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范围内实现男女平等,还要108年。
据新京报,男女平等,还需要108年
世界经济论坛2018年报告这么“乐观”地估计。联合国报告3月7日的报告则说,造成职场不平等的原因,是男女花在家务上的时间不对等,而要实现这一时间的对等,还要205年。
不巧,你是女孩,就只能在后头,追赶平等那条线——你的有生之年都追不上。
苏明玉,你是个女孩,怎么能跟你两个哥哥比呢?
《都挺好》中苏明玉的原生家庭,严重重男轻女
《都挺好》引起了一波“重男轻女”的刷屏。苏明玉能考上清华,却只能读免费的师范学院,把钱省下来给哥哥;哥哥要出国读书,妈妈就卖掉苏明玉的房间凑学费。
反正,你是女孩,终归要嫁人,少读点书也没大不了。
过(海)关后,交给一个叔叔,就能拿到‘带工费’。
罗湖海关截获142支孕妇血,这些血样过海关,是为了检验胎儿性别
罗湖海关近日拦截了一个女童,她受人之托偷运了142支孕妇的血样,“寄血验子”,查肚里的孩子,是男是女。如果这次偷运成功,孕妇肚中女婴的命运,不难想象。
算了,你是女孩,没有Y染色体,来这个世界又是何苦。
一切差别化对待,没有别的原因,只因为性别。
这些差异,是人们观念上的痼疾。如果连法律也规定男女有别,规定譬如同工不同酬之类的性别差异,是合法的,该有多么令人绝望。
但在美国,直到上世纪70年代,以性别为基准来制定,差别对待男女的法条,还有几百条。
那时,雇主可以仅仅因为女性员工结婚,就合法地解雇她;男性在过世后,家人可以领到遗属福利,但同样缴纳社保的女性,却无法享受这样的待遇。
陆陆续续有人,想改变这种情况。其中一个,就是现任美国最高法院大法官,也是最高法院有史以来,第二位女性大法官,鲁斯·巴德·金斯伯格(Ruth Bader Ginsburg,昵称RBG)。
鲁斯·巴德·金斯伯格,于1993年,克林顿任期内,被任命为大法官,担任职务至今
这位86岁的法官奶奶多年来为平权运动发声,不断推动过时法律的修改,即使在九名大法官内部,也常常是个异见者。
她太酷,在美国,已经火出了圈,成为文化偶像。不信请看下图↓↓↓
呐,这是[乐高大电影2]里,她的乐高小人出席蝙蝠侠和女王的婚礼。连在它之前亮相的童年偶像居里夫人、[绿野仙踪]里的小可爱铁皮人,也没有一个人的呼声高过她。
去年,已经有一部她的同名纪录片。而现在,又能看到她的传记片,[性别为本],讲的,正是她如何撼动美国这几百条,以性别为本来制定的法条。
[性别为本],美国2018年12月25日上映,豆瓣7.6,IMDb6.7
影片中,菲丽希缇·琼斯([万物理论]、[星球大战外传:侠盗一号])饰演这位“难搞的RBG”,而阿米·汉莫([以你的名字呼唤我])饰演她的丈夫。
主角两人都有工作,也都负担家务、育儿的职责
这部影片去年底在北美上映,得到的评价,好坏都有,但具体意见都惊人地一致,烂番茄73%的新鲜度,就很说明它的争议性。
这个具体意见,很类似人们对[波西米亚狂想曲]的评价:拍摄手法中庸甚至平庸,但它说的是一个太有魅力的人物,一个太值得讲述的故事。
正像一家西班牙媒体所说:“这是一部拍给粉丝的电影,也是一部拍给新一代人的电影,它让人走近这个‘活着的传奇’,这个迷人的灵魂,这个创造了历史的女人。”
[性别为本],展现的正是她如何创造了历史。正是从这电影演绎的故事之后,美国的男男女女,才有了平等的可能,男人女人,同时从刻板印象里,解脱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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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BG创造历史那桩案件,没有人命关天,也不涉及巨额的金钱。
最有趣的,作为一件女权意味浓重的判例,甚至案件的主角,也不是女性。
这位中年的单身汉,莫瑞茨,为了照顾年迈的母亲,请了护工。而美国法律规定,请护工赡养老人而产生的费用,可以抵扣税款。
但莫瑞茨抵税,却收到法院的判决:你逃税。
原来,这条免税条文明文规定,只适用于女性,如果男性要抵扣税款,必须证明自己离异或丧偶,家中没有女性能够照看老人。
莫瑞茨难以凭一人之力照顾母亲,只能雇佣护工,一片孝心却引来祸端
它实际上,是基于一个前提——照看老人,是女儿、媳妇等女性亲属的责任,甚至是全责。而只有在女性缺位的情况下,家里的男人才会不得已,工作之余,亲手照顾长辈。
在此之前,不是没有人质疑过,美国的法律,并没有对男女一视同仁,反而掺杂了许多对性别角色的幼稚、刻板想象。
美国的法庭上,有辩护律师问过:如果法律都以性别为由,实行差异化,那么男人和女人,怎么可能平等呢?
