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当今流行文化中,有一个名字,约等于“恐惧”。
斯蒂芬·金。
现代恐怖小说大师,经典电影播种机。
《闪灵》《魔女嘉莉》《危情十日》《迷雾》《1408》……
你的噩梦,总有那么一两个跟他有关。
如果Sir问你,这些作品中最恐怖的是哪一部?
答案可能不尽相同。
但对于斯蒂芬·金本人。
答案,有且只有一个——
《宠物公墓》。
书稿一度被斯蒂芬·金锁进抽屉,成为“禁书”。
我发现这部稿子太吓人,太令人毛骨悚然,于是把书稿锁在抽屉里,心想它永远都不该被出版。至少在我还活着时不应该被出版。
1983年迫于出版社压力这本书才重见天日,1989年被改编成同名电影。
今年,它换了一副面孔卷土重来。
斯蒂芬·金本人看过后用了三个形容词:
恐怖、疯狂、成人。
P.S. 文章内容有惊吓,有剧透,爱宠人士慎入。
《宠物坟场》
电影从第一分钟就挥发出死亡气息。
森林中的大火,大火周围的死寂。
房子,车子,大门敞开,却了无生气。
车窗上的贴纸,表明这里曾住着幸福的一家人。
可现在,只留下拖动尸体的血迹。
Sir提醒你记住这个镜头。
因为只有当你看完电影的最后一分钟,才会恍然大悟它细思极恐的含义。
镜头切换,时间倒转,故事正式开始。
急诊科医生路易斯决定举家从城市搬到乡下。
那里背靠一大片森林,风景如画。
却暗藏杀机。
房子前面是一条公路,常有大货车飞驰而过,很多动物丧命于此。
当地小孩在森林里建了一块简陋的墓地,用来埋葬死去的宠物。
连名字都拼错。
“Cemetery”被写成“Sematary”。
幼稚的名字更显得诡异。
路易斯一家共有五位成员。
除了他和妻子瑞秋,还有活泼可爱的女儿艾丽,不会说话的小儿子盖奇,以及一只宠物猫丘吉。
意外很快降临。
果然此处并非宠物福地。
没过几天,丘吉的尸体就被发现在路边,血肉模糊。
如何告诉女儿,你的宠物已经死了?
又如何跟女儿解释,死亡到底是什么?
于是他们决定,就告诉女儿,猫咪走丢了。
在邻居的带领下,路易斯把猫的尸体埋进了那片宠物坟场。
阴森得吓人。
浓浓的雾气,遍地的骸骨,树上是印第安人划下符号,警告着生人勿进。
两人合力把猫葬在酸味的土里。
诡异的事情果然发生。
猫死而复生。
但,猫不再是那只温顺的猫。
它浑身散发着一股腐臭气,眼神犀利,凶狠嗜血。
看来那片坟场果然是禁地。
猫从那回了家,也带回更大的麻烦。
正当路易斯在为怎么除掉它而头疼时,意外再次发生。
还是门前的公路。
但遭遇意外的,变成了他的女儿……
路易斯再一次涉足宠物坟场。
如他所愿。
女儿,回家了。
《宠物》的故事虽然离奇,但依然改编自现实。
斯蒂芬·金的一段亲身经历。
七十年代末,斯蒂芬·金受邀去母校缅因大学做一年的驻校作家,于是一家人在乡下租了栋房子。
同样的森林、公路、坟场,女儿的猫同样被货车撞死。
他清楚记得女儿在痛失爱猫后那句气急败坏地挑衅:
“让上帝去找他自己的猫!”
没过多久,斯蒂芬·金还不会说话的儿子摔倒在路边,同时一辆货车快速开过。
还好,擦身而过。
惊心动魄的经历,触发斯蒂芬·金一系列可怕的假设:
如果,女儿的宠物猫能死而复生。
如果,自己的儿子真的被货车撞死。
如果……
不同的经历、性格、认知,造就不同的恐惧根源。
对于斯蒂芬·金。
孩子死于非命,是他身为父亲,最不能抵抗的真实恐惧。
著作等身的斯蒂芬·金,为何偏偏对《宠物》心有余悸?
