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国家卫健委官网
卫健委发文:这类医务人员可直接取得副高级职称。
4月18日,国家卫健委办公厅发布《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贫困地区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公布了一系列加强贫困地区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的具体措施,并明确了县域医共体内的用才机制等。
《通知》主要针对的省(市)地区
河北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吉林省、黑龙江省、安徽省、江西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西藏自治区、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力争到2020年贫困地区
每个卫生院有1名全科医生
人才缺乏一直都是制约贫困地区健康扶贫工程建设的重要因素。
人才进不去,进去也留不住,医疗资源长期得不到更新、优化,使得贫困地区的百姓不仅有“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还“看病远”。所以,必须采取有效措施,让优化整合人才资源,让医学人才自愿留下来。
针对这些问题,《通知》提出,此次建设的任务目标是,全面落实现有人才培养开发、流动配置、使用评价、激励保障政策措施,鼓励引导人才向贫困地区流动,对长期在贫困地区工作的卫生健康人才,通过完善职称晋升、教育培训、薪酬待遇政策,鼓励人才“留得下”、“干得好”。
对没有执业医师的乡镇卫生院,要多措并举,力争实现到2020年贫困地区每个乡镇卫生院有1名全科医生的目标,让基层始终有人民健康的守护人。
为保证落实,《通知》明确指出,各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根据系统反馈的医师队伍情况,将“到2020年贫困地区每个乡镇卫生院有1名全科医生”作为健康扶贫重要考核内容。
看来,今后培养全科医生的力度将继续加大,以确保完成考核目标。
建设500个县域医共体
强化县医院与卫生院一体化管理
《通知》指出,要创新上下联动的用才机制。围绕“县要强、乡要活、村要稳、上下联、信息通”,加强县域医疗共同体(以下简称医共体)、乡村一体化建设,建设500个县域医共体。
以资源共享、人才下沉、技术协作为重点,鼓励县域内以县级医院为龙头,与乡镇卫生院建立医共体,强化县医院与乡镇卫生院一体化管理,建立医共体内人员柔性流动、双向交流机制。积极推行基层卫生健康人才“县管乡用”、“乡管村用”管理机制。
看来,县域医共体将是接下来基层医疗改革的重头戏。通过这些年国家不断地试点实践,验证出县域医共体作为紧密型医联体,与松散型医联体相比,能够更好地整合各种优质医疗资源,让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之间发生物理反应的同时还能发生化学反应,形成合力为老百姓服务。
设立全科医生特岗时
要重点考虑无执业医师的卫生院
全科医生特岗计划是扶持贫困地区基层医疗卫生人才建设的重要手段。
《通知》要求精准实施全科医生特岗计划。做好中央财政支持的全科医生特岗计划招聘工作,各地要进一步完善聘用、待遇保障等配套政策,加大补助力度,增加岗位吸引力,确保人员招聘到岗。
在设岗时,要重点考虑无执业医师的乡镇卫生院,可结合县乡人才一体化改革和医共体建设,由县级医疗卫生机构选派特岗医生到乡镇卫生院工作,实行岗位常设,人员定期轮换。
同时,招聘对象可放宽至经过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合格的全科执业助理医师。
人才帮扶效果列入
帮扶机构年终考核、等级评审内容
持续推进万名医师支援农村卫生工程,深入推进三级医院对口帮扶贫困县县级医院工作,每年为帮扶县医院“解决一项医疗急需,突破一个薄弱环节,带出一支技术团队,新增一个服务项目”,帮扶效果列入帮扶机构年终考核、等级评审内容,作为评先树优必要条件。
落实城市二级及以上医院医师晋升高级职称前须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1年的政策,下派人员优先派驻到临床医师短缺、医疗需求较大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并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外出培训工作相结合,实行“顶岗派驻”,明确下派人员岗位职责,强化管理考核,确保实效。
落实定向医学生编制、岗位和待遇
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是我国全科医生队伍的重要补充来源,培养和留住这些人,可以加快基层人才更新转化速度,加快壮大全科医生人才队伍。
但农村订单定向生项目还存在着一些问题,如人才留不住,或者编制、岗位、待遇落实不彻底,这些都制约着定向生队伍的发展。
对此,《通知》指出,因地制宜加强本土人才培养力度。鼓励地方立足本地,以需求为导向,采用多种方式优化医学人才培养结构。
继续做好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培养工作,完善毕业生就业安置和履约管理,落实定向医学生编制、岗位和待遇。加强以全科医生为重点的基层人才培养,积极支持引导在岗执业(助理)医师参加转岗培训,注册从事全科医疗工作。
乡镇卫生院公开招聘
可适当放宽条件
乡镇卫生院公开招聘大学本科以上毕业生、县级医疗卫生机构招聘中级职称或者硕士以上人员,全科医学、妇科、儿科等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可采取面试(技术操作)、组织考察等方式公开招聘。
对公开招聘报名后形不成竞争的,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不设开考比例划定合格分数线。
对放宽条件招聘的人员,用人单位可以视情况在聘用合同中约定3—5年最低服务期限,并明确违约责任和相关要求。在最低服务期限内,其他单位不得以借调、帮助工作等方式将其借出或调走。
大规模开展基层人才培训提能
落实《健康扶贫卫生健康人才能力提升方案》,建立健全基层技术人员定期进修学习机制,以补短板为目标,以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和家庭医生团队实用技能为重点,加强基层紧缺人才培训和县级骨干医师进修培训。
完善全科医生继续教育制度,大力发展远程继续教育,实现全科医生继续医学教育全覆盖。
推进基层医疗机构薪酬制度改革
深入推进薪酬制度改革。落实“两个允许”要求,综合考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益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绩效考核情况、人员结构、事业发展、经费来源等因素,统筹平衡与当地县区级公立医院绩效工资水平的关系,合理核定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工资总量和水平。
这一点和广东省实行的“公益一类财政供给,公益二类绩效管理”比较相似。即给乡镇卫生院一类保障,二类管理,政府该给的都给,但收支结余可以用于人员分配。
如此,基层医疗机构将既有政府给兜底保证,还能通过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来提升人员的绩效收入水平,能有效激发基层医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
另外,《通知》还提到,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工资内部分配时设立全科医生津贴项目,在绩效工资中单列。提升全科医生工资水平,使其与当地县区级公立医院同等条件临床医师工资水平相衔接。
在资金保障方面,《通知》提出要加强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经费支持保障力度,特别是全科医生特岗计划中央财政补助资金由每人每年3万元提高到5万元后,各省份要及时增加配套资金,确保经费保障力度。
这类基层医务人员
可直接取得副高级职称
对长期在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工作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业绩突出、表现优秀的,可放宽学历等要求,同等条件下优先评聘。
探索实行取得中级职称后在贫困县农村基层连续工作满10年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经职称评审委员会考核认定,直接取得副高级职称,原则上限定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聘任。
不难发现,健康人才队伍建设不是单纯的人才培养,而是一个医疗综合改革,基层的医学人才培养必须与县域医共体的改革相结合,逐步实现县域内医学人才流动和机构协作,通过上下联动、双向交流,集中高水平人才队伍,为老百姓提供优质高效的医疗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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