法官答:男女就是不可能平等的。
RBG发现,莫瑞茨的案件,恰恰是一个突破口。它证明了,不仅是女性被法律想象的性别角色所限制,男人也会。
某种意义上,莫瑞茨这样照顾母亲的单身汉,在法律上“不存在”
而如果他们能打赢这场官司,以后所有人,男人和女人,都能以此为判例,质疑涉嫌性别歧视的法条。
在当时,RBG就清楚地指出,受到男权社会束缚的,不只有女人,也有男人。
现实中她办理的案件,不止这一桩,主角是男性。
在另一个例子里,一名鳏夫希望能获得妻子的遗属福利,如果他是个女人就好办了,但作为男人,他却必须证实自己,在妻子生前,靠她的工资生活,才能获得这样的福利。
法律规定,女人待家里,男人上班去。
而包括法官内的许多人都在问,一直以来男女分工都是如此,有什么不妥吗?
男人被规定卖力赚钱,女人被规定操持家务;男人被规定买房成家,女人被规定离开娘家。
在准备辩词时,RBG就一再看到从前判例中可笑的言论:
历史已经得出了结论,女人永远需要依靠男人。她就像孩子,需要特殊照顾。
女人的命运,就是成为妻子和母亲,这是造物主制定的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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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美国历史上第二位女性大法官,RBG作为女权象征的意义,是不言自明的。
电影,也是这样表现的。但电影所隐去的,可能更令人敬重。
RBG这样说,让她回忆起来,上世纪50年代时,她并不是一个“女权主义者”,她慢慢转向女权,是出于“个人的、自私的原因”。
她发现自己,非常善于记住、运用各种法条、判例,认定自己能比任何人,都更好地完成律师工作。
而当时的人们,并不认为女性能够胜任这样的工作。于是,RBG四处碰壁。
RBG只能一次次无功而返,望着律所的窗口,却进不去
为什么她明明擅长,也有意愿,却无法自由地从事自己想做的工作呢?
在影片的一开场,便是RBG作为哈佛法学院新生,参加开学典礼。礼堂里乌压压的男学生中,零星散落着几个女同学。
当时哈佛法学院刚刚招收女性,男女比例悬殊
但在此情此景下,学校领导的发言,就显得有些落伍,甚至刺耳了。
他几乎每两句话,就出现一次“哈佛的小伙子(Harvard Man)”,代称学生的人称代词,全都是“他”,就像台下的女学生们,都是隐形的。
就算说这一幕,还是弱势群体太敏感,RBG去参加新生欢迎酒会的遭遇,就完全没得洗了。
原本,RBG还打趣,穿哪条裙子,会看起来更像“哈佛的小伙子”,被称作“女伴”,倒也咽了一口气作罢。
但院长,竟然单独点名,让所有女同学报上家门,说说“为什么你来到哈佛,占了个本能留给男人的位置”。
这一幕,在现实中真的发生。至少RBG本人,就在回忆过往时提到过。当时,她并不想太过引人注目,尤其是在老师明显强势的情况下。
于是她说,丈夫同是法学生,她来法学院,是为了更好地了解,丈夫每天都在做什么,以做好一个体贴、善解人意的妻子。
RBG在酒会,第一次领教了院长的性别歧视
在电影里,这句台词被戏剧化处理,成了对院长的反讽。
而现实中,这不是RBG第一次遭遇歧视,也不是最严重的一次。
正像她自己所说,那时候的人们,甚至意识不到自己在性别歧视,还以为是在“赞美”、“恭维”、“照顾”。
影片中,在上法学院之前,她已经有了一个女儿。
她和丈夫共同带孩子,所以在这部电影里,还能看到呆萌的锤子哄小孩
但这个女儿的出生,也并不太平。
那时她在俄克拉荷马州的社会保障办公室工作,一怀孕,就被降职了。
影片也跳过了她生第二个孩子的经历,直接来到了一家四口其乐融融的场景。但实际上,第二次怀孕,她学聪明了,穿上婆婆肥大的外套,以掩饰自己日渐隆起的肚子。
电影重点呈现的,是她在职业生涯所遭受的歧视。
她找不到律师工作,每一家律所,给她的理由都荒唐可笑:
认为女性只能做秘书的;认为她会忙着在大减价时采买,影响工作的;认为能以第一成绩毕业的女人,一定不太正经,惹得军心涣散;认为女人太情绪化,不适合当律师。
