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城区内部不宜建设大型互通立交、快速路和干线性主干路严禁设置路内停车泊位......
目前,由市自然资源局组织编制的 《遵义市中心城区市政道路规划设计导则》,已获得市政府批复,原则同意该设计导则。
设计导则对道路系统、道路横断面、道路交叉口、人行过街、路内停车设施、道路景观提出了新的标准要求。这也意味着,今后我市的城市道路将更加人性化、高品质。
设计导则有利于提升道路建设整体水平
据了解,我市近年来随着城市化的发展,在城市道路建设中存在的一系列问题逐渐显现,如路网密集、交通设施空间受限,同时道路功能不合理、人行过街设施要素不全、机动车出入口控制不严等。基于此,进行科学合理的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能有效治理城市道路交通拥堵,改善居民出行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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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实现市政道路的精细化管理,营造以人为本的道路交通环境,《遵义市中心城区市政道路规划设计导则》突出体现“以人为本”建设理念,以完善功能为导向,从道路系统等级划分、道路横断面设计、交叉口控制、人行过街设施、路内停车设施、道路景观与品质化规划指引等方面,提出了规划要求。其适用于中心城区新建城市道路的规划设计,中心城区范围内改、扩建道路的规划设计,以及中心城区范围外的道路规划与设计,有利于进一步提升中心城区道路规划建设的整体水平。
中心城区内部不宜建设大型互通立交
设计导则中,将城市道路分为快速路、干线性主干路、一般性主干路、次干路和支路 5 个等级。其中在道路交叉口控制方面,设计导则提出,中心城区内部不宜建设大型互通立交,应结合地形地势综合考虑,优先采用简易立交。
设计导则对路内停车设施作了详细的规定,如在新南快线、凤新快线等快速路,以及共青大道、桃溪大道等干线性主干路上,严禁设置路内停车泊位;人民路、昆明路、深圳路等一般性主干路,在非高峰时段以及有特殊需求地段,经研究论证后可设置临时路内停车设施;其余次干路和支路可结合周边停车缺口,在不影响交通的情况下,设置夜间或非高峰期间路内停车设施。
同时,为不影响机动车道的通行能力,设计导则还提出,快速路辅道、干线性和一般性主干路、次干路应采用港湾式公交站或出租车站,交通量较大的支路宜采用港湾式,其他支路可采用直接式。
针对行人“过街难”问题,设计导则确定了不同等级道路人行过街设施形式、间距和布置要求,其中快速路与干线性主干路以立体过街形式为主,一般性主干路、次干路和支路则以平面过街设施为主。
值得一提的是,设计导则明确提出,对于历史文化街区,则不得擅自新建、扩建道路,如对现有道路进行改建时,应当保持或者恢复传统肌理、道路格局和景观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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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宋胜海丨审核:周钰姣丨签发:熊 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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