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江淮医学 作者:叶正松
聊城“假药”案最新情况
这就是一笔良心帐,我认!
———陈宗祥
真相往往比命运还残酷。
2月26日,聊城市卫健委对陈宗祥医生给予责令暂停一年执业活动的处罚。
之后,聊城肿瘤医院进门的专家介绍栏随即更换,曾经在聊城“诚信医疗品牌”暨“我为好医生点赞”评选活动中好医生获选者陈宗祥,被抹去了名字。
据家人介绍,陈医生回家后寡言少语,脾气暴躁,整夜睡不着,总是念叨自己有错,体重下降严重,头发花白,几天里老了几年。陈主任拒绝一切访客,只是偶尔同事电话关怀,他会问几句病房患者的状况,余下不再多说。
(图片来自@一个有点理想的记者)
陈宗祥所在医院医生透露,医院接到通知,要求职工不准转发此事、不准评论,并将朋友圈转发的文章一律删除。
山东省卫健委下文在全省范围内对此类现象进行排查,禁止医生给患者推荐未批准的药事情再次发生,违者将严肃处理。
尽管如此,一位卫健委内部人士说,在2月26日处理结果通告后,王玉青再次前往卫健委,表示对于目前的处理结果仍不满意,仍按照之前的要求必须吊销陈宗祥医师执业证。
与此同时,在大众的高度关注下,此案越来越多的细节渐渐得以披露,越来越多的真相慢慢浮出水面。
最令人意想不到和愕然一惊的是王玉青也是一名医生,在当地开有一家牙科诊所。
据@一个有点理想的记者说,2015年1月山东台生活帮节目报道,聊城一个牙医诊所被人夜里先泼大粪又泼油漆,诊所负责人王女士坚称不知道因为什么,谁也没得罪,节目也没探讨出个所以然,反正督促警方抓人了。这节目中的几副面孔好眼熟。
陈宗祥医生是被同事的朋友介绍引荐了王玉青的。
王玉青的父亲曾在北京某院求治,回到聊城肿瘤医院口服卡博替尼后,王玉青咨询北京医院专家,说这药不能吃,于是,拿着这一尚方宝剑找陈宗祥投诉。
为什么北京的医院不愿意治王父之病?是因为他们知道这是吃力不讨好的事情。
为什么北京的医生在王玉青咨询时说王父卡博替尼不能吃?因为在北上广的一线城市医疗界许多医生都认为,一种药推不推荐病人用,不完全取决于药物疗效,而在于获益要大于风险。万一肿瘤控制住了,并发症死了怎么办?万金油的肿瘤靶向药并不是万能药,都存在副作用,也可能加重原有症状,还可能会增加一些新的不良反应,导致病情加重。所以北上广的医生很少向病人推荐,正因此,才有王玉青的那句,北京的专家说不能吃。
但问题是,北京的专家说不能吃,你早干什么去了?为什么偏偏等患者死后才拿这句话和药监局鉴定去找医院要400万的说法?这不合常理的时间点让人容易对号入座想入非非。
而据陈宗祥的同事向局面记者说,吃了第一瓶药效果好,并表示感激,也是很多人知道的。“不然也不会买第二瓶了,奇怪的是,患者第一次去看病,王玉青就开始录音了。”
也就是说,纵观整个事件始末,闹了半天,才令人苦笑的发现,居然是同行害同行,学医的坑学医的。
作为同行,她应该比别人都清楚陈宗祥主任到底是好是坏 ,也更容易抓住陈医生的薄弱命门。
假如有天理循环、报应不爽的话,在她的执业生涯中,如果碰到像她自己这样的患者,我不知道会作何感想。难道400万就是一个人做人的底线?