终于要看到一点曙光,认为这家律所的合伙人看起来很开明,能打破成见,他却吞吞吐吐地说,律师们的妻子会起疑心。
厉害了,把RBG和妻子,全给黑了。
然而女人真的不适合当律师吗?
请看《傲骨之战》,女律师们虎虎生威,法庭上舌战群儒。怀孕?看榜样卢卡。
只给自己放了十天不到的产假,挺着圆溜溜的大肚子,也脚下生风
真实生活中的RBG也在观察瑞典案例时发现,女性占了法学院学生的20-25%,女法官怀孕八个月仍然在工作。
而她呢,虽然无比渴望在律师工作的前线奋战,却只能找到一份教职,培养战士,而上不了战场。
还有个更残酷可笑的事实,电影没有拍进去:1963年,RBG在罗格斯大学第一次担任教授时,薪水远远低于同岗位的男同事们,而给出的理由是,她有一个薪水丰厚的丈夫。
RBG的女权意识,正是因自身被歧视而苏醒的。
这更珍贵,因为真正的女权,正是意识到每个个体的处境,从自身开始,推己及人,同情一切因为性别,而无法实现自己所想所需的人,不论男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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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段时间,一个“同工不同酬”的实验视频在网上流传,每组一个男孩,一个女孩,让他们做相同的工作,但最后男孩得到的奖励,却是女孩的两倍。
当看见这样的落差,大人却告诉他们,唯一的原因,是他们性别不同。
无论男孩还是女孩,都表现出了困惑不解
但视频下的评论,却仍有人说,因为这个职场让男人承受更多辛苦啊,他们没有意识到,这就像RBG打的这宗税务官司,同样是男权社会对男性的歧视,而女权追求的,从来是“同工同酬”,而非“不同工同酬”。
电影里提到,当时美国还有一条法例,禁止女性当矿工。这看似是对女性的“照顾”。但当同学打趣问,怎么,你想当矿工?RBG的女儿正色:那不是重点,重要的是,要给我选择的权利。
无论是“薪水丰厚的丈夫”,还是“职场对女性的照顾”,都是以一种隐秘的方式,借着“甜头”、“照顾”的表象,一次次强化“女性必须依赖男性”的意识,到头来,剥削了女性的自由,男性亦不堪重负。
而另一种评论则说,劳务派遣的工作量更大呀,薪水依然少得可怜。
这种论调,又很像电影中,RBG的朋友,一位人权律师。他虽然帮助RBG,却坚持自己的立场:
女性不是少数派,你们占人口的51%
言下之意,少数族裔的平等权利更应该被重视,正如“劳务派遣的同工同酬更应该保证”。
但女权是平权,而非比惨大会,平等也没有先来后到,而是共同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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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世界,一定在变得越来越好。
法庭上,对方律师质疑RBG,是想借这宗案件,达成自己的目的:极端的社会变革。
但即使RBG不点明,你也能在影片里时代的流逝中,看到这种改变,在一点点发生。
影片开头,只有RBG等廖廖几个女学生;而在她当上法学院老师后,70年代,修她这门性别相关法律的,满屋子全是女学生。
RBG读书的年代,她是万绿丛中一点红
RBG教书的年代,她周围都是敢说敢质疑的女学生
对于院长无礼的问话,她只能以玩笑话表示抗议;而女儿遭到路人口头骚扰,恨不能抡起拳头和对方干上一架。
RBG一方,曾试图专注于这件案子本身,而避开这件案子对于女权的意义。但以这种思路上法庭,却溃不成军。因为任谁都知道,这件案子远超它本身,而意味着法律中性别刻板印象的彻底颠覆。
所以为什么要闪躲呢?变化已经发生了。
RBG的法庭陈词极端动人:
我们今天在这里,不是要求改变一个国家。即使没有法庭允许,这种变化,也已经发生在这个国家的各个角落。我们所要求的,是庭上,能够确保这个国家拥有改变的权利。
电影一直在问一个问题,是先改变法律,还是先改变观念?
