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工信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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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2日,工信部公示第一批“小巨人”名单,共248家企业,其中14家药企上榜。
工信部表示,为推动和提升中小企业专业化能力和水平,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培育工作的通知》要求,经各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推荐、行业协会限定性条件论证、专家组审核,第一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出炉。
对于这些药企来说,此次上榜是大事也是好事。
目录显示,此次名单上共有天津同仁堂、四川绿叶等14家药企,包括中药、化学原料药、制剂企业,涉及产品有肾炎康复片、注射用脑蛋白水解物Ⅰ、阿卡波糖胶囊等。
据悉获得推荐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需具备以下专项指标:
经济效益。上年度企业营业收入在1亿元至4亿元之间,近2年主营业务收入或净利润的平均增长率达到10%以上,企业资产负债率不高于70%。
专业化程度。企业从事特定细分市场时间达到3年及以上,其主营业务收入占本企业营业收入的70%以上,主导产品享有较高知名度,且细分市场占有率在全国名列前茅或全省前3位(如有多个主要产品的,产品之间应有直接关联性)。
创新能力。近2年企业研发经费支出占营业收入比重在同行业中名列前茅,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5%,至少获得5项与主要产品相关的发明专利,或15项及以上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近2年企业主持或者参与制(修)订至少1项相关业务领域国际标准、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企业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和科技成果,具备良好的科技成果转化能力。企业设立研发机构,具备完成技术创新任务所必备的技术开发仪器设备条件或环境(设立技术研究院、企业技术中心、企业工程中心、院士专家工作站、博士后工作站等)。
经营管理。企业有完整的精细化管理方案,取得相关质量管理体系认证,采用先进的企业管理方式,如5S管理、卓越绩效管理、ERP、CRM、SCM等。企业实施系统化品牌培育战略并取得良好绩效,拥有自主品牌,获得省级及以上名牌产品或驰名商标1项以上。企业产品生产执行标准达到国际或国内先进水平,或是产品通过发达国家和地区的产品认证(国际标准协会行业认证)。企业已建立规范化的顾客满意度评测机制或产品追溯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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