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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HR打造的饕餮盛宴,保险行业劳动用工合规实务

作者:中国保险网络大学 来源:中国保险网络大学 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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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5


案例一


杨X于2006年2月16日到**财险公司工作,双方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未缴纳社会保险,工资每月800元。2009年5月起因妊娠反应严重杨某向公司请假,杨X于2009年11月28日生育一子。6个月产假期满后杨X未到公司上班,2010年11月要求回单位上班,公司称杨X已于2009年5月自动离职,未支付2009年5月之后的工资。2011年6月杨某申请仲裁要求公司支付工资、补缴社会保险、支付未签无固定劳动合同双倍工资、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等,公司不服裁决起诉至法院。

案例二


于某与**寿险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书》,约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应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或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后解除合同:年度考核结果为C“不胜任”视为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后,下一年度考核结果仍然为“不胜任”的。2012年年度考核时,于某的等级为C。2013年1月1日,公司将于某从收展负责人岗位调整为培训岗。2013年年中考核中于某的考核等级仍然是C。2013年8月1日,公司给工会委员会发出《关于与于某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通知》,工会委员会于2013年8月2日答复意见为:同意。2013年8月2日,公司作出《解除劳动合同关系通知书》,因不能达到公司对此岗位的任职要求,故决定解除本劳动合同,于2013年8月5日至综合室办理离职手续。于某申请仲裁,要求支付违法解除赔偿金等。裁决后公司不服诉至法院。

案例三


2007年7月至2016年12月,潘某就职于**寿险公司,期间签订了非全日制劳动合同,工资每月为1500元。潘某在上班期间,实际每天工作在八小时以上且工资月结,2015年8月至2016年8月,加班工作51天,节假日加班2天。潘某主张双方签订了十次非全日制劳动合同,并提供了2008年1月25日双方签订《非全日制劳动合同书》和2016年1月25日双方签订《非全日制劳动合同书》,合同期限均为1年。2017年1月,公司告知潘某在家待岗,并停止发放其工资。潘某申请仲裁,不服裁决起诉至法院。


作为HR的您,

是否遇到过如此熟悉又麻烦的场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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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大模块、25个课时的全方位体系化课程

1、入职管理与劳动合同签订实务

2、保密与竞业限制管理实务

3、休假与考勤管理实务

4、调岗调薪管理实务

5、劳动报酬与社保法律实务

6、问题员工管理实务

7、员工医疗期与病假管理实务

8、三期女员工管理实务

9、灵活用工与不同工时制度

10、劳动合同解除、终止与员工离职管理

11、HR证据实务

12、境外人士在华就业

 

课程框架

1、法条速览(介绍法律基本规定)

2、实务解读与操作指引(介绍法律规定在实践中的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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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师:崔杰律师

北京市律协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德恒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执业12年劳动法专业律师。常年代理大量劳动争议案件、为客户提供人力资源管理非诉专项服务,所服务客户包括:中央电视台,中海油,远洋,中融人寿,中粮,特变电工,大唐电信,中国银行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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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对象

各公司人力资源部、法律合规部管理层及员工

 

网站注册流程、在线学习问题咨询

史老师、何老师、柯老师

010-81130926、81130965、81130924

(保险业协会培训部)

更多内容请点击:

这家公司因涉嫌劳动用工不合规被调查,保险公司HR们要如何规避风险?

HR必修课之保险行业劳动用工合规实务:招聘入职专题

HR必修课之保险行业劳动用工合规实务:劳动关系专题

HR必修课之保险行业劳动用工合规实务:薪酬福利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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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 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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