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温州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市消保委公开发布了《2018年度温州市消费投诉十大典型案例》,旨在以典型案例,提升市民维权意识。参考他人前车之鉴,保护钱包不要“中招”,才能放心购物,安心消费!
其中苍南一个案例上榜
07
房屋规划用途擅自变更
司法确认为调解做保障
案例简介
2018年3月上旬,李女士购买了位于龙港某房地产公司开发的住宅房屋一套,开发商通知李女士修改合同,要求将房屋规划用途由“住宅”更改为“商铺”。李女士坚决不同意,当即向苍南县消保委龙港分会投诉。
苍南县消保委龙港分会在接到该投诉后,借助龙港市监局的消费者权益保护纠纷平台,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后双方协商同意解除合同,并将调解协议提请法院进行司法确认。龙港法庭发出民事裁定书,裁定调解协议有效,李女士拿回了60余万元的购房款,投诉得以顺利解决。
李女士购买的是住宅房屋,现在开发商交付的却是“商铺”,房屋规划用途完全不同,已不能实现当事人的订约目的,开发商的不适当履行已构成根本违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九十四条第四项的规定,买受人李女士有权解除合同。为了确保协议的履行,根据《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办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双方当事人向人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龙港法庭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五条的规定,裁定调解协议有效。本案例典型之处在于,消保委依法调解,并申请司法确认调解协议,确保协议履行,有效维护了买受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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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温州发布
资料:市市场监管局、市消保委
编辑/版式:实习生 陈奕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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