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都市报
5月16日,都市新闻记者从贵州遵义桐梓县公安局了解到,男子朱某从贵阳租了一辆宝马车,驾驶到该县寻找女友“显摆”,因没钱花了,以低价“贱卖”诈骗两人。近日,朱某因诈骗罪已被该县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今年1月初的一天,朱某在贵阳市以朋友郭某的名义在一家汽车服务公司租赁了一辆宝马轿车,为显摆自己有钱,讨女朋友欢心,朱某驾驶宝马车到桐梓县城找女友,带着女友到处游玩。
没几天,挥霍完所带的钱财后,朱某便想着将宝马车卖了赚点钱继续游玩,朱某想到经人介绍认识的娄某和吴某,朱某故意当着二人面吹嘘该宝马车系本人所有,因母亲生病急用钱,想把车低价卖了应急,娄某听后便和朱某商议以8.8万元价格购买该宝马车。
朱某将宝马车、钥匙和行驶证件交给娄某,骗取其首付资金2.38万元,得逞后,朱某将钱用于支付租车费,余款继续挥霍。
2月份,朱某把钱用尽后,又依样画葫芦将已售给娄某的宝马轿车再次以5.8万元“卖”给吴某,并谎称该宝马车正在办理过户手续暂不能交付。之后,朱某又将所得现金5.8万元挥霍殆尽。
该宝马轿车实际持有人金某及租车行工作人员察觉异样,赶到桐梓县将车开走,娄某、吴某才获知自己被诈骗。
5月13日,桐梓县人民检察院依法以诈骗罪批准逮捕了朱某。
本期编辑 邢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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