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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应该也是最后一次)看国产青春如此毁三观

作者:Sir电影 来源:Sir电影 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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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6

绝不开玩笑,从网络热词的变迁,可以看到一个时代精神的更迭。


比如。


曾经是“被××”


后来是“安排”


直到最近,被安排成“996”……


过去,年轻人在我们心目中代表着叛逆,新潮,和个性。


可现在,身为年轻人的你为什么只感到老气、消沉和疲软?


难怪,有人会这样感叹——



是哪部剧?


它的故事离我们已有50年,但再看到它,就好像看到了自己的理想,自己该活出来的模样。


 

《血色浪漫》


 

2004年的大热剧,豆瓣8.7

 

《血色浪漫》电影已经计划在案,导演是许晴。



2016年,许晴接下这活,那年正好,她在《老炮儿》也演了一个无法放下“血色浪漫”的女人。


 

到底是什么值得戏里戏外都这样惦记?


不妨让《血色浪漫》说话。

《血色浪漫》从一句冷幽默开始:


“假如把人生比作炼钢的话,我们这一代人的熔炼过程就相当的复杂,曲折,艰难。因此这一代人应该是特种钢。


所谓特种钢。


特别牛的意思?


恰恰相反。


其实就是土法炼钢。


用家用铁质物品作原料,用老土而低效的方法(比如烧炭),将铁里面的过高的碳脱掉,使其含碳量降低,成为“钢”。


 

用当时的话说,这叫顽主。


前几集,他们没干过一件好事。


顽主的家被封了,他们就自个做贼,偷家里瓷器卖钱,然后买了一堆冰淇淋,倒桶里吃。


有了点钱,就跑到高档饭店里,装文盲戏弄服务员。



《血色浪漫》拥有一套完善的语言系统。


几乎每个人说话都自带段子手天赋,革命与无赖杂糅,伪装和露骨交织。


把搭讪叫培养革命接班人:


对待自己的阶级姐妹就不能关心一下

革命需要造就下一代接班人嘛



把成长叫庄稼浇粪。


我说你们怎么跟浇了粪的庄稼一样

蹭蹭往上蹿哪



把奋斗,当作解决麻烦。


中国人民什么时候嫌过麻烦?



别看习惯性把家国天下的大词放在嘴边,其实只是对大人的鹦鹉学舌。


骨子里,他们不相信什么主义,更相信野蛮生长的逻辑。


与《血色浪漫》处于同一时期的《阳光灿烂的日子》,也讲述了一帮无所事事,四处闹事的小孩。


学校,停课闹革命了。


父母,忙着政治学习、政治斗争。


兄长,不是上山下乡就是去了部队。


于是这群毛头小子占山为王,把北京城当成了自己的地盘。




《血色浪漫》更夸张。

 

三个顽主,爸爸都不在家,坐牢去了。

 

可是,看顽主们的嘴,还是贫——

郑桐肚子饿时这么抱怨:蒋碧云同志,我们已经不行啦,永别了,我身上还有两毛钱,就算我这个月的党费吧,你千万不要太悲伤,掩埋好我们的尸体,你继续前进吧,等到全人类都得到解放那一天,别忘了在我们墓前献一束鲜花……


他们早就听够了正经话,这些话单调重复,没能给他们提供足够的安全感。

 

贫,就成了一种注定的虚无主义式叛逆。

 

所以在这群人的身上。


赤诚与假装,高尚与卑劣,常常是二元一体的。

浪漫之所以是血色,你可以理解为激情和狂热。


但血色,更多来自于暴力。


暴力,很大程度上已经成为他们的信仰。


《血色浪漫》第5集,有一场武斗,就复刻于1968年的现实。

 

 

现实和故事里,警察都在找“小混蛋”,但那时候的青年认为,圈子里的事圈子解决,丢给警察就是笑话,于是才滥用私刑。

 

“江湖”的影响力和闭塞性,可见一斑。

 

好多人一进这“江湖”,就被锁死了一辈子。即使江湖不再,也还心心念念地无法适应新时代。


混得好的,今天都已成了人物,有头有脸。


混得不好的,如《老炮儿》的六爷,看着身边追不上的年轻社会自个儿憋气。


胡同里溜溜鸟,什刹海溜溜冰,忆往昔峥嵘岁月稠。



命数最差的,掉进暴力的深渊里,再也没爬出来。


剧中有一个人的悲剧,最为瘆人。

 

那是宁伟,从小跟着主角钟跃民玩,后来参军又跟着他,被夸“是个好兵的料”。


果然学得一身好武艺,枪法也极准。就连一个大毒枭也夸他“战斗素质明显高出旁人一筹”。


 

心呢,也不坏,路见不平,他总第一个拔刀相助。

 

但就这样一个人,最终却复制了小混蛋的命运:杀人如麻,法外之徒,被逼上绝路而死。

 

战士是怎么一步步沦为暴徒的?


看清一个可恨的人,要看他的童年。


宁伟小时候跟着钟跃民,耳濡目染都是哥哥们打打杀杀,也见惯了这种人与人之间的血腥互动。

 

甚至看到小混蛋将他哥捅死在他面前。


往后他参军——那个年代最理想的归宿,说一辈子不想离开军队。


然而,在路边看见一个男人打老婆,他上前帮忙,一脚就把男人肋骨踹断了,结果丢了军人的身份。


一个从小被灌输“不能温良恭俭让”的人,一个从小浸淫在斗争中的人。


他遭遇不公与背叛时,最后能依靠的,也只有暴力。


而更危险的是,他还受过专业军事训练。


如果回顾上世纪末的重大刑事案件,你就会发现,宁伟并非个例。

这就不得不说到主角钟跃民了。

 

有人说他就是个渣男,有人说他是所有人都想成为但成不了的人。

 

