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新闻热线3339111消息 购买公寓后满心期待的等待入住,没想到等来的却是销售方延期交房。由于迟迟未等到交房,呼市市民武先生去办理了退房手续,但办理手续后退房款却至今没拿到手。
武先生迟迟未拿到呼市国贸大厦销售方的退房款 记者郭治华摄影
延期交房
2018年9月3日,呼市市民武先生在呼市中山西路国贸大厦购买了一套面积为43.1平方米的公寓。并与公寓销售方内蒙古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一份《国贸大厦房屋认购协议书》。
协议书显示:此套公寓单价为每平方米13124.92元,房屋总价为565684元,销售方负责房屋装修。武先生支付285684元作为购房首付款,剩余款项办理银行抵押贷款。其中,内蒙古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应在2018年12月30日前将该房屋交付武先生。逾期交房超过90日之后,房屋买受人武先生有权退房。销售方应当自退房通知送达之日起10日内退还全部已付款。并按照买受人全部已付款的国家规定银行同期存款利率,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
到了2018年12月30日,销售方内蒙古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并没有为武先生办理交房手续,只通知他交房还需等待。可这一等,就等到了今年4月。
据武先生介绍,他与销售方签订的《国贸大厦房屋认购协议书》中规定,逾期交房超过90日之后,买房者有权退房。2019年4月22日,还等不到交房,武先生到国贸大厦销售中心提交了《房屋退款审批表》。
迟迟未拿到退房款
原本以为填写房屋退款审批表之后,销售方会很快退还购房已付款。可是10多天过去之后,进入5月中旬,武先生仍没有收到已付的购房款。“房屋迟迟没交房就算了,谁知退房还迟迟拿不到退房款。”为了要回退房款,武先生多次与销售方交涉,但是均未果。
5月16日,内蒙古晨报融媒记者来到武先生购买公寓的呼市中山西路国贸大厦销售中心。一位名叫李豪杰的销售经理告诉记者,武先生购买的公寓迟迟没有交房,是因为房屋内部装修迟迟没有完工,造成无法按期交房。在武先生提出退房申请后,销售方负责人一直不在呼市,所以一直没能为武先生办理退款。就此,李豪杰表示,预计在5月17日,销售方会为武先生办理购房已付款退款事宜,并会按照《国贸大厦房屋认购协议书》规定向武先生支付违约金。
就李豪杰的说法,武先生表示,如果5月17日销售方仍不将购房已付款退还,他将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来源:内蒙古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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