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到“老赖”,大家一定不陌生。为了不偿还拖欠的债务,他们总是想出各种各样的办法来拖延。不过,今天咱们要认识的这个老赖王某就玩得有点过火了,他为了延长欠款期限,竟偷偷伪造购房合同和房产证。昨日,记者从播州区人民检察院获悉,王某因涉嫌伪造国家机关证件、印章罪被批准逮捕。
据了解,王某原是播州区某农村信用社的职工。2016年8月,他找到自己的同事周先生,表示近期需要资金周转,希望对方能借给他55万元。周先生考虑到王某是多年的好友,且此前借钱的信誉都比较好,便将钱借给了他。随后,王某写下了欠条,并表示一个月内肯定会还钱。
转眼,几个月的时间过去了,王某不仅没有按照当初的约定在一个月之内将钱还回去,反而在2016年12月离开了原单位。周先生为了讨回自己的借款,多次找到王某希望他尽快还钱。
面对周先生的追讨,没钱的王某动起了歪心思。他先通过野广告联系到一个专门制造假证的人,接着通过自己提供的信息伪造一份房产证和两份商品房买卖合同,合同上还盖着“遵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国家机关印章。随后,王某拿着伪造的合同去申请门槛更低的网贷,但没有成功。
“当时他拿着这些伪造的合同找到我,希望以此作为抵押,将债务期限延长一年。”周先生介绍,收到这些合同和房产证后,他没有细看,便同意了王某的请求。几个月后,当他试图联系王某时,却发现对方玩起了失踪。接着他拿着王某抵押给他的合同和房产证来到当地房管局查询,才发现这些都是假的。此时,如梦方醒的周先生立即拨打了110。警方随即对王某进行了网上追逃。
今年4月6日,王某购买火车票出行时,被贵阳铁路公安处指挥中心发现,4月7日,播州区公安分局民警经过布控,成功将王某缉拿归案。日前,本案被移交给播州区人民检察院办理。检方经过审查后,以涉嫌伪造国家机关证件、印章罪,于4月22日对王某实施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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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条 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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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陈娟丨审核:周钰姣丨签发:熊 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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