他爱过三个女人,一个也没有走下去。

 

老爸说你不跟你女朋友结婚我就打死你,他还伸出个头,任他打。


 

每次钟跃民对“正确”别过脸去的时候,那样子都既混账,又可爱。



这个人也被无数人捧上神坛。

 

天下霸唱说过,《鬼吹灯》的主角胡八一,就是照着钟跃民的形象塑造的。


(其实钟跃民就曾说过想去精绝古城)


 

原因无他。


在那个全民被收缴自我的年代,钟跃民实在太自我了


剧初,一位厉害人物说,他是“可能要做大事”的人,但到剧终他也没有干成什么世俗意义上的大事。


 

可以好好当个军人,他选择了退伍。

 

可以好好当个警察,他选择了摊煎饼。

 

最后一集,他本可以继续开饭馆,脑子里突然蹦出了可可西里,于是他就去那儿加入了反盗猎队……

 

用他的话说:

 

“人这一辈子不应该老是一种生活方式,应该换个活法,就像咱们小时候玩游戏,老玩老鹰抓小鸡,玩着玩着就玩腻了,应该换一种游戏玩。


你可以说他混蛋。


但他也是个有魅力的混蛋。


他最坚持的,是不务正业。


他最害怕听到的,是“一辈子”。

 

当初复员时,他没有选择去做刑警,就是被这样一句话给劝退的:


“可把咱下半辈子给安排了。



钟跃民也许可以选择一百种人生赢家的结局。


但他就是从一个个温柔乡打马经过,面朝远方。


钟跃民太理想化了。


某种程度上说,他已经成为了那些获取了世俗利益,又束缚于世俗利益的人的精神图腾。


他的人格魅力是一种复杂的混合体。


外层,是江湖市井里的痞气。


内里,还有着一点儒家所说的——君子不器。


钟跃民撩妹的手段或许不正经。


但喜欢上他的女人,都能看到他异于常人的精神气质。


他的不正经,更多是在掩饰内心的真诚,和应付与自己太不一样的外界。


比如对爱情。


对钟跃民来说,爱情绝不只是海誓山盟的承诺,而是独立个体发自内心的吸引。


当他爱时,他真诚地爱。


但当他意识这爱对自己是绑架时,他也坦率地承认我们关系的失败。



很多人都说他是“渣男”。


但Sir提醒一句,在剧中,“朝三暮四”的钟跃民从来没有脚踏两只船过。


一个真正自私的人,他完全可以一边享受合法关系的安定,一边不合情地猎艳, 一边装出好好先生的模样,一边舔着舌头当哈巴狗。


但。


钟跃民没有。


仅仅见过秦岭两次面,就写信给周晓白分手。



这是他的轻浮。


但你别忘了,轻浮也轻浮得驷马难追。


后来,周晓白用半威胁的方式,想要复合,以她的家庭背景,能帮钟跃民进入部队,也能把他打回乡下。



但钟跃民偏偏敬酒不吃吃罚酒,放回狠话说——



和周晓白在一起,不是看中她的家世;他爱秦岭,不是贪眼前的便宜。


他算不上忠诚,但他更看不上把“忠诚”当成一种明码标价的品格去叫卖。


钟跃民的爱情观,很大程度代表了他的理想化


真正的理想,绝不可能被现实同化,异化,利用现实(规矩)去谋好处。


是相信什么,并愿意为此行动,付出代价。


并非出于对角色的偏好。


Sir认为对剧中印象最深刻的一段感情,是钟跃民和秦岭的。


虽然见面次数寥寥无几,也不可能长相厮守,但他们两个人,才是相互映照的命运共同体。



同样是北京知青,同样因为家庭受到冲击,同样那么与众不同。


秦岭就像一个不属于人间的精灵。


要知道,钟跃民在剧中从没有哭过。


唯一一次掉了眼泪,是在听秦岭唱歌。


苦难不能穿透他。


但人性的共鸣可以。



再听听秦岭在当时,近乎大逆不道的人生信条——



谁能说,她不就是个女版钟跃民?


《血色浪漫》开头说,那一代人是时代炼成的特种钢。


但Sir不相信,一切都是时代的产物。


不信你看,和他同一批炼出来的特种钢,后来被冲压成了各自的形状,有了固定的社会身份和功能。


只有钟跃民,冲压过一次又一次,却总是熔炼回原来的钢材。


朋友说找个安稳的工作吧,恋人说留在我身边吧,父亲说赶紧娶媳妇吧……


言下之意都是:你定下来了,就好了。


一定吗?


关于这种疑惑,野夫曾经提到过有两种状态:有所在的人生无所在的人生


前者是,你生活在一个固定的程序里,有着规律的路径:家、单位、菜市场、厨房……


而后者,当你踏出家门的那一刻,你不知道明天在哪里:码头、车站、荒郊、茶馆……


每天还能期待着未知的故事发生。


允许生活的惊喜和重击在你身上无缓冲着陆。


钟跃民和秦岭就是这样,他们是属于这个世界的人,不是属于某个人的人。


他们不会为对方停留。


也不允许对方为自己停留。


就像得知钟跃民要离开陕北,奔自己前程去了。


秦岭立刻说,“为你高兴”。


只不过唱的,是一首悲伤的《走西口》。



许多年后,钟跃民从“知青”变成了“官倒”。


圪梁梁上的秦岭变成了音乐厅里的民族女歌手。


Sir一直认为,在这里就应该剧终。


像是《爱乐之城》中米娅走进塞巴斯蒂安正在演奏的酒吧,相视一笑,离开。



因为人生有经常早早就落幕了。


没有了浪漫。


血也凉透。


剩下的,只是对理想的回味。


本文图片来自网络


编辑助理:汉斯寂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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