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湖南桂阳县教育局公众号最新消息,针对网络热议的“女教师考上研究生辞职被拒”一事,当地教育局回应称已与当事人面对面进行了坦诚的沟通与协商,正在与小娟(化名)按程序解除合同。
5月15日下午,当事人小娟向南都记者证实,上午接到教育局通知办理离职的相关手续。
事发
在职教师考上研究生
学校不准予离职
今年4月起,各地考研成绩逐渐公布。在湖南郴州桂阳县蓉城中学任职的女教师小娟,收到了华南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的拟录取通知。小娟感到很欣慰,而按照一年多前入职时签订的合同,学校应该会同意解约。
小娟出示的一份“蓉城中学”的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第七条第五项载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单方面解除合同:1、试用期内的;2、考入普通高等院校的;3、被录用或者选调为公务员的;4、依法服兵役的。该条款下方还说明,乙方提出解除本合同未能与甲方协商一致的,6个月后可单方面解除本合同。
由于研究生录取需要按照程序调取个人档案,小娟多次提请辞职,均遭到桂阳县教育局方面拒绝,小娟感到很委屈。
她告诉南都记者在2017年签约时,正是了解到校方允许老师提高自己继续升学,她才准备考研。在接受媒体采访时,小娟表示一年多以来除了认真教学,自己利用晚上时间加班学习,才考上了心仪的学校。
有知情人士称事情曝光后,小娟也面临了巨大压力。对此,小娟表示不希望给曾任职的学校带来不好的影响。
进展
县教育局称正在走程序解约
对于拒绝小娟辞职一事,桂阳县现任教育局长回应称是因为“按照合同执教未满五年不能辞职,”并称该举措属于不得已的办法,缘于目前该县师资力量紧缺。
此事引起网络关注后,5月15日,桂阳县教育局通过官方公众号回应称高度重视此事,与当事人面对面进行了坦承的沟通与协商。桂阳县教育局称将严格依照合同约定,妥善解决相关事宜,目前正与小娟老师按程序接除合同。
5月15日,“为了防止教师中途辞职,今年桂阳县教育局的合同将去掉乙方可以随时单方面解除合同的条款”一说,桂阳县教育局人事部门称师资紧张属实,但对是否去掉上述条款则称不清楚。
律师:新合同未出台前
教育局应按旧合同批准辞职
就此事,南都记者采访了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律师杨娟。她表示,各地的教师合同一般都规定有服务年限,因为“教师是履行教育教学、教书育人职责的专业人员,该职业具有知识性、专业性、长期性、示范性、创造性等特殊性,用人单位往往需要为教师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所以要明确约定服务期。”
杨娟表示,依据合同,小娟要求校方解除合同的要求合理合法,教育局此前拒解合同违反合同约定,也切断了教师上升的路径,明显涉嫌违法。遇到这类情形,当事人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杨娟认为,在新的合同没有出台之前,当地教育局理应按照两年前的合同规定,准许考入普通高等院校的女教师辞职。如果去掉乙方单方面解除合同的条款,公平起见建议教师服务期年限,由5年缩短为3年比较合理,“硬性规定服务期不满五年,一律不得辞职,如此挽留人才的做法有些粗暴和武断,切断了教师正常流动渠道,会让许多有志于教育的年轻人望而生畏。
她补充称,要解决师资紧张问题,当地教育主管部门应该争取加大对教育的投入,切实提高在职教师收入水平,让教师变“被动留”为“主动留”,能安心本职工作。
南方都市报(nddaily)原创报道
南都记者 黄驰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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