理论,永远也无法有一个正确答案。由法律所强制的平等,听起来是不可靠的,没有法律保护的平等,又根本荒谬可笑。但现实,会走出它的路。
我们1980年的《婚姻法》里,第十六条写道:“子女可以随父姓,也可以随母姓。”
这在子随父姓的传统社会中,几乎不可想象——随母姓,那是入赘,丈夫脸上无光,街坊暗地里议论。
但你猜怎么着,我们还能做得更好。《婚姻法》修正案的第二十二条,把那个“也”字去掉了:“子女可以随父姓,可以随母姓。”
虽然只是一字之差,但已经破除了延续多少年的“理所当然”,随父姓不是理所当然,而只是一种选择,和随母姓一样普通的选择。
真正的平等,当然道阻且长。
依然有人污名化“妇女”称谓;在应聘时,依然会遇到“结婚了吗”、“什么时候结”、“什么时候生”等等带歧视意味的问题;男人似乎不买房就结不了婚;重活似乎总是留给单位里的男人,哪怕有些活,女人也办得了。
网传三七女生节校园里低俗的横幅,歧视女性
我们拒绝所有这些以性别为本,而给人下的定义。
但改变,真的已经发生。
当父母还在催婚、催生,希望“女孩子找个安稳的工作”,儿子去外打拼,而这一代的我们,已经在寻求热爱的工作,独立的生活,自我的价值。
我们不再把生活的全部指望,都放在婚姻、孩子上,也不再全部以家庭中的性别角色,确认自己的价值。不论正在读这篇文章的你,是男是女。
你由你正在做的事情决定,而社会,正给你越来越大的选择自由。你可以是个爱做美食的男孩子,开开心心做家庭煮夫,不必遭受异样眼光;你也可以是写字楼格子间里加班到深夜的女孩子,只要身体健康,偶尔为爱的工作肝两夜,忍了……
我不知道“完全平等”什么时候会来。如果是新闻里预测的108年,那可真够快的。
但[性别为本]里,RBG向法官,陈述一次次“极端社会变革”,也不过一百年。
RBG的陈述,让人惊觉原来我们艰难向前,进了这么多
100年前,美国的法庭上,第一次有人质疑法律赋予Ta的性别想象;
65年前,职业女性要求法律赋予她们加班的权利,以合法地挣她力所能及的那份工资,却被法庭拒绝;
当她还在哈佛法学院时,那里连女厕也没有,却没有女学生质疑;
而影片中的现在,她的女学生们穿着花裙子,思维敏捷,语露机锋,她的女儿走上街头参加集会,聆听女权演讲。
现在呢?现在我们也会感到痛苦,为网络上一则不负责任的歧视留言,为我们和父母不同的性别观念。
但正是因为一切正在变化,才有撕裂的阵痛。
性别为本,On the Basis of Sex,但性别总有一天,会成为人与人差异最小之处,因为每个人都会拥有那么多不同的自由,会做出那么多不同的选择。
法官在改变的问题上犹豫:“‘女人’这个单词,从没出现在宪法中。”
RBG回答:“‘自由’也是。”
但自由和性别平等,早就是题中之义。
所以,这样一部[性别为本],不光要推荐给女性,也要推荐给男性。因为只要你笃信人生而平等,性别,不是根本,更不是问题。
别着急走,这儿有一条紧急提示。
微信又改版了,我们又走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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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性别,有没有限制你做想做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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