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发150天后,今日(29日)上午9时,浙江温州乐清市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乐清失联男孩”母亲陈某涉嫌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一案。
一审判决结果显示,陈某因犯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3个月。
法院经审理查明:
被告人陈某丹因与丈夫黄某甲感情不和,蓄意策划、以编造儿子黄某乙走失的虚假警情的方式,测试丈夫对其及儿子是否关心。
2018年11月30日,陈某丹将黄某乙安排在事先准备好的四轮电瓶车内,吩咐其不要下车回家。当晚,陈某丹虚假报警求助,之后将消息告知丈夫黄某甲及亲戚、朋友,并打印寻人启事进行大范围张贴、发放。
在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网络转发及查找期间,陈某丹两次转移藏匿黄某乙的地点,并假装配合搜寻,直至12月4日晚公安机关将黄某乙找回。
期间,乐清市公安局共出动警力600余人次,虹桥镇政府、多家社会公益组织及社会各界人士积极参与寻找黄某乙,黄某乙走失的消息经全国多家媒体报道,引起社会广泛关注。
法院认为:
被告人陈某丹编造虚假警情,在信息网络及其他媒体上传播,其行为已构成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鉴于陈某丹系初犯,到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依法予以从轻处罚。但考虑到其因一己之私,损害社会诚信和良知,损耗社会公共资源,严重扰乱社会秩序,对其不适用缓刑,遂作出如上判决。
4月29日,一审庭审现场。来源:乐清法院
孩子父亲未到庭
庭上,关于编造孩子失踪虚假信息的原因,陈某称是因为老公从2015年到2018年一直出轨,虽通过交流,多次表示要回归家庭,但最后都没有做到。陈某说看见过老公多次转账给一女子的支付宝记录,以及通话记录。
她说原本只是想利用周末藏一下孩子,把孩子爸爸哄回来看他们,没想到后来事情这么严重。
案发前一晚,与孩子有关的一些琐事成为触发事件的导火索。当晚,年幼的女儿把婆婆交给陈某的6000多元钱汇给他人的钱扔下阳台,没能找回。陈某被婆婆数落。之后她又发现儿子手机被同学拿去购物,花的是儿子账户里的钱,她向老公寻求帮助,希望一起教育儿子,却遭受埋怨。
庭上辩护律师举证:女儿处于自闭症治疗期间,需要妈妈照顾。
黄某等亲戚朋友提交自述材料:
亲戚黄某:陈某是热心人,乐于助人。自己受伤时曾受她照料,是个好人。
小姑子黄某:她热心善良,与她同住两年,两个孩子完全是她一个人照顾的。
朋友:她一人负责三个孩子的接送照顾,自己两个孩子,加上小姑子的孩子,是一个对家庭尽责的人。照顾孩子之外,她还要摆摊赚钱贴补家用,很不容易。
家属们希望法庭考虑从轻判决。
辩护律师说,她女儿6岁了都不知道大便是什么,往嘴里塞,需要24小时的照顾。家庭重担下,老公对家庭不照顾,是“丧偶式生活”。陈某行为可恨,但值得同情,有挫折,但从未放弃生活,还是乐观的。陈某与小姑子两家一起居住。小姑子去上海了,孩子由她照顾。孩子的开支由丈夫负担。丈夫上海经商,主要收入用于家庭。陈某被刑拘后,丈夫和公婆都在上海。
辩护律师陈述缓刑理由:“儿子无人看护,住的是寄宿学校。儿子依赖母亲,目前有些孤僻。”女儿在上海治疗,老公不清楚女儿的情况,女儿和母亲原本一直没有分开过,希望轻判时再给缓刑,让陈某早一点回归社会,照顾孩子。
公诉人说,之前有人问陈某孩子情况时,她表示未找到,说明她主观故意的。没有直接证明主观预谋,但从事件过程可以看出是有计划的。家庭压力不能让社会为之买单,这件事对社会意识形成了不好的引导。
被告陈某陈述:“对我的行为,我认罪悔罪,想各方热心人士诚恳道歉,对不起。事实的真相有负你们的热心帮助。我没有找到合适的方式宣泄。我恳请社会各界的原谅,愿意承担法律后果。”
昔日连发80条微信朋友圈、重金50万寻子的爸爸今天并未到庭。
4月29日,一审庭审现场。来源:乐清法院
据南都此前报道,2018年11月30日,温州乐清一家长称悬赏50万寻找11岁的失踪男孩黄某。黄某母亲陈某报警称,儿子当天下午放学途中失联。此事随后引发广泛关注,当地警方、救援队及公益组织出动大量人力及资源搜救黄某。
2018年12月5日,案发六天后,据乐清警方通报,男孩黄某在乐清本地顺利寻回,此“失联”事件是该男孩母亲陈某故意制造的虚假警情。
在陈某被批捕后,针对该起“闹剧”,乐清一公益救援机构曾对陈某及其家属提起诉讼索赔1元,要求陈某及其家属致歉。2018年12月15日,“失联”男孩黄某的大伯等4位亲属现身当面致歉,并透将考虑让男孩黄某转学,“换个新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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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都市报(nddaily)综合报道
南都记者 黄驰波
另据都市快报(dskbdskb,见习记者 徐慧兴,获授权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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