归根结底,他在这次创作中,离得太近,又走得太远。
新版《宠物坟场》又在原著基础上做出重大改动。
效果,见仁见智。
但有一点可以确定,让恐惧更加极端、具体。
比如,死者。
原版中,死去的是弟弟盖奇。
还不会说话,蹒跚学步(何尝不像是父母的宠物)。
新版里,死去的是姐姐艾丽。
对世界已有初步认知。
重生的她,散播的不止是伤害和噩梦。
还有来自地狱的质问。
再比如,结局。
原版,重生的盖奇大开杀戒,咬死自己生前的母亲。
路易斯狠心将儿子反杀,失魂落魄又将妻子埋在宠物坟地。
妻子重生,两人激情拥吻。
困惑的浪漫中,妻子偷偷将刀举起。
新版,Sir不剧透。
只能告诉你,绝望又残忍。
正如文章开头所说:
这是一部成人电影。
一场面向成人,血泪模糊的死亡教育。
Sir从来都认为。
一部成功的恐怖片绝不只是表演唬人的戏法。
而是讲潜藏在我们意识深处的“不可指”,具象为可指之物。
影片一处对话中的机锋不可忽略。
住进新屋的第一天,父母不得不给女儿解释旁边的坟地意味着什么。
爸爸解释,宠物和人一样,终有一死。
死后所葬,即为坟——
最终尘归尘,土归土
妈妈听到这,连忙接着话头补(纠)充(正)道——
你爸爸的意思是,虽然身体埋入地底
但灵魂还在人世间,最后升入天堂
随后,是爸爸意味深长的沉默。
可见两人分歧由来已久。
爸爸是医生,相信自然科学,认为人活的时候是个有机体,死后便会分解。
生命仅此而已。
而妈妈则更倾向于从传统宗教中找到归宿。
他们分别代表的是唯物论和唯灵论两种观点。
孰对孰错?
如果你以为斯蒂芬·金会作出结论,那就太天真了。
别忘了,他们两个人在粉饰死亡这一点上,形成了同谋。
相信灵魂永生的,没有能够释怀。
瑞秋有一段阴魂不散的记忆。
她有个姐姐,从小脊柱错位,瘫痪在床,她就用传菜的电梯给姐姐送餐。
有一次,电梯抛锚。
一声巨响。
电梯门打开,一片狼藉。
又一声巨响。
摔下来的,不止是食物。
更可怕的是,她心里一直认定,姐姐对于健康的她,是充满了恨意的。
这样的愧疚感,纠缠一生。
因为灵魂不灭。
瑞秋才会时刻感受到,有一双怨恨的眼睛,始终在某处凝视着自己。
不信鬼神的路易斯,好像没有这种困扰。
但只是表面上。
让我们回到故事的开头。
一家四口,当初为什么要从城市搬到森林?
妻子问丈夫,他语焉不详;女儿问爸爸,他敷衍带过。
只能从细节寻找答案。
路易斯搬到乡下后,到当地的诊所上班。
第一天的第一位病号,是流鼻血。
他嘴上说着“严重”,脸上写着“轻松”。
当他正在轻轻松松上班时,突然送来一个严重车祸的学生。
他的表情,不是紧张、担忧。
而是厌烦——真倒霉,今天又有的忙了。
学生失血过多,抢救无效死亡。
回到家,他失神落魄。
我还以为在这不会遇到什么紧急救人事件
他以为。
乡下的工作更轻松,遇到的重大事故更少,需要面对的死亡也更少。
他在逃避。
而他认为,死后的世界不需要讨论,也是在逃避面对生命的终极问题。
理性,只是他阻止恐惧蔓延的最后一道防线。
直到猫死而复活,直到女儿死于非命。
他的最后一道防线也彻底沦陷。
死亡的虚无,终究避无可避。
不能让老天夺走我们的孩子
事实上斯蒂芬·金想说,无论唯物论和唯灵论,都无法移除我们内心深处的恐惧。
而恐怖片能做到的是。
探明它。
说出它。
释放它。
如果说我们通常害怕死亡,是“求生不得”。
而《宠物坟场》告诉你更可怕的,是“求死不能”。
与其逃避,与其执迷。
不如把死亡当成一门功课。
面对死亡,是需要终生学习的课题。
学会放手、告别。
学会在合适的时间怀念。
学会如何开始没有你的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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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助理:阿拉灯神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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