部门批准,违规参加社会化培训,超标准乘坐交通工具,违规报销费用31,517.50元;违规发放野外取土采样和化验员津补贴45,200.00元。2018年5月,牙克石市纪委给予辛亚军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追缴其违纪所得。
2018年8月11日,青格乐图在四子王旗乌兰花镇某酒店为其女举办升学庆典,违规邀请其下属和服务对象6人参加,收受礼金3000元。在立案审查期间,青格乐图主动退还违规收受的礼金。2019年1月29日,青格乐图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016年10月至2018年7月,温源在担任卓资县总工会党支部书记、主席期间,使用内外套间办公用房,面积为44.31平方米。其中,内间17平方米,外间27.31平方米,超标准使用办公用房。2019年1月10日,温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来源:内蒙古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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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审读:董 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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