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晨报融媒体平台消息(首席记者 赵新宇)5月6日上午,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在该院第一法庭,依法公开开庭审理呼和浩特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冯强等24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一案。
该案系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呼和浩特市中院审理的首例涉黑一审公诉案件,此次审理由呼市中院副院长许志欣担任审判长组成五人合议庭进行审理。
内蒙古晨报融媒记者从庭审现场了获悉,公诉机关指控,2005年以来,被告人冯强等纠集社会闲散人员、刑满释放人员,实施故意伤害、寻衅滋事、敲诈勒索等违法犯罪活动,以冯强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逐渐形成。该犯罪组织为谋求强势地位、打击竞争对手、谋取经济利益、壮大组织声威,通过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在通辽地区有组织地实施故意伤害、寻衅滋事、聚众斗殴、敲诈勒索等违法、犯罪案件38起,致重伤1人、轻伤13人、轻微伤11人。
庭审现场 图片由呼市中院提供
公诉机关指控,该组织还强行插手当地的啤酒销售、文化娱乐、工程建筑等行业,影响多个行业的正常生产经营秩序,其犯罪行为严重危害了当地经济、社会管理秩序,造成极大恶劣的社会影响,社会危害性极大,在当地造成重大社会影响。
据了解,为保障庭审有序、高效进行,呼和浩特市中院提前于4月24日召开庭前会议,就案件程序性事项向控辩双方了解情况,听取其对在案证据意见,组织证据展示进行非法证据排除,并明确了庭审举证顺序、方式及法庭调查重点,辩护人、公诉人及合议庭成员参加了庭前会议。
记者通过搜索发现,冯强等人涉黑案是公安部2018年公布22起重大涉黑案件之一,并进行挂牌督办。2018年初,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成立专案组,由公安厅本级“猎鹰”突击队对该案进行侦办。
此前通辽市长安网2018年9月21日消息称,通过提级侦办、异地用警等多种有效方式,先后打掉了以张立新、冯强、刘天宝为首的三起涉黑团伙和以刘海东(绰号:刘大宝)、薛光辉(绰号:留柱)为首的两起黑恶势力犯罪团伙。
此后,呼市人民检察院3月14日消息,冯强等24人涉嫌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等罪一案,经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呼和浩特市人民检察院于2019年3月11日依法向呼和浩特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来源:内蒙古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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