另据阿宝和理记消息源,聊城“假药”案,给王玉青转让药物的患者家属已经被刑事拘留了。
王玉青最初让陈主任介绍渠道,陈主任说:我没有,你自己想办法吧。然后王玉青去找了医院的一位领导,当初她是托这个领导找的陈主任的住院,这个院领导说:我哪有什么路子,你自己想办法。
王玉青又去找陈主任,苦苦哀求,陈主任被缠的没办法,想起另外一个患者曾买到了这药,就将患者联系方式给了她。王找到这个患者家属,家属本不想理她。她苦苦哀求,对方心软了,觉得她孝心难得,就将自己暂时不用的一瓶药原价转让给了她。王玉青千恩万谢。
后来王又想买,家属就将代购联系方式给了她让他自己联系。结果王说对方联系不上(不知道是王说谎还是对方警惕性高),又苦苦哀求对方代买。于是这个患者又帮王买了一瓶。事后,王不仅闹陈主任,连这个好心帮助她的患者家一起闹,把对方气疯了。
警方调查后认定不够处理。山东卫视今日聚焦报道后,王清伟因400块差价被带走刑拘,陈主任幸运因一分钱没沾逃过一劫。
该药从网上12600元购得,转让时老年患者的儿子王清伟一分钱没加,王玉青凑整给了13000,因为是病友互助,互相理解,王清伟还说那多余的400块钱要请王玉青家吃饭,在山东卫视节目上王玉青称13000买的药。
目前,好心转让自购药的王清伟以涉及销售假药案被刑事拘留,拘留期满后又被延期拘留30天。彼时,王清伟的女儿刚刚满月。
卖给王玉清第二瓶卡博替尼的代购于上周三从济南被警方抓走,羁押于聊城看守所。据了解,他也不是专业代购,是他的父亲癌症自用,去世后还剩了两瓶卡博替尼,就转让了一瓶给王玉清。他的妻子经常往返印度公出,因家人患癌结识了不少病友互助,就从印度带回各类仿制的抗癌靶向药给他们治病用,济南很多病人都靠他带药,至此该渠道已中断。目前未知其是否从中获利,或获利多少。
这是两名很重要的人证,可以证明陈宗祥医生是否属于有偿提供购药渠道信息。而有偿和无偿,是一个是与非的分水岭,罪与非罪的三八线。
因为,根据2016年最高检《关于全面履行检察职能为推进健康中国建设提供有力司法保障的意见》,销售少量未经批准进口的国外、境外药品,没有造成他人伤害后果或者延误诊治的行为,以及病患者实施的不以营利为目的带有自救、互助性质的制售药品行为,不作为犯罪处理。
那么,此案的最终定性的重中之重就是陈医生是否以营利目的从中牟利成为关键点。
既然陈宗祥医生一分钱没沾,那么,接下来就应还无辜医生于清白,治诬告之人以罪责!
用患癌死去的亲人做筹码,用未经批准的抗癌新药做道具,精心挑选罕有的有医德的老医生做400万敲诈目标,挟媒体公器,欺负医务工作者人微言轻,迫使山东卫健委下达癌症患者违规用药自救全省追杀令。堪称新中国卫生系统建立以来之罕见。
每一个这种人的得逞得利,社会就会向彼此冷漠堕落一步。
高尚是高尚者的墓志铭,卑鄙是卑鄙者的通行证。
海明威在《丧钟为谁而鸣》里有一段话:所有人是一个整体,别人的不幸就是你的不幸。所以不要问丧钟是为谁而鸣,它是为你而鸣。
社会是一艘大船,所有人都在同一艘船上,当船上有一个人遭遇不幸的时候,这个人就可能是全船人的威胁。所以,永远不要对别人的不幸和苦难无动于衷,一个人的不幸就是全体人的不幸!
在病人家属购药无门的情形之下,陈宗祥医生为病人亲属提供购买渠道,从病友那互助购买。遗憾的是,病人服药后出现严重恶心呕吐、虚弱,并最终死亡。
患者死亡到底是药物引起的副作用还是癌症本身最终的结果,只有尸解才能明确。但这在本案中讨论已无多大意义。
值得讨论的应该是:在病人面临无药可用的窘境下,医师能否向病患推荐已经通过临床实验且证实具有治疗功效,但未在国内上市的药物?
依据中国《药品管理法》,卡博替尼确实属于须批准而未经批准的进口药物的假药。聊城市卫健委给予陈宗祥行政处罚虽看起来无可厚非,但未必合情合理。
从《我不是药神》第一次将确有临床疗效的“进口假药”使用问题呈现在公众面前,到聊城“卡博替尼”案再次引发了公众的关注,问题一再被提出,但就是始终没解决。
这次聊城“假药门”案,给我们相关部门的一个必答题:怎样才能不重演“我不是药神”?
既然,国家司法机关已经将“销售少量未经批准进口的境外药品”的“非罪化”坚冰打开了缺口,医药卫生监管执法部门何不妨再多做些努力,为确有临床疗效的“进口假药”尽早提供通行证,让和煦的春光普照进来。
我们不能在每一次这样的事件发生后,除了一场对错之争一地鸡毛之外,依然香如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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