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有一个好好好好消息
告诉大家
爱泸哥从
泸州市医疗保障局了解到
即日起
个体人员缴纳职工医疗保险费及补充医疗保险费
由医保局
直接征收
从5月6日起,个体人员都不能通过社保局指定的各银行网点、乡镇社区、社保自助服务一体机、“智慧泸州社保”手机APP和微信公众号,缴纳职工医疗保险费了。
医保费的缴纳可以通过关注“智慧泸州医保”微信公众号,注册绑定本人身份信息后,在“医保服务”的“个体缴费”栏目中进行缴费。
或是持本人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到泸州市商业银行各营业网点进行缴费。
此外,新参保个体人员按属地原则,到所属区县医保经办机构办理新参保登记手续。
川江都市报记者 周菁
责编 汤颂 刘笃梅 编辑 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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