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班后还被微信工作群消息轰炸
十几个工作群占领微信置顶区
同样的指令在多个工作群刷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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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今
微信成为不少单位的工作沟通工具
在带来便利的同时
也开始挤占员工的个人空间
这算加班吗?算加班?加班?
终于!有地方出手了!
据南方日报报道,珠海市香洲区日前正式印发《香洲区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工作措施》(下称《措施》),提出6大方面28条措施解决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其中提到——
一个单位只能建一个微信群!
非工作时间不发布工作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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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哈哈哈哈
哈哈哈哈哈
哈哈哈哈哈
消息一出
共鸣响彻全网
#微信群下班不许发工作消息#
持续霸占热搜
网友纷纷表示感同身受
并希望全国普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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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有网友表示
理想很丰满,现实很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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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网友分享了自己的“秘诀”:
工作微信和家庭微信分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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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非工作时间不发布工作信息
不少网友表示赞同:
称“最怕周末微信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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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建一个微信群,
有网友称觉得不现实:
单位工作群有几十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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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网友表示:
道高一尺,魔高一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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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网对该问题举办了一次投票
其中支持的人占了75%
反对的仅4票,0%
工作微信群的争议由来已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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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也有件事让微信群上了热搜。2017年7月,王女士进入宁波某饮品店工作,担任店长职务。2018年7月2日22时23分,王女士所在单位负责人在工作微信群上要求在10分钟内发当月营业额,不发就辞退。王女士因怀孕较早入睡未及时回复,10分钟后,单位负责人在微信工作群上通知王女士已被辞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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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班之后,职工有义务“时刻准备着”接收指令、通知并及时回复吗?如果占用时间较长,是否属于隐形加班?
上海市律师协会劳动法业务研究委员会副主任唐毅认为,理论上职工有权拒绝用人单位在下班时间发布的工作指令。至于是否算加班,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九条规定:“劳动者主张加班费的,应当就加班事实的存在承担举证责任。”现在很多单位实行加班审批制,只有经过公司审批的延时工作才属于加班。但如果公司在职工下班后布置工作,且明确要求职工在明天上班之前完成,这种要求,显然需要职工利用下班时间完成,应属于加班。
据《劳动法》第三条规定,劳动者享有休息休假的权利。下班期间,职工理应得到充分休息。用人单位应该尊重职工的休息权,不应随意侵占职工的休息时间。
此外,用人单位违法安排职工加班加点,必须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由劳动行政部门给予其警告、责令改正、罚款等行政处罚。
对于各类微信群的吐槽也是不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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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群的烦恼→每天准时上下班的公务员小朱:
“以前工作联络用邮件、QQ,只需白天上班的时候在线。有了微信群之后,每天几乎要时时在线,度假的时候也会有事儿跳出来,因为都是抬头不见低头见的同事和领导,还不敢设置静音,生怕错过了什么重要的事儿。”
家族群的人设→比起朋友圈屏蔽爸妈,小陈宁可在一家三口的群里“报喜不报忧”:
熬到周末的晚上,他掐着点和家人汇报当晚的安排。水果蔬菜、运动养生,一个都不能少,不然他们又要担心自己了。有图的时候发个旧图,没图的时候就报个平安,总之,乖巧温顺的人设不能倒。
家长群大家一起拍马屁→“一入‘校门’深似海,从此‘清静’是路人!”:
不少家长说加过家校沟通微信群已然成为“马屁群”“客套群”“攀比群”“辩论群”“广告群”......
不管是什么群,这东西一直是”戏精“般的存在,回复、捧场、拍马屁....有时候也是无奈对不。你会为自己的休息而无视微信群的存在么?
下班后,面对“工作微信”回还是不回?
留言区见!
本文综合自:工人日报、北京日报、东方网等
责编 | 楠 楠
编审 | 李建春
监制 | 江 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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