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5.24——
买猪肉请认准“两证两章一报告”
之前,钦州的微信群、朋友圈
都有传一些死猪被割猪脚的视频、图片
吓到了喜欢吃猪脚粉的小伙伴了
近日,据柚柚容县公众号推文,
有网友表示在玉林周边地区发现
部分死猪的猪脚被挖走的情况,
让人浮想翩翩。
前段时间,“北海有料”推文,
在钦浦二级公路发现
竟有死猪陈尸路边,
并且死猪的四肢被人给挖走了!
图片中一男子趁着猪还剩最后一口气,
迅速将四个猪脚切下!
另一名男子竟然在
已经完全断气的死猪坑中挖猪脚,
非常令人作呕!
两名男子所作所为实在是令人发指,
就不怕遭天谴吗?良心就不会痛吗?
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
近日,就在陆川邻县博白,
9名黑心商贩卖死猪肉赚黑心钱被判刑!
2017年至2018年间,官某、何某在无任何动物防疫站兽医卫生检验的情况下,先后雇请被告人庞某等7人收购、加工死因不明的猪肉、猪大肠等猪产品,并将加工分类的猪产品冰冻后进行销售,雇请陈某管理账目、结算工钱,并联系谢某运输猪产品到外地销售。2018年4月15日,公安机关会同相关部门对该加工点进行查处,当场扣押了非法加工的猪产品17212公斤,并抓获官某等9人。
博白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官某、庞某、官某强、官某德、黄某、韦某、官某城、陈某、谢某违反食品卫生管理法规规定,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足以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病,9人行为均已构成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在共同犯罪中,官某积极实施犯罪,起主要作用,是主犯,依法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全部犯罪处罚;其他8名被告人起次要作用,是从犯,应当从轻处罚。博白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宣判后,官某、庞某、官某强、官某德、黄某、韦某不服,向玉林市中院提出上诉,玉林市中院审理后驳回了官某等人的上诉,维持博白法院的判决。
在这里要提醒大家,如果发现有人
随意丢弃病死猪,请积极举报
另外在购买猪肉的时候
切勿贪图小便宜,购买私宰的生猪
请到正规的市场、超市等销售点
并查看清楚猪肉的来源
↓↓↓
出现猪染病死亡的主要原因是:
1、由于国家从2017年起不实行猪蓝耳病、传统猪瘟这两种病的免费强制免疫,部分养殖场(户)业主防疫意识淡薄,不自觉自购疫苗开展防疫,造成猪抵抗力低,猪蓝耳病、猪瘟病复发导致猪感染死亡;
2、部分群众还存在利用餐厨剩余物喂猪的不良习惯,猪吃了带有病毒的餐厨剩余物导致感染病毒死亡;
3、外地生猪运输车辆途经我县,把病死猪随意丢弃造成传染;
4、部分群众贪图利益,从外县特别是疫区购买病猪饲养或屠宰贩卖,造成传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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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文来源:钦州发布、博白大小事、北海有料、浦北早知道、浦北县农业农村局
▍责编:落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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